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的办理说明
@所有人
1、公租房,经适房如果申请人名下是无房的都不用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2、经济适用房要提供授权书一式两份,入户调查笔录的入户时间不用填并让主申请人在空白处写上“以上情况属实”
3、公租房,经适房所有申请人的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离婚材料,只要有文字的均要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写上经办人和时间。
4、属于离婚的,无论前面离过几段都要提供离婚证明,(属于自愿离婚的就是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注:离婚协议书必须要盖有民政公章或是查档公章,没有盖章的可以去当时离婚的民政局去查档)属于法院判决的就是提供法院判决书即可。如是丧偶的也要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无论几次)婚姻情况可以叫他到当时登记的民政局去查档。
@全体成员 通知:接市保障房中心通知要求:2017年公租房B类新政策拟于下星期二开始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租房B类新的业务指南和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B),旧居住状况证明可继续使用表格已上传到群共享,请各社区、村先自行下载打印发放,后面把新表领回来后再通知大家来领取。新政策开始实施后旧表不再受理,具体申请条件请按: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业务指南”执行。请接Q的同志报姓名备查并麻烦转告相关工作人员,谢谢!社会事务办潘婷发。 注意:
1、新政策实施后本市户口的可以在户口地及现居住地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申请人意愿,非本市户籍的在现居住地申请,不得有推诿现象。
2、申请人属离婚,再婚的(无论几段婚姻)均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并盖有民政公章或是档案馆与原件相符公章,属于法院判决的提供法院判决文书。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所有证件复印件均要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上经办人及时间。(离婚协议或劳动合同每一页有文字都要盖章)!
4、(外来户籍人员只需提供居住证,本市户籍人员在申请表填写申报,配偶及共同申请不是南宁本市户籍,均需要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不列入保障人口,只有毕业生还没有工作的,需要提供居住状况证明,毕业生(主申请人)不需提供居住证)。
5(本次涉及的准入条件和资格审核流程调整只涉及B类业务,除变更申请表修改涉及A类业务外,其他均不涉及A类业务.).6、新政策不再走民政核对,授权书及南宁市
申请表不再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