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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7:44: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应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为临床服务。

(二)检验单由医生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

(三)收集标本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四)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土动与临床科室,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五)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六)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确保无误方可使用。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七)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市,院级质量控制管理,保证检验质量。

(八)菌株,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特殊保管,定期检查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消毒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之规定,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使用后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二、消毒处理须就地进行,即就地浸泡于含氯消毒液的溶器中浸泡进行消毒处理。

三、消毒时应按物品的类别分开处理,不许混装。

四、浸泡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每天监测浓度一次,使之保持含氯量≥500mg/L的有效浓度。

五、消毒过的物品每天由供应室负责回收统一处理,不许科室私自处理。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制度

一、医院所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领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要有领用登记记录。

三、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四、使用前要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做到一针一管一人用。

五、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科。

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须进行就地消毒、毁形,供应室回收统一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毁形制度

一、凡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袋、分装袋,用后剪断成2—3段即毁形。传染科、检验科、血库等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毁形处理。

二、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科室使用后及时将空针筒和活塞抽出分开浸泡消毒。由供应室统一粉碎毁形。

三、一次性使用针头,用后浸泡于消毒液中,由供应室回收后送焚化炉毁形处理,并深埋。

四、一次性使用窥阴器用后经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回收统一毁形。

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毁形处理后,相关科室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回收制度

一、所有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经消毒、毁形处理后由供应室统一回收,各科不得自行处理。

二、供应室每日到科室回收1—2次,根据科室消毒和毁形情况作好记录签字。

三、门诊部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回收,由专门运送物品的工人回收至供应室处理。

四、回收物品时,应将物品分类放置,及时运送,防止移失和污染环境。

五、凡经毁形或无害化处理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由供应室统一出售给卫生系统指定的收购商家,不得随意出售。严防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之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

一、认真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回收管理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检查合格率达100%以上,科室给予奖励。

二、坚持规章制度,严格把关,对防止医疗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有功者给予奖励。

三、对违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回收等管理制度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在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中,不按规范进行操作,检查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50元。

五、对严重违犯各项管理规范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或科室,根据情节轻重作严肃处理。

垃圾污物处理消毒隔离制度

一、科室每日消除垃圾,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其中如有污染垃圾,应送到污物桶内。桶满时,由卫生员分别运送室外垃圾箱内或送焚烧处理,运送时必须将垃圾桶盖盖好,以防掉撒地上。

二、病室内痰盂要盛放1:200的“84”消毒溶液。危重病人的痰盂由病房清洁工随时更换倒除。

三、病人用过的废纸及果皮等物,应放置纸篓内,不准扔在地下或走廊内,更不准须窗口扔到外边。

四、院内集中垃圾处理,每日由总务科指派专人进行清理和拉运,夏、秋季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一次到二次杀虫、灭菌消毒,止

蚊、蝇孽生。

医院污水消毒处理制度

一、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有效含氯消毒处理,需要经过滤、沉淀去除水中的悬浮物。

二、经氧化池等进行氧化处理。

三、遇有特殊污染(传染病)应按规定增加含氯制剂,使有效余氯量大于6.5%。

四、处理后的污水必须符合规定排放标准,才能排放。

五、保持污水处理站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与绿化。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三、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和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四、医院保管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时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六、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八、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消毒制度

一、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之规定,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使用后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二、消毒处理须就地进行,即就地浸泡于含氯消毒液的溶器中浸泡进行消毒处理。

三、消毒时应按物品的类别分开处理,不许混装。

四、浸泡消毒液每周更换二次,每天监测浓度一次,使之保持含氯量≥500mg/L的有效浓度。

五、消毒过的物品每天由供应室负责回收统一处理,不许科室私自处理。

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制度

一、医院所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二、领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要有领用登记记录。

三、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

四、使用前要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做到一针一管一人用。

五、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科。

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须进行就地消毒、毁形,供应室回收统一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毁形制度

一、凡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输血袋、分装袋,用后剪断成2—3段即毁形。传染科、检验科、血库等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毁形处理。

二、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科室使用后及时将空针筒和活塞抽出分开浸泡消毒。由供应室统一粉碎毁形。

三、一次性使用针头,用后浸泡于消毒液中,由供应室回收后送焚化炉毁形处理,并深埋。

四、一次性使用窥阴器用后经浸泡消毒后由供应室回收统一毁形。

五、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毁形处理后,相关科室必须认真做好登记记录。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回收制度

一、所有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经消毒、毁形处理后由供应室统一回收,各科不得自行处理。

二、供应室每日到科室回收1—2次,根据科室消毒和毁形情况作好记录签字。

三、门诊部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回收,由专门运送物品的工人回收至供应室处理。

四、回收物品时,应将物品分类放置,及时运送,防止移失和污染环境。

五、凡经毁形或无害化处理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由供应室统一出售给卫生系统指定的收购商家,不得随意出售。严防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和管理的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之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回收管理制度,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检查合格率达100%以上,科室给予奖励。

二、坚持规章制度,严格把关,对防止医疗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有功者给予奖励。

三、对违犯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回收等管理制度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四、在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中,不按规范进行操作,检查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50元。

五、对严重违犯各项管理规范且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或科室,根据情节轻重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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