**银行关于印发《**银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
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支行,机关各部室:
为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政府政风行风工作要求,制定了《**银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银行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行政风和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高效**银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服务“三农”工作的开展,根据县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继续在我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把对待群
众诉求问题的态度和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将评议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问题上,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面向基层,进一步推动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突出评议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单位,确保评议工作落实到基层,切实加强全行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服务“三农”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对象和评议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主要是县行各部室及各二级支行
(二)评议内容
2008年全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
2、政务公开情况;
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
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
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
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7月4日至7月15日)
1、动员部署。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层层发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要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以服务“三农”工作开始,推进便民服务、
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难事为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限,扎扎实实地做出实效,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6日至10月30日)
1、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要采取公布热线电话、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群众和企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开展评议
各二级支行和各部室要对照评议内容和县纠风办通报的问题和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做好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各单位要找准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3、整改问题
(1)对自查和纠风办反馈的问题,紧紧抓住规范服务行为、规范贷款行为、加大贷款业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2)对于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机制。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
对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及主题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办公室要收集各部室情况写出2008年民主评议行风政
风工作总结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报告,于10月底报县纠风办。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意义,评议工作是动员群众参政议政,对政府及其部门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农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要克服厌战思想,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搞好行风 评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为确保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要将行风评议工作列入今年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行风评议工作正常进行,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务求实效。这次行风评议要围绕服务“三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求真务实,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就取信于民。
(四)加强督察,严肃纪律。为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对政风行风评议中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从快从重、严肃处理。凡是个人违规违纪问题,要根据调查情况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对集体违规违纪问题,要
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五)做好“三个结合”,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扎实开展。各二单位要把政风行风评议与开展的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与治理商业贿赂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
(六)加强联系,及时沟通信息。要及时向市行监察室和县纠风办报送有关信息材料,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