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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4:18: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睢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集中查处了一批假牛羊肉、病死肉、注水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性质恶劣的犯罪案件,国家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品掺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3‟2号)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豫政食安办明电„2013‟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整治行动内容

此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仓库(冷库)实施全面排查。整治对象以打击注水肉、假冒牛羊肉、病死畜禽等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违法犯罪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

二、整治行动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

1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认真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和“地方人民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组织、部署、落实、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专项治理行动。

二是县政府食安委相关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全面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

县畜牧局要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不落实无公害化处理制度和出售、贩运、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县商务局要严查私屠滥宰和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屠宰行为。

县质监局要对肉制品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杜绝使用病死畜禽等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

县工商局要突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近的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严厉查处取缔肉品无照经营,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注水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等行为。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县公安局对行政监管部门移交的案件,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整个犯罪产业链、利益链。对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实行挂牌督办。案件查办要全面体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整治行动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5月28日至6月12日。

四、整治行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各乡镇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强开展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严厉打击假牛羊肉等违法犯罪行为,抓紧建立病死畜禽无詈化处理机制,严格落实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排除和有效化解风险隐患。要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假牛羊肉以及收购加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的“黑窝点\" “黑作坊”和“黑工厂”。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肉及肉制品监管职责不清的,要及时明确负责部门,堵塞监管漏洞;加大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特别是对有非法制售窝点、企业而未能及时排查取缔的,要严格倒查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职责,及时掌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抓好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措施,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抓好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县政府食安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安委有关部门将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形成报告,于2013年6月13日前报县政府食安办,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总结

乡镇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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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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