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威特焊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票流程
每月28日财务开票人员到供销部抽取当月发货清单蓝色联,并根据清单内容开具发票,确保做到发票、清单一一相对。开好的发票及时交给供销部内勤人员,由供销部内勤人员协调及时交付客户。对于有各别客户需提前开票的,由业务经办人携带发货清单蓝色联到财务开具发票;如有客户提出隔月开票,业务经办人需提前告知财务开票人员。
一、业务经办人开票要求
1、业务经办人提出开票申请,要求提供完整的开票要素和准确的开票金额。
2、附相应的开票依据:公司销货清单,说明开票所涉及商品或劳务的交付或完成情况,以及相应的收款情况、前期开票情况。
3、业务经办人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二、财务人员审核
1、财务人员审核开票申请,审核内容包括:开票事项的真实性、开票金额的准确性、开票进程的合理性。
2、财务主管对开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与业务经办人负同等责任。
3、财务主管对前审的有效性、开票的合规性、合法性负有审核责任。
三、开票员申请并开具发票
1、根据业务经办人的开票申请和相关开票依据,审核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开票要素完整性、票据开具方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开票金额的合理性,并对其审核的内容负审核责任。
2、按照开票依据开具相应的发票,对开具发票的准确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3、定期核对开票情况,对逾期未开出的发票,与相关业务人员的工资挂钩处罚。
四、业务经办人领取和签收收票
1、业务经办人在核对发票后领取发票,并在相应的发票登记本上签收;
2、业务经办人将发票交于供销部内勤处进行发票登记并在业务流水帐上登记清楚,如因登记不清造成发票重开、漏开等问题,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
3、发票登记后业务经办人将发票交付相应的发票领受人,业务经办人领取发票后对未及时交付发票领受人而产生的后果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