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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2:52:22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保障房建设调研

以住有所居为目标

攻坚克难打造第一民心工程

——关于齐齐哈尔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调查

省委政策研究室 (2011年9月)

齐齐哈尔作为建城较早和国家老工业基地城市,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市建设历史欠账较大,众多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长期居住在环境较差的棚户区里,改善居住条件,住上新楼房,成为广大百姓的热切期盼。2008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集中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战略部署,齐齐哈尔市把保障房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克服了改造面积大、拆迁压力大、资金缺口大等诸多困难,动员一切力量,破解各种难题,举全市之力推进,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可喜成果。三年来,累计拆迁362万平米,建设回迁房374万平方米,新建廉租房8828套、38.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 1 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成为全省动手最早、效果最好的地市之一。齐齐哈尔抓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些做法,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一、以搞好规划为先导,谋篇布局见高度 齐齐哈尔市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打破“小改小造”、“不图群众夸、只要过得去”的习惯思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实施高起点规划,高层次布局,走出了一条符合齐齐哈尔实际的“三个并重转变”的保障房规划建设之路。一是由单一平房换楼房向低层上高层并重转变。针对那些条件一般、要求不高的棚户区居民,重点规划建设相当数量的多层住宅,满足其从低矮潮湿的破草房、旧砖房住进相对较好的楼房的现实需求;针对条件尚可、基础较好的棚户区居民,统筹规划配建一部分高层住宅,满足其从简陋平房、简易楼房一步住进高楼大厦的良好愿望。如新合家园小区在规划辟建79栋多层住宅的基础上,同时配建了9栋高层住宅,既达到最大限度安置了棚户区居民的目的,又满足了不同层 2 次的住房需求,也形成了高低有别、错落有致的楼房格局。二是由单一老宅变新区向偏址换要地并重转变。齐齐哈尔市既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留恋故居的生活习惯,利用拆迁老宅原址就地就近建设小区,又主动顺应有的居民从偏僻区域迁居中心城区、繁华街路的更好愿景,选取规划黄金地段用于建设安置棚户区居民的高端楼盘。如依江傍水的望江地段是商品房开发的黄金位置,许多开发商紧盯不放、势要必得,市政府最初也计划出让,但中央和省做出加强保障房建设工作部署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这里辟建丽湾阁回迁住宅小区,让拆迁居民和弱势群体也能享受到一流的居住环境。此外,在学校汇集的鑫名园地段规划辟建了如意人家和喜乐人家回迁住宅楼。三是由单一集中安置向混合配建并重转变。齐齐哈尔市积极吸取有些城市集中改造、统一安置、成片建设保障房,形成棚户区居民扎堆“贫民窟”、高端人士独享“富人区”差距悬殊的教训,避免贫民的固化、集中化,消除贫民的自卑心态和 3 孩子的心理落差,提倡“混居型”的居住模式,实施改造和开发相结合,让贫民既迁入新楼、住进新区,又接触新人群、接受新事物,形成贫富阶层共享优质服务和优良资源的格局,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如曙光新城小区规划建设住宅楼1216套,其中配建廉租房达到400多套。

二、以资金筹集为突破,多元投入有跨度 资金是困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最大难题,像齐齐哈尔这样经济欠发达的老工业基地城市,表现更为明显。随着保障性住房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地方财力捉襟见肘,加上国家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利率提高等金融形势趋紧,致使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越来越大。自2008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7万多套,完成投资**亿元,而国家到位补贴只有**万元,缺口达**亿元。为此,齐齐哈尔坚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想方设法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尤其是在棚户区改造上创造了十二种筹资办法。一是 4 借款。由市棚改办向省市财政借款用于土地收储和前期建设费用。二是贷款。积极向金融机构争取贷款。三是现有土地变现。政府储备的建设用地出售一部分。四是垫资。用政府收储的土地或拆迁腾空的土地做抵押,由开发商、建筑商垫资。五是募集。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债券募集社会资金。六是向拆迁居民收集。向有回迁意向的居民收取增加面积部分的资金。七是招商引资。引进外埠开发企业参与棚改。八是向上争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九是清欠。清理开发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十是与企事业联动。政府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组织改造其自有棚户区住房。十一是城乡结合部改造土地出让收益。十二是募捐。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职工为棚改捐款。通过实施多种融资模式,三年共筹集资金**亿元,基本满足了棚改资金需求,成为全省各市地破解城乡建设“资金难”的成功范例。当前,齐齐哈尔市正在进一步探索市场化融资的路子,积极利用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保 5 障性住房建设,争取省农发行贷款30亿元,发行企业债券,通过一系列大手笔融资额度,全面破解资金难题,不断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输入“新鲜血液”。

三、以和谐拆迁为目标,攻克难关掌尺度 随着国家新的房屋征收条例出台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征收成为制约城乡建设的首要难题。一方面,物权法的出台,群众的维权意识提升,促使被征收群众的期望值过高,以特困病患残疾、无力投资或原地回迁为理由,要求突破政策规定的住户增多,给房屋征收工作造成的阻力明显增大。另一方面,房屋征收政策调整,取消了行政强迁,县(区)级人民政府成为房屋征收主体走向前台,面对困难群体比重较大的棚户区,征收手段不断弱化,而依法强制征收又极易引发社会矛盾。齐齐哈尔市经过多年棚户区改造,面对剩下难啃的“硬骨头”,不为条件所限,不为困难所惧,坚持“依法阳光、和谐民主、惠民有情”相统一,突破了拆迁 6 征收这个最大矛盾,有力地推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是把依法征收与阳光拆迁相统一。齐齐哈尔市在充分调查、广泛论证的基础上,今年3月25日率先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等确认和补偿标准》等配套政策,为快速启动房屋征收提供了政策保证。在征收中严格履行法定基本程序,做到了“执行政策公开、补偿结果公开、确认补偿标准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公开、照顾对象确认程序公开、举报和上访渠道公开”等“六个公开”,使征收拆迁工作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监督,消除被征收人晚迁得利的侥幸心理。对个别带头严重阻挠和妨碍征收的,申请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协同工作,依法进行强迁,震慑作用突出。市住建局在对滞留一年多的被征收人,反复宣讲政策、思想动员无效后,依法启动了强拆程序,20天内拔掉了81户长期坚持的“硬钉子”,使该市重点滨水项目劳动湖南扩工程和回迁 7 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二是把和谐征收与民主拆迁相统一。充分征求被征收居民意见,组织计划征收居民表决,只对80%以上同意的地段实行征收。逐家逐户宣讲征收政策,送达征收补偿方案,力求人人明白政策,户户了解安置办法。对部分不愿搬迁的被征收人,固定征收工作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动员工作,通过拉家常、处关系、讲道理、谈政策,反复入户做工作,化解被征收人的抵触情绪,逐渐争得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对征收后期的滞留户,实行领导干部包户方式,一对一做工作,换位思考被征收人的顾虑难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市住建局、龙沙区、建华区先后选派500余名干部职工全力包保望江、农机五委、十七中、三合村、大市场等重点拆迁地段,为保障回迁房开工和重点项目建设赢得了时间。三是把惠民征收与有情拆迁相统一。坚持有证房“征一还一”、无证房“征二还一”的惠民利民征收政策不变,对回迁房不足40平方米的特困户、残疾户,不收任何费用直接安置 8 到40平方米的保障性户型;对确实上不起楼的,享受保底政策,确保住上廉租房;对上起楼住不起楼的,在物业费、取暖费、燃气费等方面适当减免;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又确实交不起差价款的棚改居民,给予混合产权房,待居民有条件购买剩余产权时,仍可按现行建筑成本购买。市委副秘书长孙立凯同志在包保征收户时,了解到参加抗美援朝负伤退伍的残疾老军人吕学山,因家庭困难无力购买安置房时,积极与该市民政局沟通协调,破例对老人进行民政救济。吕学山老人感动万分,放弃对安置地点的要求,同意集中统一安置,高兴的签订了拆迁协议。为被征收人黄艳生卧病在床的82岁母亲,邀请医院专家入户会诊并捐款;为重度伤残的范忠慧、为脑瘤患者刘凤霞、为困难户朱峰等捐款捐物;帮助孤寡老人王淑芳免费搬家等一幕幕感人画面在包保拆迁中不断上演,包保干部以对工作的责任心、以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之心,通过亲情方式感化了一个个被征收人,不仅征得了拆迁户的理解 9 和支持,使房屋征收工作得以快速推进,更增强了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党群干群关系悄然拉近,党和政府的温暖在征收拆迁中逐步得到群众接受。

四、以创优提质为取向,群众满意增信度 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齐齐哈尔市向棚户区居民公开承诺 “坚持既定标准,实行全程监控,把棚改楼建成广大回迁居民的放心楼,建成全市的优质样板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在工程质量上,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制,并由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回迁居民代表等共同组成的质量管理系统,对资质准入、施工工艺、材料选择、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使保障性住房在结构、外观、设施、质量等方面,与一般商品住宅楼没有区别,98%以上被拆迁户选择了回迁安置形式。在环境建设上,推进了保障性住宅小区的道路、排水、供热、供气、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还为小区安装了运动 10 器械、音乐喷泉、修建了休闲广场等服务设施。棚户区居民经常在小区里组织周末大合唱、秧歌队、健身操和邻居节等喜闻乐见的活动,活跃了居民的文化生活。三年来,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和拓宽改造主次干道156条、260万平方米,铺设供排水管线10.4公里、天然气管线12.5公里,新建绿地公园游园14个,新增公共绿地56万平方米,城市环境大为改观。在棚户区改造中建设的阳光文化公园,已成为居民休闲的好去处。在后续服务上,为确保百姓住得好,将保障性住房全部委托公开招聘的物业企业进行管理,减免低保困难家庭的水电气热和物业费用,解除回迁的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的后顾之忧。对公共产权的廉租房实行档案管理,采取定期走访和承租人申报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起轮候退出机制,使廉租住房管理逐步规范化。同时,为满足保障性住房百姓的需求,围绕保障性住宅小区,建设了一批便民社区、高档超市、商场、学校和医院。其中,便民社区开展了电费、水费、11 电话费和购买机票等收费项目“一卡通”服务、家政服务和免费为老年人提供跟踪服务,深受百姓的拥护。2010年2月,温家宝总理亲临齐齐哈尔视察新合家园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以提供保障为重点,强化支撑显力度 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贴心的民生工程,高度重视,强化保障,精心组织,高效推进。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各区和36个市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书记和市长办公会等会议,听取保障房建设推进情况,凡涉及保障房建设的事项随时汇报、随时研究、随时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计划、资金筹措等9个专项工作组,采取市级领导包区、区级领导包片、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工作的高效快速推进。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体系。坚持为民、依法、科学、管用原则,制定并完 12 善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在拆迁补偿上,实行有证房“征一还一”,无证房“征二还一”,对回迁房不足40平方米的特困户、残疾户,不收任何费用直接安置到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对享受低保政策,确实上不起楼的棚改居民,保证住上廉租房。对上得起楼住不起楼的棚改居民,在物业费、取暖费、用气费等方面适当减免,保证住得久、住得好。对孤寡老人制定关爱帮扶政策,安排住进公寓,体现保障房建设的公平性。在回迁安置上,以就地就近回迁为原则,实行低保户名单公开、户口情况公开、回迁安置地点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交差价款号公开、选择楼层号公开、房屋评估价格公开的“七公开”制度,优先照顾“孤、老、病、残”家庭,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在政策扶持上,对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部免收。由政府建设的棚改安置房和廉租住房免收营业税。对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 13 偿款的免征契税。对参与棚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是强化督导保障体系。注重督导的权威性,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为成员的督查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推进效果。同时,由住建局牵头与规划、国土部门成立了政策督查组,及时检查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注重督导的公开性,廉租住房政策及《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通知》在齐齐哈尔政府网公布,让群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对2010年廉租补贴对象和实物配租家庭实行了“三级”公示制度,即由社区、街道公示后,再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齐齐哈尔日报》进行全市公示。注重督导的严密性,建立了招投标价格评审制度,实行政府采购监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大宗建筑材料登记备案制,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制,监察、质监、监理和回迁居民代表四 14 方联合抽查制,严把企业资质准入、原材料采购和工程验收关,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

通过齐齐哈尔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践,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启示。

第一,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领导重视,高效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是重大民生问题,实现困难群体住有其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举措。市委、市政府把障性住房建设列为全市第一民心工程和“天字号”工程,各个层面当做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正是由于这种统一的认识与行动,使得全市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真心实意献真情,齐心协力抓落实,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高效推进。

第二,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受惠于民。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为群众谋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民生工程。齐齐哈尔市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始终以造福人民群众为出发点,设身处地为居民群众着想,规划设计充分考虑民众所愿,房屋拆迁 15 坚持依法办事,回迁安置竭力给予政策倾斜,各个环节坚持公平公正,尽最大努力满足困难居民所思、所需、所盼。特别是想问题、做决策、定政策,始终从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尊重民意、体恤民情、倾听民声,综合考虑现实需求、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尽最大努力惠民,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社会的支持。

第三,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把规划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齐齐哈尔市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高标准规划,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未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治相结合,使保障性住房建设既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又避免困难居民再度“边缘化”和出现“贫民窟”,使公共服务资源得以公平、有效分配,为城市和谐发展备足空间。

第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注重质量、提升品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把质量和环境二者统 16 一起来,才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齐齐哈尔市保障性住房坚持高质量建设,除了户型小以外,其他标准完全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既搞好水电路气讯、商饮服务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又抓好住宅小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真正做到了不干则已,干就一流。

第五,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万千困难群体,矛盾多、任务重、困难大。但面对困难群众的热切期盼,看到肩负的历史责任,齐齐哈尔市把执政为民视为最重,把自身困难看得最小,坚持有条件要干、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创新思维,提出了破解资金、拆迁等难题的超常规思路和举措,凭借敢于碰硬、善于攻坚的迎难而上精神,依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工作劲头,以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不畏艰险的勇气,坚定信心,鼓足干劲,真抓实干,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推荐第2篇:保障房学习报告

关于赴安定、白银两地学习保障性住房

分配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

为有效解决制约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突出问题,借鉴成功经验,引进先进模式,促进我县保障性住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2012年9月26至27日,县政府杨永吉县长带领住建局、民政局和洮阳镇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赴安定区、白银区两地就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情况进行专题学习考察。考察组通过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查看档案资料、现场参观等方式,对安定和白银两地在保障性住房管理、配售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深入了解和认真探讨。现将考察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定、白银两地的主要特点

白银区2008以来共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8597套,目前已分配入住6011套,入住率达70%;总结安定、白银两地在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力量充实。安定、白银两地都在住建或房管部门下设专门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各项工作,其中白银区房产局设立了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保障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室等股室,办事机构比较健全。在人员编制方面,白银区房产局从事保障房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有25人,安定区有14人,专人专管,责任到人,人员力量相对充足。

二是办公条件优越,配套设施齐全。安定、白银两地都在繁华地段临街设有专门的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根据不同类别分别设立廉租房补贴、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等办事窗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在服务大厅设有LED滚动显示屏,对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信息、申购条件、办理流程、分配结果等基本信息滚动播放,便于群众了解政策。

三是工作制度健全,操作流程规范。两地都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保障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公开了配售申报审批程序,对各项制度细则上墙公开,创新街道(社区)、住建(房产)、民政等多部门协作审核机制,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配售配租方案公开,同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执行年度复审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真正实现了让社会信服、让群众满意。

四是档案管理标准,软件资料齐全。两地都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档案建设管理工作,都建有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中白银区筹集15万元建成了现代化可移动式档案柜10列,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前期资料、竣工验收资料、配售档案资料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做到分类别、分楼号和分户归档,方便了检索和调阅。

五是政策制度优惠,准入门槛较低。白银区将征地拆迁中的失地农户集体转为居民户口,全部办理低保并享受保障性住房;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年可以享受低保和廉租房补贴政策,且

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经适房申购对象除城市低保家庭外,拆迁安臵户、下岗失业人员、城中村改造区住户、城市危旧房改造户等低收入家庭也属于准入对象;同时,对于农村“二女户”等特殊群体,县上也安排了一定比例的保障房。安定区在廉租房补贴发放中,对于收入符合条件的城市非低保家庭,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收入证明后即可享受相关保障房政策;经济适用房配售中的“两半户”低收入家庭,对在农村居住的家庭成员由村委会开具收入证明,符合条件的“两半户”家庭不需放弃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即可享受经适房申购政策;同时,家庭成员中有1人为公职人员,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或“两半户”,家庭成员中的农村户籍人口不需转户也可享受经适房申购政策。

二、我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是思路不够开阔,创新意识不强。洮阳镇各社区在申请报名环节时对保障房政策扣的太紧,对部分边缘条件吃的不准,导致部分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不能申购保障房。如户口在本地但住户举家去外地打工的人户分离家庭,家庭收入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报名登记,但社区因对此类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和定期监管为由全部排除在外。还有一些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因自己没有固定收入,但因父母有住房而不能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另外,因政策和制度的限制,因购买保障房而办理户口迁移的农村家庭因没有房产,户籍管理部门和洮阳镇社区不予接收。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因为我们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工作方

法不灵活造成的。

二是保障性房源多,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少。

2008至2012年,按任务要求我县共建设各类保障房3298套,其中经济适用房634套、廉租房2173套、公租房278套、限价商品房213套。截止目前已分配经济适用房142套,廉租房432套,拆迁安臵房屋共计440套,剩余房源共计2284套,其中廉租房1741套。预计今年能够竣工的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共计1795套,而根据洮阳镇统计,截至目前共报名198户,其中廉租房127户,经济适用房71户。这样的话,将有1597套保障房无法配售。

三是办公条件落后,人员力量薄弱。我县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的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办事流程和信息公开不能实现常态化,群众办事需要跑很多部门,甚至一个部门要跑多次,导致办事效率不高。同时,县住建局仅有3名从事保障性住房管理的工作人员,且全部为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没有落实专门的人员编制,面对庞杂繁重的工作任务,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学习借鉴定西、白银两地的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实人员力量,优化办公条件,提高服务质量,重点要在以下几方面实现创新和突破。

一是要充实工作力量,增设人员编制。随着我县保障性住房大量竣工并交付使用,分配、管理等方面工作任务将越来越繁重,现有办事人员力量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同时因住房保障办公

司与住建局其他股室混合办公,办公条件和服务水平跟不上业务需要和群众需求。建议县政府为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增设10人员编制,同时考虑设立专门的保障房服务大厅,实现集中办公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要放宽准入条件,扩大保障覆盖面。省政府最近出台的(甘政发[2012]106号文件)指出:“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制定各自实施细则”。按照这一政策信号,我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适当放宽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

1、申请对象为挂靠集体户口的,在户口迁转为洮阳镇居民户口后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2、户口迁转至洮阳镇的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以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申购廉租房。就业后即退出廉租房,转购经济适用房;

3、“两办户”家庭符合收入条件的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

4、符合申购条件的非低保户的公益性岗位和4050人员家庭,可以申购保障性住房;

5、户口不在洮阳镇的农村教师、乡镇干部等公职人员,其户口迁转洮阳镇后,可以申购经济适用房;

6、建议对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村居民,其户口迁为居民户口后,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三是要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始终把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公示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建设、分配情况在政府网站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将保障性住房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实现保障家庭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要加强后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后期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套完善幼儿园、卫生所、健身广场等设施。选聘有资质、服务质量高的物业公司介入后期管理,精心做好保障性住房小绿化美化工作,切实为低收入家庭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和人群满意工程。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3篇:保障房

宿松县龙门南路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细则

第一条 根据《宿松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松政【2011】56号)文件精神及规定,制定本分配销售细则。

第二条 申请时间

从2012年6月18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止,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

第三条 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㈠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2倍以下,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人均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㈡符合条件㈠的离异人员必须离异达到两年以上;㈢符合条件㈠的未婚青年必须达到二十六周岁以上。具体细化申请条件:

1、具有县城规划区内非农户口是指申请人具有县城规划区内(按照2003年《宿松县城总体规划》规定,县城规划区范围是孚玉镇全部区域及破凉镇、五里乡部分区域)的非农户口,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2、家庭成员均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是指申请人夫妇双方属于首次购房(含房改房),以房管部门产权登记及入户核查材料为准;

3、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是指申请人在县城规划区内实际居

- 1米的;

3、父母无住房,但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有住房且现住房面积人均(含父母)超过15平方米的;

4、无特殊原因将自有住房出售或赠予的;

5、申请人夫妇双方已享受房改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的。第五条 申请审批的程序和步骤:

1、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其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人在所在单位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入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案),办公室会同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复审,并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复审单位签署复审意见,上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审批。

2、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所在乡镇汇总后统一上报。申请人在所在社区(村)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所在社区(村)入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社区(村)上报所在乡镇审核,所在乡镇审核通过后汇总上报县保障性住房分配审核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宿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电子档案),办公室会同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审核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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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电梯房调研报告

市调报告

 金府苑

项目地址:

河南省固始县城关中原路和安平路交汇处(水利局旁)。 开发商:

浙江省海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9万平米左右。

总套数:

5栋17层的高层和1栋26层住宅,共计666套。 产品组合:一梯两户,(2-17,2-26),沿街商铺。 主力户型:

二室二厅一卫一阳台(99平米)。

三室两厅两卫三阳台(125平米)。

四室二厅两卫三阳台(141.3平米)。

工程进度:

2号楼和3号楼于08年10月封顶。

销售价位:

1-2层商用

3层1600—1890元/平方米(有公共平台) 4层-7层1700—1800元/平方米

8层1800—1997元/平方米

楼层差价50元。

销售进度:已售出25—30套左右

物业费:

0.40元/平米(暂定)

楼间距:

40米。

绿化率:

30%以上

层高:3.1米

项目定位:高度领袖生活。

 中央公馆

项目地址:红苏路影剧院对面.

开发商;信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套数:64套

产品组合:2栋11层小高层(一梯四户),1-3层商用 主力户型:

三室二厅:(117平方米—141平方米)

工程进度:已交房

销售价位:

4-6层1400元—1500元/平方米

楼层差价:

(40-50元/平方米)

销售进度:

已售出98%

项目定位:中心城主贵族生活。

 番国天下

项目地址:番国路与蓼城大道交叉口。

开发商:河南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左右

产品组合:1-4层商铺,5-19层住宅

主力户型:

三室两厅(117.5平方米)

总套数:120套

工程进度:未封顶

销售价位:

5-6层1688—1728元/平方米

7-12层1758—2148元/平方米

13-19层 2148—2358元/平方米

楼层差价:45-50元

销售进度:30%

项目定位:修身齐家平天下

 阳光公寓

项目地址:红苏路国源超市向南200米

开发商:

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左右

产品组合:二室、三室住宅

主力户型:二室(108平方米) 三室(139.8平方米) 总套数:已建的68套

工程进度:建至13层

销售价位:1—3层1610—1650元/平方米

4—6层1650—1700元/平方米

7—17层 1800—1910元/平方米

楼层差价:10—15元

销售进度:20—25套

项目定位:新城市中心级花园洋房

 金凤花园

项目地址:王审知大道与红苏路交叉口

开发商: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左右

主力户型:三室两卧两厅(128.6平方为、136平方米) 总套数:102套

销售价位:1—6层1610—1660元/平方米

7—17层 1670—1800元/平方米

楼层差价:10元/平方米

销售进度:20%

项目定位:金凤花园龙庭御居

 华府

电梯房未进入实际销售,元月份预售

销售情况综合分析:

小高层和高层住宅整体销售情况远低于多层住宅,结合本项目分析原因大致如下:

1.

2. 固始县目前在售小高层和高层住宅相对较少。 本地人认知度不高,接受程度低,导致小高层和

高层销售进度慢。

3.

4.

5.

6.

7.

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价格远高于多层住宅。 小高层物业费太高。 高层住宅分摊电费高。 户型单一。 电梯房公摊面积太大。

推荐第5篇:保障房特点

保障房特点

政策特点:

一般特点:

住房保障政策,本质上是国家(政府)对社会上的低收入群体住房供应、需求和生产系统的干预、调节的手段和措施。主要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土地供应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土地供应政策是住房保障的先决条件之一,根据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供地规划,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从源头上保证政策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住房保障财政政策是住房保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之一。建立保障性住房首要的就是财政支持,既要建立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支出的稳定的资金渠道,根据低收入人群住房状况,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住房保障,又要建立稳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供需双方来活跃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市场。住房保障金融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运用各种金融手段,刺激保障性住房的建造或消费,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又包括面向保障性住房建造而提供的金融政策,及促进保障性住房消费而提供的金融政策。

美国住房保障政策特点:

住房政策和收入融合。

自有住房一直是美国住房政策的中心。20世纪30年代的新政改革了住房融资系统,使自有住房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容易获得,也更能承受得起。从20世纪90年代起,各级政府为了促进自有住房率,特别是低收入和少数种族住户的自有房率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联邦税法为促进自有房率而提供的税务优惠政策位列所有住房资助政策之首。

收入融合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有些致力于帮助低收入住户居住在更富裕的社区,如针对租房券所有者的迁移计划、分散建设的公共住房、地方包容性区划项目。另一种形式的收入融合是在同一建筑或建筑群中包容了不同收入的住户群。通常这种住房被称为收入融合性住房。

面向群体特点:

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面对的客群是不一样的,保障性住房一般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商品房面对的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客群,甚至,还要是属于比较富裕的一些人。廉租房: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

公租房: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

经适房: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保障模式特点:

美国保障模式特点:

增加供给模式:指由联邦政府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资金给当地公房机构或者私营生产者,由他们新建或者修复现有的建筑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供给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二种:一是由政府直接兴建,即指政府用财政拨款直接为中低收入群体建造住房,在美国的住房保障政策中,比较典型的项目是公共住房;二是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非盈利机构建房,即政府通过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低息贷款或减免地价款等措施,刺激其兴建保障性住房,也可以给州或地方政府提供组团基金,使他们有更多的自由开发自己的项目。

补贴需求模式:着眼于直接给中低收入群体提供资金援助,以提高居民住房消费能力,带动住房需求增长。按需求方对拥有住房权利的不同,补贴需求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租房补贴,即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房租给与一定的补贴,目的在于提高弱势群体租房支付能力,如美国自1980年代起实施的租房优惠券计划;二是购房补贴,即在居民购买住房的环节,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或补贴住房购买者,如为实现以自有住房为代表的“美国梦”而采取的一系列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等

我国住房保障模式:

增加供给模式下的项目主要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为主,但在各地的实践探索中,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推出了配套商品房、限价商品房以及面对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经济租赁房政策等;

补贴需求模式下的项目主要有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针对中低收入家庭消费者的金融、税收等政策。

保障制度特点:

发达国家:

对保障群体有准确的界定,居民收入审查制度相对完备。实施住房保障都是以收入和住房(或资产)状况作为准入条件,只有收入低于某个水平才能申请政策性住房。

我国:

“最低收入家庭承租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处于中低收入与高收入家庭之间的城镇“夹心层”购买限价房。但审核制度不完善,并不能真正掌握购房者的实际收入,使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供给对象审查难以建立在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基础上。 产权特点:

我国: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经济适用房一直是采取只售不租的供应方式,直到2004年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才提出实行租售并举,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房。江苏省在2006年率先在全国进行了试点,无锡、连云港、姜堰、高邮、苏州5市已经开始实施“先租后买”租售并举的“产权共有”模式。

英国:共有产权房和共享权益房

英国住房的共有产权(shared ownership),是政府对有一定购房支付能力,但又难以在市场上承担全部购房开支的部分群体设计的一种分阶段购买住房的方式(staircasing up)。其所谓共有产权住房,允许购房人根据其支付能力出资购买住房协会所拥有住房的一定份额的产权(可使用抵押贷款),通常在25%~75%,与住房协会共同拥有各自比例的住房产权。购房人对住房协会持有的产权部分支付优惠租金,租赁年限为99年,并可在具备能力后逐步申请购买剩余的产权。当然,如果住户因为自有产权份额较大,而收入下降导致其自有部分贷款还款负担过重的,还可以申请降低份额,即向住房协会出售一定比例的产权

组织运作特点:

目前许多城市的福利性住宅是由国有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目前对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政策优惠,并不能保证房地产企业的产出效率,也不能保证政府的投资效率。同样,以开发公司为主组织建设福利性住宅,也不能体现政府发展福利性住宅的政策意图。福利性住宅是政策性业务,以开发公司为主组织建设,开发公司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在福利性住宅上考虑多的是销售和利润,对购房者和购房数量不加限制,于是出现了高收入家庭也买福利性住宅,甚至出现了一些人买多处福利性住宅用于投资的现象。

福利性住宅的建设需要有专门的政府或半政府机构组织协调,由非盈利组织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制定家庭收入线标准、审批购买资格、厘定销售价格、提供购房担保、负责使用期间物业管理。在开发建设阶段,政府视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开发建设规模(以销定产),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通过减免税费、适当控制建设标准、严格开发、设计、施工等阶段的招标管理等手段控制开发建设成本;在销售阶段,严格界定销售对象,即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实行购买过程中的申请、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以政府审定的微利价格限价销售;在使用阶段,全面推行社会化物业管理,保持福利性住宅的良好运行状态和居住环境

定价特点:

(1)建设标准要适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并且要因地制宜,不搞全国统一标准。

(2)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使其在金融政策、政府优惠政策的扶持下,能够买得起、租得起。

(3)政府在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并使这些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住房困难家庭。

(4)实行灵活的产权制度,租售并举,消除制度壁垒,以利住房流通,顺利进入

二、三级市场。

(5)严格招投标制度,同时,保证开发商、承包商合理的经营利润。

金融特点:

住房公积金:

国家住房公积金的施行强度采取分别对待的政策,即条件差的城市和企业可以少交点,有条件的城市和企业可以成倍提高公积金存缴占工资的比率。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实行低息原则,即利息的低进低出,不以赢利为目的,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包括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商业性贷款:由于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纯商业行为,银行以赢利为目的,同时承担相应的风险。政策性贷款: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面向居民个人进行的住房抵押贷款

税收政策特点:

(一)间接税为主的庞大房地产税收体系

(二)针对土地的税收较多

(三)税收主要集中于住房交易环节

(四)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供给方

(五)住房保障税收政策倾向于间接税优惠

(六)基本没有针对抵押贷款利息支付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物业特点:

保障性住房的居住者,年龄不同,文化背景不同,习惯不同,方言不同,职业不同,受教育程度不同,容易产生文化碰撞,给物业服务带来困难。

这里有部分业主物业消费意识淡薄,拖欠、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原因,还在于物业收费超出了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这些社区的业主大多来自低收入家庭和城市周边农村失地居民,许多住户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消费开支,有的还需政府救助补贴,每月不菲的物业费

用无疑加重了其经济负担。因此,这些保障性居住小区经常因为物业费导致物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矛盾冲突。物业公司当初进驻这些小区是因为可以先期获得业主拿房时必交的物业押金,或者冲着社区配套用房经营租赁收入而来。随着这些收益的减少消失,加上无法收到足够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往往无法坚持下去甚至出现单方撤走的情况,由此导致社区出现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安置居民居住和生活质量。

当前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基本上还在探索阶段,有许多的问题有待解决:如保修期间内代建方如何保修的问题;停车收费如何与管理部门分成的问题;我们物业管理部门与公房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的问题;保障性住户不遵守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应由哪个部门来处理的问题;政府应承担的费用如何兑现等等。暴露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模式与传统的物业管理法律和政策规定方面的不相适应。

公共物品特性

具有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于准公共物品范畴。排他性一方面表现为排斥其他收入群体来分享政府的这种福利;另一方面在城市贫困群体内部,在政府实物配租数有限时存在获取优先租住权的竞争。非竞争性则表现在对以上排他性矛盾不能用价格竞争的方式来解决,否则会导致房租价格上涨,抵消福利效应,使部分低收入家庭遭受福利损失,失去了住房福利保障的效率和公平的意义。

市场信息不对称

对于普通的住房供给者而言,很难清楚地把握低收入家庭能够承租的住房的造价标准和需求数量。标准过高、数量过少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要;而标准过低、数量过多又可能产生低劣住房供给过度,造成资源浪费。

推荐第6篇:保障房验收

关于保障性住房落实分户验收工作及验收程序的温馨提示

一、综合检查要求

1、所有工程量按图纸设计(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要求完成;

2、节能、幕墙、钢结构等专项验收已通过,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3、规划、环保、消防、防雷、室外道排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城建档案初验合格;电梯验收合格

4、分户验收及要求

分户验收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等应提前制定进度计划、方案并通报我站,方案应明确参加验收人员、验收方法、进度安排、常见问题的整改措施、复查等内容,分户验收工作应在综合检查前一周完成且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分户验收严格按照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细则执行,实行“渗”“漏”一票否决。

参加分户验收人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相关质量、技术人员组成。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有关人员应参加分包项目的质量分户验收。已经实施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已摇号确定为保障性住房中签户的,由中签户选出一名住户代表参加分户验收;

5、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住户代表联合检查且问题已整改;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组织住户或住户代表、区主管部门、属地社居委及相关利益单位应参加,设计单位应有建筑、水、电等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

6、综合检查要求单独报书面申请 要求建设 监理 施工 设计院(有必要的话相关检测机构参加)各单位盖章签字 然后再进行综合检查;

7、正式供水、供电应验收合格

二、时间要求

1、综合检查必须在竣工验收20天以前进行;

2、竣工验收必须在交房前不少于10天进行

三、现场准备

1、工程资料 ①分户验收表 ②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核实证、环保、消防、防雷验收验收合格证、城建档案预验合格证、精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③幕墙图纸核查;二次深化设计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且应经审查合格; 玻璃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

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石材弯曲强度、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复试记录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报告;硅酮结构胶相容性的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 幕墙性能检测报告(抗风压、空气渗透、雨水渗漏及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报告)及结构胶相容性报告;

④节能工程

节能设计计算书、简表、专项审查意见;节能设计变更、审查意见、重大变更备案记录;新型外墙保温体系专家论证方案、意见;

外墙保温体系型式检验报告、备案证明文件、保温隔热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保温砂浆的同条件试块实验报告;

外墙保温现场拉拔试验报告;钻芯取样检测报告;

面砖饰面的面砖、勾缝剂、粘接剂合格证、复试报告、拉拔实验报告 ⑤门窗工程

门窗性能检测报告(水密性、气密性、抗风压、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现场气密性检测、淋水实验记录

进户门合格证、复试报告,进户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及回迁合同要求 ⑥装饰、安装工程

墙地面饰面砖的合格证、复试报告;

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截面积、电阻值); 进户门合格证、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复试报告,应与设计文件、购房合同一致,相关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防水材料的合格证、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复试报告、厨卫间、屋面蓄水检验记录; 烟气道合格证、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复试报告

卫生洁具(包括马桶、洗面盆、拖把池、淋浴设施等)、洗菜池合格证、复试报告

室外排水系统窨井盖合格证、专项验收记录

2、现场要求

①房间几何尺寸测量必须进行原位标注(标注测量位置及测量数据),检查复测数据必须与标注数据一致,否则全部分户验收重做;

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在综合检查或竣工验收前蓄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深度不小于20mm;

③上人屋面排烟、排气管道出屋面高度不应小于2.0M,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完善、雨水篦子安装完整

④厨、卫与相连地面标高差、防滑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墙面防水高度不小于1.8m;冷热水管安装位置正确,防溅开关插座符合规定;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⑤门窗应开关灵活、五金配件安装完善,安全玻璃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窗台高度小于90cm的应加设防护栏杆

⑥牵涉到安全防护的楼梯扶手、护栏、窗台等高度、立杆间隙、防攀爬措施应符合规定,楼梯平台宽度大于0.5m时,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05m,其余处栏杆高度不小于0.9m,梯段净宽不小于1.05m,平台净宽不小于1.2m ⑦室外走廊、平台等应有排水坡度、设置排水口,变形缝应采取防水措施,无障碍设施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⑧室外道排系统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井盖的选用符合我站要求

⑨所有墙地砖铺贴不得有空鼓脱落现象;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抹灰、水泥砂浆地面不得有空鼓、开裂、起砂现象

⑩内门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5.2章的要求,尺寸和允许偏差项目必须符合第5.2.

17、5.2.18的规定。

推荐第7篇:保障房信息

深圳:保障房资金缺口高达百亿

今年需完成一万套“硬任务” 截至5月已开工20%

【编者的话】据估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总计资金需求约1.3万亿元,在银行惜贷、财政投入捉襟见肘的情况下,保障房如何破解“钱紧”尴尬?

来自住建部5月底的数据显示,全国保障性住房已开工340万套,占计划的34%,下半年660万套任务相当艰巨,能否完成?房地产企业对保障房建设的积极性并不乐观,为吸引民间资金涌向保障房建设,目前密集发布的金融政策给市场提供了无限遐想,但是,面对回报率低的保障房,民间资本是否会绕道而行?公务员“抢食”保障房,保障房成福利分房,负面消息不绝于耳,公众最关心的是保障房能否公平分配?

本期专题关注保障房建设。

拥有常住人口1400多万的深圳,户籍市民却只有200多万人。而这个移民城市的本地户籍人士中,80%以上已经拥有自有住房。那么,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城市来说,深圳保障性建设住房意义有多大?今年将建多少?都是些什么人能享受?它的建设情况又如何呢?记者近日对深圳保障性住房做了一番了解。

一万套“硬任务”年内竣工

据了解,深圳2011年保障性住房已全部开工。深圳一官员表示,政府部门这次是“动真格的”,今年深圳的1万套保障房竣工目标已经成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如今,深圳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发展,属于不同的市场需求。截至5月,深圳全市已有6个项目、约1.5万套保障房开工,完成年度计划的20%。根据项目进度预安排,全市要确保今年6月底之前开工建设3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9月底以前再开工建设4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为确保今年开工任务完成提供有力保证。

据业内人士透露,其他一些保障房项目也正在陆续开工。目前年内要竣工的1万套房源虽然还没有明确落实到底是哪些项目,但他分析认为,1万套指的是综合起来的一个数量,各个项目年内竣工套数加起来的一个总量,有些项目是2012年、2013年全部交付,但今年可能首期会竣工一部分。

前不久,深圳今年首次通过了“双限”方式出让保障房用地。此次出让地块应在今年10月底前开工,预计两年左右交房,销售均价相当于周边商品房一半。 根据规划,今年深圳新供应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占40公顷,比去年多3公顷,增幅为8%,另通过城市更新改造可供应保障房用地7公顷。 截至目前,深圳保障房的建设进展到底如何?记者日前到深圳龙华——也就是我国首个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实地探访,看到该项目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在每个楼盘的工地上,都标有着“安全生产**天”的字样。而松坪山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将于9月封顶、明年竣工,2013年交付使用。深圳平湖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已于4月份提前开工,整个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竣工,届时,可提供2124套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保障房的规划套数比“十一五”增加了70%,面积相当于“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品住房竣工面积总量;实现开、竣工保障性住房21万套,比“十一五”期间增加近十倍,相当于特区建设前25年政策性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已建成保障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将由25%提高到35%,基本形成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并行”的住房体系。

建保障房利润只有4%

“尚景经富园”小区是深圳龙岗的一个保障房项目,2月份之前,它还属于深圳尚模地产,如今被龙岗区政府超低价收入囊中。

“上个月刚与开发商签订了回购协议,总价1.2亿元,单价在3000多元/平方米。”“3000多元/平方米还是3年前洽谈的价格,到现在政府还坚持这一价格,我们的利润非常少。”尚模地产一名内部人士说。据其测算,此楼盘的建安成本约2500元/平方米上下,加上几百元/平方米的拿地成本,合计成本就接近3000多元/平方米,留给开发商的盈利空间的确不多。

“尚模地产扎根龙岗十多年了,以往获得了区政府不少支持,今后还需要得到政府多方面支持,此项目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是为让政府完成保障房建设指标。”尚模一名管理层人士表示。

事实上,开发商对开发保障房普遍心存疑虑。万科总裁郁亮表示,为尽到行业领跑者的责任,万科愿意参与保障房建设,参与的原则是不影响股东利益,意即不亏钱。至于靠保障房来赚钱,万科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据悉,万科在深圳龙华区域开工了一个21万平方米大型保障房项目,建成后可提供4000套住房,自称利润只有4%。

政府投入资金缺口上百亿

一深圳市政协委员曾在提案中呼吁,政府应该在保障房建设上增加投入,被指责为素以财政富裕闻名的深圳市,在保障房建设上却显得太“小气”了。 记者从2010年,深圳市财政委发布的一份关于保障房建设的报告中获悉,2009年深圳计划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土地出让支出为4.77亿元,但完成很不理想,实际支出仅为2.78亿元,不到计划的六成。按照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资金的规定,应严格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补充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而实际情况是,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6.94亿元,还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深圳市计划新增安排筹划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这需要几百亿资金来支持才能完成。而这需要的很多资源来配套,财政没有这个能力。2010年深圳地方财政收入1106.8亿元。深圳住建局内部人士称,去年全市用于保障房的资金估计不足100亿元。一政府人士认为,保障房投入资金未达计划的重要原因在于土地整备耗时较长,影响了资金投入。

普通市民能享受到多少?

保障房是巨大的蛋糕,每个人都想从中获利。为了让保障房分配更显公平,深圳制定了极为繁琐的“三审”、“九查”制度,而且所有审核与查证过程住建局均在网上公示。对比国内各大城市的保障房分配办法,深圳设定的制度几乎是最为严格与公开。

尽管如此,深圳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不断发生,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在民众要求严惩骗购者的呼声日益强烈的背景下,深圳修改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加大惩罚力度。深圳骗购保障房罚款20万元、终身禁申请购房补贴。 世联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王海斌认为,此前,深圳市出现的保障房丑闻使得舆论哗然。其后,深圳市加大了对骗购者的处罚力度,但依然有开着宝马的公务员申请保障房。深圳的保障房属于福利性质,只是作为奖励人才的福利分房,并非要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正是由于这一政策性漏洞,令投机者抓住了空隙,导致保障房乱象丛生。事实上,由于深圳保障房价格仅有市场价格的约三分之一,再加上深圳市对利用虚假申报材料骗购保障房的“百万富豪”处罚太轻,导致深圳市出现大量企图通过保障房上市交易投机牟利的骗购者。

津沪:保障房筹集资金渠道多样

彰显一线城市金融创新优势

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天津近年来最大的一项政府工作。

2009年,天津市成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危陋房屋拆迁和安置房建设投融资,并开展多渠道筹集资金,吸引各方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天津市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协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信托产品的形式,为天津市提供30亿元贷款,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牵头与15家商业银行共同组建200亿元银团,以此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府利用约20亿元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120.3亿元支持29个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

201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7部委将天津等28个城市被列为试点城市,可以尝试利用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 今年初,上海《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布的计划表明,上海今年要新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供应1150万平方米(约17万套)。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期发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1-5月,上海市动迁安置房已开工461万平方米(约5.8万套),已超过全年计划的一半;但经济适用住房开工124万平方米(约两万套),仅完成全年计划的1/4。 由于非动迁安置房项目的建设进度缓慢,上海前5个月保障房建设计划完成尚不到四成,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今年上海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到年底理应完成。

从进度看,有分析师认为,保障房的开工进度每年都相似,上半年主要做准备工作,筹资金、找土地、落实开发企业,下半年才是集中开工期。

同样,作为获批试点公积金投入公租房建设的城市,上海在新江湾城的公租房项目新江湾城尚景苑中已经成功试点,主要是用公积金的增值部分进行投资。此外,保险资金也已经进入到上海保障房领域。今年5月,上海城投与中国平安推出7年期“平安-城投控股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上海在金融创新方面存在一定优势,这或将成为保障房资金来源的解决之道。

市场需求旺盛 20年可收回投资

青岛:民营资本瞄准保障房商机

前不久,位于青岛开发区的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这一今年以来全国开工的最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设计建设3600套,面向辖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总投资8.4亿元的保障房项目中,两家民营企业投资额达到6.3亿元。民营资本进军公租房,这在青岛公租房建设中还是第一次。

民营企业为何加入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一回收期较长的项目建设?据记者了解,两家民营企业通过调查,看好了市场需求。辛安工业园内150多家工业企业中,有租房需求的企业占七成,仅海尔、海信、上汽通用五菱等大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就达6万人。这6万人中,绝大多数需住单位集体宿舍或租房。据开发区城建局住宅发展中心副主任程梅平介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对企业参与公租房项目是一个强有力的吸引。按目前辛安区域内商业网点每平方米每天至少1元的租赁价格计算,20年有望收回投资。

在保障房的建设中,资金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民营资本的积极参与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带来了曙光。而青岛向来一直重视土地和资金这两个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在土地问题上,青岛市采取配建制度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的供应。青岛市明确规定,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保障性住房。比如,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一般搬迁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照45%的比例实施配建。 今年3月份,青岛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正式投入运营,这一投资中心将作为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日前,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王育生在线网谈时介绍,今年是青岛实施第二个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的第一年,今年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两万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9000套。截至目前,两万套保障性住房已在青岛七区39个项目中全部落实,将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9000套配租配售房源也基本落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将于年底前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青岛市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将于6月底和12月底各组织一次公开销售工作。

尽管青岛市的保障房建设进行得有声有色,但最近也爆出了一些诸如房屋质量、配售其他产品等负面消息。针对这个情况,青岛市市长夏耕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和部分重点项目进行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夏耕一再强调保障房建设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硬任务,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夏耕的这一举动无疑给青岛保障房建设出现的问题敲响了警钟。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为防止保障房申购中出现骗购的情况,青岛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房申请环节的把关力度,由包括国土房管、民政、公安等在内的6个部门联手把关,受理申请的审核时间需75个工作日。根据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保障资格,同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所骗取的租赁住房补贴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依法追回。

江苏:保障房建设进展遥遥领先

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今年规划建设45万套,目前开工率已经超过四成。这是记者日前获知的消息。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前全国保障房建设最大的难题是“很差钱”和土地问题,江苏也不例外。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在保障房领域需筹备两万亩土地以及多达500亿元的资金。虽然国家对江苏的资金支持力度比以往大,目前到位的资金也仅有15亿元。江苏省级财政也比往年大幅增加了预算安排,但完成今年任务所需的大量建设资金,主要还是靠市县政府筹集。

据了解,今年江苏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1000万平方米。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有效推进,江苏省监察厅等五部门联合进行效能监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进行督察;国土部门负责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统计部门负责社会满意度调查;各级监察机关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绩效评估,实施行政问责,推动效能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江苏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早,进展比较顺利,各地项目储备较为充分。截至目前,江苏省开工项目的房源比例大大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处于领先位置。

推荐第8篇:合建保障房

任工,国庆前我们上工地,希望同时定下材质,麻烦您提前安排施工队送如下材料样本:

1、透水砖:200*100*60深灰色透水砖(半渗水)

200*100*60正红色透水砖(半渗水)

2、仿古砖:400*400*60深灰色仿古砖

3、深灰麻600*400*60深灰麻花岗岩(荔枝面、火烧面、剁斧面各准备1块),要求颜色深的那种,勿与白麻靠色

4、黄锈石样本

北京拟居民政府合建保障房:居民出钱政府出地

2014/09/25 05:42 来源:京华时报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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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拟居民出钱政府出地建保障房

限定套型60平米下 居民只出房屋建设费近5000套公租房变身试点

《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昨天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此前提出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拟被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焦点

1居民和政府合作建房

修改稿将第四章章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房”,并将相应条款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合作型保障房,是指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家庭和政府合作建设,由居民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由政府提供建设用地,限定住房面积,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居民家庭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住房。”

修改稿明确,合作型保障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米以下。为何由配售型改为合作型?

■释疑

政府居民合作保障住房不牟利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审议中有市人大代表质疑“配售”概念,对是否有必要规定这种保障房提出不同意见。

从前期征求民意情况看,许多住房困难群众,出于长期、稳定的生活居住需求期盼政府能提供这种性质的保障房。

审议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认可这种保障方式,认为其借鉴了农民无偿使用宅基地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机制,其创新基本点是:由政府向需保障家庭无偿提供建设用地,由保障家庭承担房屋建设费用,可使没有能力通过市场买房的无房家庭较容易地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作为体现基本社会保障属性的这种住房,不具有一般的商品属性,法规保障的是无房家庭的基本居住权利,因此规定对这种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切断了不合理的牟利空间。

因此,综合上述意见,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修改为合作型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及退出?

保障家庭获保障房登记证明

按照修改稿,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保障家庭出具合作型保障房登记证明,其中合作型保障房除用于本套房屋贷款外,不得设立其他抵押。合作型保障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保障家庭退出或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向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由市和区县政府组织回购。回购价格根据保障家庭原支付金额,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房屋成本及回购成本?

房屋建设费用约5000元/平米

获得一套60平米合作型保障性住房需多少钱?

根据修改稿,合作型保障性住房房屋建设费用,包括房屋建设安装费、配套建设费、代建费用等,具体金额由区、县价格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除去土地成本以外的房屋建设费用,一平米所需成本约5000元,60平米的合作型保障房,需居民支付30万元左右。

该住房回购时居民卖给政府多少钱?修改稿规定,需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初步考虑折旧与物价上涨相抵消,也就是政府回购支付30万元左右。

近5000套公租房试点

副市长陈刚表示,今年,本市将组织开展合作型保障房试点,探索实行封闭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住建部门起草了《北京市开展合作型保障房封闭运行

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政府已率先选出近5000套公租房,作为合作型保障房的试点,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

第一批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包括高立庄等4项目,以

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目前处于结构施工阶段。

此次试点项目土地成本和建房成本,拟由开发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确定,并报市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租、出借,并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家庭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又取得其他住房的,应退出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部门组织符合条件家庭按规定价格购买或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

■试点

□焦点

2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保障后不再建两类住房

法制委员会建议修改相关条款:“本条例实施后,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统一纳入租赁型保障房制度进行管理。已摇号、分配、入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按照原规定执行。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备案家庭,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其原申请要求进行保障;备案家庭也可以自愿申请本条例所规定的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后,本市不再筹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经适房、廉租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我国将重点发展公租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近3年北京竣工保障房24.3万套,其中2012年,新开工建设、收购16.3万套保障房,竣工8万套。2013年建设、收购保障房16.2万套,竣工8.5万套。截至今年8月底,本市年内新开工建设保障房5.6万套、竣工7.8万套。■其他修改意见

谁享保障?

基本保障对象为“家庭”

关于基本住房保障对象,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中规定的“家庭和个人”修改为“家庭”,相关条款变为: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对象,是指本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单人家庭)。

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的方式,包括政府向居民家庭提供租赁型保障房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以及政府与居民家庭共同建设合作型保障房。一个家庭只能配置一套保障房。

“非京籍”参照户籍改革

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户籍制度改革尚在进行中,不应以尚未确立的居住证制度作为依据来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申请资格。

据此,建议将相关条款修改为:“按照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享有与本市城镇居民同等社会保障待遇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保障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由谁来建?

建议删除“配建保障房”条款

法制委员会建议删除《条例(草案)》中规定的“在商品住房用地和多功能用地中配建保障房”的内容。

城建环保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设和供应保障房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配建本应是建设方式的一种,但实践中,在商品住房用地和多功能用地中配建保障房往往成为政府推诿职责的方式,且对于开发商不建、少建保障房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为明确基本住房保障的责任在政府,建议删除草案中要求商品房开发商承担配建责任的相关规定。此外,还建议删除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和管理的内容。

取消配建的强制要求,会否影响开发商建设动力?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称,应该不会出现这一问题,因为建设主体不同。经适房、限价房是由政府出面找施工单位,政府会注入一定资金,保障开发商有动力建设。如何监管?

“住房信息系统”明确责任主体

对于建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方面,建议明确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责任主体,并规定相关部门和机构负有提供信息的配合义务。民政、公安、税务、工商、人力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屋权属登记、金融、证券、保险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支持基本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合作型保障房试点项目

丰台高立庄项目

地点:位于丰台区南四环外花乡高立庄村,距地铁房山线大葆台站两公里,原为西城区旧城保护定向安置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12月底竣工。

数量:10栋2500套。

户型

一居:约40平米,1420套两居:约50平米,947套三居:约60平米,133套

石景山南宫项目

地点: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南宫地区,分A、B两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5年底竣工。

数量:共6栋898套。

户型

一居:约45平米,500套两居:约55平米,398套

石景山五里坨项目

地点:位于石景山西六环内五里坨02号地B地块,原为限价房配建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底竣工。

数量:共5栋1003套。

户型

一居:约40平米,691套两居:约55平米,312套

通州土桥项目

地点:位于通州区东六环内梨园镇小街南,紧邻地铁八通线土桥站,原为市属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租房项目。

时间:计划2016年12月底交付使用。

数量:共512套。

户型

零居:约60平米,459套一居:约50平米,53套

4试点项目年底摇号分配

今年试点的合作型保障房优先面向已获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余可面向其他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公开分配,分配程序按现行保障房公开摇号程序实施。

项目成熟一个分配一个,通过多种方式力争明年解决现有备案家庭住房需求。同时,力争年底实现对4个试点项目进行摇号分配。

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 刘雪玉 京华时报制图 何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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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保障房申请

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及程序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2年4月19日 | 浏览14255 次] 字体:[大 中 小]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

(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二)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

(四)离婚不满1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二、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淄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登记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住房状况证明;

(五)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证明;

(六)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3、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区房产管理部门初审后应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4、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

5、关注“淄博房产信息网”——“政务公开”——“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房源公示信息(含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楼层销售价格、选房资格确定方式、轮候等)。申请人根据公示的房源信息,凭《资格证》在户口所在地区县或跨区县申请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6、报名结束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摇号,根据摇号结果产生选房顺序。

7、市、县房管部门向购房家庭发放《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申请人凭《准购证》与建设单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淄博房产_淄博房产信息网责任编辑:住房保障科

信息来源于淄博房产信息网:http:///ReadNews.asp?NewsID=11466

推荐第10篇: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颁布,紧接着《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苏发[2007]14号)和《苏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苏房改[2009]19号)文件相继下发。为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我街道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工作重点,大力展开我县住房保障情况调研工作。视察和调研的情况如下:

一、我街道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基本状况

(一)是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关于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确定了基本的保障思路就是以发放购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公租房为辅,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多渠道、多方式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对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主要以实物配租形式予以保障;对无购房能力的困难家庭主要以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对具有一定购房能力的家庭主要以供应购房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目标。我街道开始开展这项工作,以张贴公告、下发文件等方式下发到9个社区进行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市又扩大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范围,为此我们把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放宽。由享受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0元放宽到1600元以下。2014年内申请住房保障居民22户,保障廉租住房2套。截止去年底,完成了申请171户。

(三)是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做好与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衔接工作。

二、问题及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刚刚起步,保障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我街道住房保障工作中,我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具体操作中能够结合本街道实情,积极探索住房保障的新思路、新模式,科学决策,周密安排,超前部署制定运作的步骤,尽力让住房保障惠民政策惠及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但在调研中发现我街道的住房保障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一)是公共财政支出严重缺位的问题。调整完善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以廉租住房为重点、购房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为辅助的多层次城市住房保障体系是住房保障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这就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而目前住房保障资金短缺,周转不开,将会影响着住房保障的下步发展。

(二)是在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过程中,一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我街道低收入家庭中需要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家庭底数要大力宣传尽快摸清,并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信息系统,要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的补贴、开发、分配等问题还要不断地完善操作标准;廉租房的进入与退出机制如何确定问题要尽快探索完成。

(三)是政府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对相关配套的优惠政策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及时予以兑现。让它们尽快成为发展住房保障工作的推动力。

(四)是住房保障机构队伍有待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是新的行业、新的工作运行机制,需要高水平高技能专业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扩大宣传,完成年度保障目标,做到应保尽保;继续做好入户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早日公示;做好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发放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审批合

格的保障对象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做到一户一档,资料完整;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出台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住有所居\"的基本奋斗目标,并且把住房的基本社会保障确立为\"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所以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建议政府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要继续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调整出台更为实用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摸清底数、实行定期审核动态管理,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稳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队伍,强化协调相关部门职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保证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顺利进展。

第11篇:食品安全保障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结合市人大关于市、区人大上下联动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把它列为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确定检查切入口,制定调研方案,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导学法规。常委会组建了由专业代表、部分街道代表工作室专职干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并针对本次检查重点——超市、集市中猪肉制品、熟食卤味及散装食品的卫生情况,精选法律法规条款,有的放矢的组织小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第二阶段: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为了提高调研质量和监督实效,常委会采用了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调研方式。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三个街道代表工作室,以代表组的形式开展了检查。常委会还向参加调研的代表提供“三对照”(法规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表,引导代表自行组合、分散就近,进行持证暗访和随访,搭建了老百姓与人大代表共议食品安全的对话平台,充分倾听了民意。此次检查共收回反馈表80多份。第三阶段:集中视察,同步执法。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代表们兵分三路对世纪联华超市体育场店、漕溪新村菜市场、漕溪菜场的猪肉制品、熟食卤味、散装食品等食品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代表们在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的有关情况汇报后进行座谈。本次集中视察还安排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同步执法。第四阶段:事后专访,梳理总结。视察结束后,常委会还专访了我区食品卫生方面的专业人士,倾听他们的真知灼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们对调研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调研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代表们对区政府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监管职能从卫生局平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工作不乱不散,有延续性,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状况。同时针对在明查和暗访过程中发现的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熟食改刀未标明时间;当日未销售完熟食处理记录不规范;散装食品标识不完整;菜市场部分摊位猪肉的供货渠道及检疫证明存在不少疑点等一些卫生安全隐患,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在我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现实的执法主体和法定的执法主体存在冲撞。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使问题食品难以根除。此外,违法成本较低,致使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由于调整时间短等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汇分局与重新调整后的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磨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力量尚显不足。

3集贸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集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相对薄弱,难以把好食品准入关口,不安全食品屡见不鲜。

4一些销售人员素质较低。由于超市工作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在上岗前大都未接受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定期的体检。

三、意见和建议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顺利开展。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反映,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并通过法律的形式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处罚力度,杜绝问题食品屡禁不止的现象。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是一项复杂、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市民防范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3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槛并非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万全之策,要疏堵结合,满足不同层次人民大众的需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通过行政监管、行业监管、科技监管,形成长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并尽快落实社区的监管网络,做到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全覆盖。同时,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

4加强培训,提高企业自律管理水平。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准入关。

第12篇:旧厂房改造调研报告

旧厂房改造调研报告 2

实习周调研报告

课题名称: 姓 名: 班 级: 学 号: 指导老师:

调研周调研报告月

目录

一、概述

二.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

2.1 园区物质环境

2.2外界面改造模式

2.3内部空间改造方法

三、南京创意东八区

3.1成功转型的有理因素

3.2转型面临的问题

3.3考察后的思考

四、南京国创园

4.1内部空间利用分析

4.2立面改造分析

五、创意中央科技文化园

5.1园区简介

5.2空间特征与功能划分

5.3建筑样式

5.4设计亮点

5.5室内设计风格

5.6空间色调

5.7灯光布置

六、结语调研周调研报告

表1 各类建筑外界面改造方法统计

改造必须全方位进行,包括了嫁接青

砖、钢等建筑群中普遍存在的材质,

更加明确地向公众传递建筑群的特

征;打破内外区分明显的厂房界面,

创造出过渡空间,吸引外部人流进

入;将建筑表面新旧痕迹加以并置展

现,以历史纵深作为资本,提升建筑

的底蕴与品质,增加其文化内涵。通

过综合改造,重新塑造焦点建筑外界

面形象,成为园区对外交流的示范与

窗口。 图2-3 对厂房入口立面的改造

立面更新的做法通常比较经济实惠,能通过较少的投入,让建筑焕然一新,有些虽然在细节设计上尚缺乏推敲,但对于原本设计完成度较低的普通工业建筑也有很大的实用价值。由于典型建筑本身已不乏自身特点和细节。它们需要的只是在整齐统一的特色下发挥各自的一点特性,把改动仅仅限制在入口范围之内的点睛一笔已经足够(图2-3)。界面扩展在局部改造中所需成本较大,改动也较大,故在改造中所占比例较小,某些置换后的公共建筑对此存在一定的需求。

通过对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的调研,不难发现其厂房结构主要以边长和高大为主,我们将通过对其建筑体量的不同从而研究其空间改造上的手法和特点。

2.3内部空间改造方法

根据1865产业园各建筑空间及体量特征,将园区建筑分类为扁长空间与高大空间。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建筑内部空间改造方法的研究。通过准确地对既有建筑进行定位,寻找出适合每一幢建筑的改造方法。扁长空间在1865创意产业园中是比例最多的一种改造空间。通常为单向通长的空间,由2至4层叠合而成。对于扁长空间的改造是在原建筑的条件限制下进行,改造模式也基于对原空间特色的发挥。高大型厂房空间,通常指空间高度超过10m,无柱空间面积超过100m2 的空间。这些空间的顶部都有大跨结构支撑,在平面上可以任意划分,在垂直高度上,也可根据不同的空间需求而确立不同的空间净高。

(1)扁长型空间改造模式

在南京晨光1865创意产业园区建筑改造中,根据扁长空间不同的再利用需求,对于空间方向性、高度感与适用性的强调,大致有以下几种改造模式。

1) 重点空间的空间合并

扁长空间的特点正是其乏味之处,在重点部位贯通数层,创造较高的空间不仅能够突出空间特色和重要性,同时还可以反衬出扁长空间的纵向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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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体空间保留下的局部加层改

该模式能够尽量保留原有的工

业空间并合理地投入再利用,是工

业建筑最理想化的出路。由于工业

空间与民用空间在本质上的差别,

这种情况在具体的改造中较为理想

化,但对于展示与办公相结合的功

能却能够在此找到完美的契合点

(图2-4)。

3) 单元空间的营造

单元化分割是解决过长空间的 图2-4 办公空间的局部加层 有效方法,规避了空间的固有缺陷。

过于狭长的空间经单元化处理,每

个使用单元空间比例舒适完整(图

2-5)。工业建筑的层高相对较高,

在单元空间设计中可以灵活运用层

高优势,设计高低有别的主次空间。

在这样的单元中再进一步细化空间

设计,根据具体需求进行空间组织,

相对独立、互不干扰。在商业租用

或投入时,单元化亦能使建筑整体

运作可分可合,无论从空间秩序性

还是实用性上来看,单元空间的营造 图2-5 单元分割空间

均有其特殊优势。

4) 强调空间特质

如果说单元空间的营造是在弥补空间缺陷的话,在改造中对空间特质的强调旨在让人们更容易感觉到工业空间的特点。由于扁长空间的方向引导性非常明显,在该模式的运用中将线性的走道空间平行空间长边方向布置,小空间尽量形成序列感,大空间通常置于建筑端部,与空间属性不相冲突,还能起到引导人流的作用。

(2)高大型空间改造模式

高大型空间的改造受建筑围

护的限制已经相对较少,内部空间

再创造的自由度也相对较高。针对

该类空间的大容积、大尺度个优势

分别存在2种改造模式。

1) 新空间填充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

内部空间,在原建筑内部填充一个

新的建筑体系,获得经济而合适的

空间(图2-6)。新老建筑共用维护

体系,能够尽量少的浪费使用空

间。这样塑造全新小尺度空间的做 图2-6 建筑内部的空间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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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虽然不是所有设计师及使用者一致认同的模式,但也能反映部分业主的想法。他们只需要保留工业建筑外部的特征与语言,对于内部却需要更加现代与舒适,或者与功能更加匹配。这样的改造建筑体现了新旧的对比、冲突与和谐。

2) 房中房

在高大空间中新建一个结构部分完全脱离的小尺度建筑,尽量少地对旧空间进行直接干扰,既能满足民用建筑的尺度需求,又能保持原工业建筑空间与结构依旧清晰。

三、南京创意东八区

南京东八区内留有数十栋

保存完好、内部空间宽敞、形

态丰富的老厂房,并且留存了

工业历史的特色痕迹,通过优

化设计与建筑改造,形成了感

怀往日工业之美的独特艺术魅

力。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园区

内的办公性质多为国内外的设

计公司(工作室)、咨询策划服

务、原创商业服务机构、个性

品牌专营以及其他创意机构,

这样的办公性质聚集于此,形

成了十分具有个性和创意的产

业聚集区(图3-1)。 图3-1 经改造后的特色办公建筑

3.1成功转型的有理因素

之所以东八区能够获得如此好的转型效益,通过老厂区的改造成个性十足的办公空间,这与一下几方面其特有的有利因素是分不开的。

(1)经济的运营从成本

南京东

八区旧厂区

在改造后,

既有丰富的

创意得到展

现在空间层

面上,同时,

又有很好的

办公空间使

用面积,并没

有因为其他

因素而降低, 图3-2 图3-3

其得房率仍能达到90%,从而降低了所在企业的运营成本 。

(2)个性的办公空间

老厂区内独具特色的大尺度、挑高空间厂房建筑从而使其内部空间充裕,其层高基本上都在3.5—5米之间,作为办公空间,尺度比较适宜人们在内部办公,另外,整个东八区建筑之间,都在三楼的位置用廊道连接起来,将建筑贯穿起来,方便办公的同时也显得个性十足,充满设计与创意(图3-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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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立面及内部空间进行改造利用。并对外部景观进行整合。

4.1内部空间利用分析

在对其内部空间的利用上,国创园在其既有空间的基础上,将内部空间依据适用功能重新划分,根据功能定位,合理改造内部空间,本来的旧厂房的内部空间基本为大体量的开场空间,现在在对功能定位的基础上,可以对内部空间进行加盖,加层等手法使得空间能够更好的利用,能够更好的发挥使用效益(图4-1)。 图4-1正在改造的内部空间

图4-2 通过加减法进行立面改造

4.2立面改造分析

如图4-2,在立面改造上,主要是在原有立面的基础上通过附加立面等手法结合内部空间和功能更定位对立面进行重新改造,还有就是通过对原有立面本身的加减法进行改造利用,以达到适宜合理的效果,另外,在园区入口还保留以前的大型工业设备,巨大的设

备矗立于入口处增强了整体的视觉冲击力,并且在整个立面上达到和谐统一的效果,厂房固有的红墙配合着大尺度的工厂原设备,让整个园区在视觉上很是震撼。

五、创意中央科技文化园

5.1园区简介

创意中央文化园前身是南京油

嘴油泵厂,在老厂房的改造过程中,

最大限度保留了“工业文明”的标

志性符号。锈迹斑斑的大油罐成了

标新立异的雕塑(图5-1),。

园区由科技创意区、文化互动

区与时尚休闲区三部分组成,但是

在园 图5-1产内标志性设备

区内却无法准确区分各个具体的板块,总体来说,整个园区既时尚又休闲,业主可以在一个个独立的空间里办公与会客,也可以在园区的会所里举行小型的招待会,还可以在与神策门相连的古城墙上散步与思考。

进入创意中央科技文化园区的大门,引入眼帘的是各种具有70-90年代特色的老厂房(图5-2),红砖绿叶,虽然是老旧的工业遗存,却处处可见构思巧妙的翻新改造:独栋的厂房被装修成挑高的文化工作室,整个园区视野开阔,精致而不失大气。经过改造,

南京油嘴油泵厂已经蜕变成由“科技创意区”“文化互动调研周调研报告

区”与“时尚休闲区“三大部分组成的大型都市产业园。

5.2空间特征与功能划分

创意中央科技产业园,坐落于

南京中央门商业圈核心地段,闹中

取静,产业园一括创意工作、休闲

娱乐、培训展示、商业服务、信息

交流、生活居住功能。其中含有各

类商业公司,500强公司以及一些高

档会所,画廊等,同时配有食堂,

咖啡厅,KTV等休闲娱乐设施。

如图5-

3、5-4所示,创意中央

采用封闭空间以及半封闭空间结

图5-2 有70-90年代特色的厂房

图5-3 半开敞式空间

图5-4 封闭式空间

图5-5 方形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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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 富有创意的路标

合,将每个厂房改造成一个一个的封闭空间,同时在共用空间中采用半封闭空间,保证了产业园里的人群的私密性以及半公共性。

在空间形态上,创意中央使用大量方形空间格局(图5-5),因为原来厂房的原因,将所有厂房内改造为方形空间,最大化的面积的让使用者使用,同时方形空间容易形成一定的几何关系,和谐而有变化,具有很强的平面生成能力,适合不同形式和功能的需要。

5.3建筑样式

创意中央文化园前身是南京油嘴油泵厂,所有的建筑设计都是在原有的老 厂房上进行改建,进行重新铺装等,老厂房的改造过程中,最大限度保留了“工业文明”的标志性符号。红砖与钢

结构相穿插的外墙结构既简洁又

充满张力,连路标都被装饰成了一

组阀门的造型(图5-6),怀旧情调

的设计成为另类的时尚,彰显园区

作为工业遗产的特色。

5.4设计亮点

(1)创意办公

1)通常由3层以上的厂房改

建而成

2)内部空间比较灵活,可根

据企业需要进行划分 图5-7 墙体保留的特色管道

(2)厂房改造

通过对原厂房的改造,同时保留厂房原有的一些钢筋,雕塑,红砖与钢结构,最初的蜿蜒盘踞的管道等等,使得园区显得更有质(图5-7)。

(3)设计采用废旧的枕木来铺设庭院地面或做地脚线

班驳潮湿的外墙被剥去后换成水泥、红砖;用旧房拆下来的红砖以及枕木铺设地面与部分路面,与建筑外墙相呼应。种植高大树让改造后的厂区拥有庭院气息,人在厂区的任何角落都能体会到不一样的艺术感受。

六、结语

目前,我国城市中仍有许多旧建筑,尤其是在我国城市工业发展中遗留下来的大量的旧工业建筑,成为了城市的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因此,将旧工业建筑经过修整、翻新、改造直至改变功能后,不但能重新焕发活力,在一方面还具有新建筑不可比拟的优势和特点。所以提高在建筑物有效生命期内的合理使用性,将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益于保持城市的固有文脉,并创造与时代感相符的城市新空间。改造设计所体现的积极理念和社会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其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益也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在某种意义上说,改造成果可以看作是“建筑的第二春”。我们要积极利用好这些旧工业建筑,将他们进行有目的、有意义的改造,使旧工业建筑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价值更清晰的展示在人们面前,并真正的为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服务,使我们的城市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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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保障房申请条件

安居房限制条件多 只卖给无房深户

因为安居型商品房具有保障房性质,虽然面向市场销售,但是限制条件却很多,归结起来至少需要符合三种条件:一是具有深圳户籍,二是没有住房,三是有工作交了社保。

目前关于安居型商品房的申请细则,深圳政府只出台了一个《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从住建局相关业务处介绍的情况来看,目前政府正在做安居型商品房的轮购和配售规则的制定,这个规则还正在征集意见,很多细则目前还尚未确定,只能预计今年内能够正式公布。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二、深圳安居房申请流程

安居型商品房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购: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2.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享受本市住房优惠政策情况、本市住房情况、缴交医疗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相关部门的核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部门。 3 .审核合格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15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安居型商品房申购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信息应当公开。

5.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到市住房保障部门选择住房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合格意见,并将审核合格名单抄送市房地产登记机关。

6.申请人持审核合格意见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10日内,由建设单位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7.建设单位办理安居型商品房初始登记后,协助申请人办理政策性住房(绿皮)房地产证。

逾期未选房、未签合同的,按规定重新轮候,轮候在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各类人才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人才认定文件。 来源:《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名词释疑

安居型商品房和深圳其它类型的保障房之间的区别

廉租房

廉租房更多的是针对深圳双特困户,即保障收入最底层的市民,保障最低生活标准、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是只租不售的,出租给这批最低收入者,退出则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做出收回决定。不过按照深圳城市发展水平来说,未来廉租房形式的保障将会逐渐取消,改为发放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房

是指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申请也需要有深圳市户籍,退出则由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后确定的价格予以收回,不过这种形式的保障住房已经被广东省明文规定将暂停新建。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为解决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住房困难而出台的一项措施。本着广覆盖的目标,公共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更加大,申请条件也相对轻松,但仍然需要本市户籍,不过针对人才还会有相对放松,抛开了户籍的限制。不过这种公共租赁住房不可以买卖,退出的话需由主管部门收回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4篇:保障房资金违规

保障房资金违规---为何每年步步高

“唐僧肉”

2011年,审计署披露安居工程资金挪用规模是29.55亿元, 2012年,这个数字则是57.99亿元,2013年,更冲高到93.7亿元。

7月18日,审计署公布的去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资金管理和建设运营总体较好,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被挪用和骗取的工程资金达93.7亿元。

93.7亿元的资金,本可解决一大批民众的居住难题,可它却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国企挪作他用,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一些地方政府开口总不离民生,暗地里却把安居工程资金当成“唐僧肉”,真是莫大讽刺。

这些年来,对于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年年有,但审计监督不仅未遏制住资金挪用,一些地方反而变本加厉。2011年,审计署披露安居工程资金挪用规模是29.55亿元,2012年,这个数字则是57.99亿元,2013年,更冲高到93.7亿元。 如此高速膨胀的违规数字,说明一些地方对于安居工程资金的监管,形同虚设。按相关规定,地方审计、财政、监察等多个部门,对于安居工程资金都有监管之责,但如此多的部门,为何管不好这笔钱?对于挪用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固然该追究挪用者的责任,但同时,对于监管资金的部门,难道不该追究失察之责?

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违规的代价太低是主因,资金挪用被查出,大不了归还、整改。公众至今都很少看到,有哪些单位和部门因挪用安居工程资金,而被点名、处分的,更几乎从未听闻有监管部门对资金挪用承担连带责任?这样

的责任链条断裂,怎能给违规部门和单位以震动,促使其彻底查补管理漏洞?怎能以儆效尤,让官员形成对民生资金的敬畏?

安居工程资金成“唐僧肉”,还有个重要原因是社会公众监督的缺位。其实,根据刚公布的跟踪审计结果,一些单位的造假其实很拙劣,除资金任意挪用外,有的单位重复申报或虚报项目资料,套取上级补助资金,有的编造征收补偿协议、搬迁验收单等,骗征收补偿资金。但是由于安居工程资金的筹集、划拨、使用,多只在行政机关和管理内部公文来往,公众不能了解详情。如此极不透明的管理,给一些单位的违规造假带来便利。

其实,如果资金使用透明——每个地方有哪些安居工程项目;每个项目需要的资金是多少,是何来源;每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如何,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怎样——这些信息全部公开,那么公众就很容易展开监督,无论是套取还是挪用资金的行为,将很难瞒天过海。

出于保障民生,拉动经济的需要,未来,无论是保障房建设,还是棚户区改造,都将加速推动,由此带来天量的资金投入。为避免这些资金再次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唐僧肉”,国家有关部门需改进安居工程资金监管机制,在强化内部监管的同时,引入公众参与,让公众知情权成为地方官员滥权的有效制衡。

第15篇:保障房倡议书(定稿)

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质量管理的倡议书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但从目前情况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致使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地方、行业关联协会、特大型集团公司号召参加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相关企业大力弘扬“追求卓越 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千方百计提高保障性住房施工质量,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倡议。

一、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要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改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在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要把加强质量管理摆在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首位,把“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贯穿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中,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过程管理和竣工验收的各环节,增强使命

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工程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惠民工程。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担负起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重视项目前期的技术论证,及时提供保障性住房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统一协调安排工程建设各相关方的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发包关口,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勘察单位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现场作业、土水试验和成果资料审核等勘察工作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确保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保障性住房工程设计应突出以人为本,功能齐全,方便使用,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进行优化细化设计。设计文件要满足保障性住房工程对质量、安全、抗震、节能、防火、环保、无障碍设施、公共卫生和居住方便以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足够的可靠性。配备足够数量和符合资格的设计人员做好住宅工程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五、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确定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等主要管理人员,做到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偷工减料。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所有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经过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上岗。自觉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确保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及时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切实承担起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六、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配备足够的、专业配套的合格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监理单位和被监理项目的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之间不能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及时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进场使用,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要做好保障性住房工程的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的交付质量。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各关联协会、特大型集团公司将为保障性住房工程参建各方提供及时、全方位的服务,总

结传播先进经验和做法,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奖励和表彰,激励和引导相关单位更加重视工程质量,创建出更多的优质住房工程。 我们倡议保障性住房参建各方,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共同建设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保障性住房工程,为国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第16篇:保障房参考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①申请家庭符合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含400元

②无房、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或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但属于危房(即危房签订达到C,D级)以及设施不配套,近期需拆除重建的简易住房。③申请家庭为本市户籍的常住户。

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⑤符合我市廉租住房政策的其他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办理程序

①申请家庭把材料交给社区以后各社区进行入户摸底调查,评估、研究讨论,决定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②经15天无异议的家庭上报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调查,经调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

③经15天无异议的家庭上报到民政局,民政局主要评估认定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

④最后移交到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批,通过的家庭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条件办理。

购买经济适用房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①有本市城镇户口。

②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③家庭收入符合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④未购买过房改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解危解困住房或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 ⑤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②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③申请人及配偶所在单位或所辖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状况证明。

第17篇:保障房审计浅析

浅议保障性住房审计关注的要点和策略

刘龙华(审计署西安办)

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心系百姓,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不同的房屋类别面对着不同的社会群体。如今,随着国家保障性住房的不断投入和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也逐年扩大,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落实和建设成效,审计署每年组织的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工作也在同步开展。笔者结合近几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经验,就搞好保障性住房审计工作需要关注的要点与策略浅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要点一:关注保障性住房的政府投入。

一是资金投入情况。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投入或者政府减免相关费用。如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财政预算资金又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央按照东西部不同的地方财力实施不同的补贴标准,除中央财政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外,其余的则由地方财政配套完成。大力发展和建设保障性住房,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能够做到“有米下锅”。由于保障性住房见效慢,费时费力,无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地方政府不愿投入太多精力去争取和解决资金,造成了资金匮乏是各地建设保障性住房面对的主要问题,也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的首要原因,因此,关注资金投入是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基础。

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首先要摸清当地保障性住房的资金规模和来源渠道等基本情况,审查相关资金投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拨付。对于资金配套不足的问题,审计人员要分析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难以投入还是思想观念尚未转变,不愿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力度。审计工作要促进地方政府转变思想理念,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变“等米下锅”为“找米下锅”,如开展银行信贷投入,鼓励社会捐赠,个别地方也推出“租售”并举的措施来筹集资金。对于各项措施,审计中要注意风险控制,防止地方政府推脱责任,关注有无贪污挪用保障房建设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为保障性住房资金“保驾护航”。

二是土地投入情况。土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第二大因素,但由于建设保障性住房对地方政府无法带来任何土地收益,而土地收益又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造成地方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投入力度明显不够,或者划拨土地远离市区,道路交通不便,市政设施配套不到位,造成房屋大量闲置,居住率不高。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首先要查看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审核当地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和规定确保了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包括供应面积、所占比例等。抽查部分土地进行实地延伸查看,审核是否具备拆迁、建设和居住条件。具体到每一个保障性住房工程时,要审查项目土地手续是否完善,土地审批内容与实际是否完全一致,防止开放商利用保障房用地建设商品房。

要点二:关注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建设。

一是核实项目建设手续。保障性住房建设一般任务重、时间紧,如果按照正常的项目设计、勘探、招标、审批等过程办理手续,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所以多数项目都属于边设计、边施工、边办理手续的“三边”工程。但是项目建设手续是否完善关系着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和安全,特别是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和招投标程序的规范。由于建设单位经常会以时间紧、任务重作为借口,将应公开招投标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指定项目建设单位。审计实施中,首先检查项目的“四证”是否具备,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其次检查项目的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存在“暗箱操作”,项目签订合同内容与中标通知书内容是否一致,未公开招投标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有无违规转包和分包项目。最后,检查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监理单位资质,有无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二是审核项目建设规模。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显著不同的特征之一就是房屋建筑面积有着明确规定和限制,如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保障性住房面积是国家立足国情,在深入社会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规定。既能满足一般家庭的正常居住需要,又能节省土地资源,减轻购房者和租赁者的经济负担与压力。同时限制住房面积也是防止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有段之一,促进了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实施。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要审核房屋建筑施工图纸,测量房屋建筑面积。然后结合图纸,实地现场审核丈量房屋面积,并计算房屋建筑总面积和总套数。防止地方政府或者开发商在控制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减少房屋套数来增加了单套房屋建筑面积。

要点三:关注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

一是掌握房屋分配的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各有差异,各地的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地方政府可在国家政策的允许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制定具体的房屋分配管理办法,做到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是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的“生命线”,也是政策落实的核心,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考验。审计实施中,1.审核地方政府制定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分配办法或者实施细则是否规范,了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如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标准;2.掌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了解内控措施,抓住关键环节;3.摸清当地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基本情况和保障类别,分析各类保障人群所占的比例,为下一步审查享受人员资格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核。由于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者的财产与收入难以准确核实,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尚未共享,造成资格审核一直是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难点,但资格审查是保障性住房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审计权限,根据掌握的申请保障房条件,开展计算机审计,筛选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资格审核部门可以同车管、税务、工商、房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将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信息与车辆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税收缴纳登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养老保险等信息进行联网比对,筛选出不符合资格人员,再通过翻阅纸质档案进行比对。对于不符合保障资格人员,除取消保障资格以外,审计人员要分析将不符合资格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的原因,是否存在审批人员“优亲厚友”或者违规审批。

三是审核房屋分配的后续管理。保障性住房属于临时性过渡保障,并非永久居住,但“只进不出”是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方面因为退出机制不完善,另一方面因为退出措施在具体实施中难以操作。由于保障性住房有限,如果不能健全和严格退出机制,势必造成已不符合资格的人群继续享受保障政策而侵占了其它需要保障人群的利益,从而引起社会不公。因此,制定健全的退出机制,是保证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重要环节。同时,由于个人工作、家庭收入或个人财产属于动态变化因素,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定期复核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复核,按照资格审查环节对家庭收入、个人财产等信息进行重新审定;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审核有无转租、转借或者长期闲置。同时,可将定期复核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资格审核的真实性。审计实施中,一方面关注当地制定的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执行是否科学,并可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结果进行核实。另一方面,对房屋的入住率和使用率进行调查,重点关注长期闲置或者入住率不高的小区,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总之,保障性住房的各项政策在我国正在逐步完善,审计人员要充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思想观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推动我国和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善,更好的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服务于国家治理。(刘龙华)

第18篇:保障房相关问题

距离国务院“上半年出台新非公经济36条执行细则”的时间底线尚有不足3个月之时,首个“细则”已经基本锁定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

据悉,面对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起草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建设领域的详细规定,以确保2012年超过1700万套在建保障性住房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

保障房或成破冰先锋

2012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明确提出在2012年上半年,要出台“新非公经济36条”所涉各行业领域的执行细则。记者获悉,相比于垄断情况较为严重的石油化工、重化工业等领域,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将有可能最先突破。

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日前,在内部会议上,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向包括与会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及建设系统负责人强调,住建部正在抓紧起草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领域的详细规定,以使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范化。

期待政府明确还款方式

对于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表态,多数开发企业十分认同。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告诉记者,目前调控之下,房地产市场竞争压力巨大,而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是政府主导,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可以确保参与企业的微利,所以对当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失为一个选择。

据悉,这并非是绿地集团一家企业面临的问题。“但我们真正需要了解的是公租房这一领域,由于这一领域不予销售,而是持有,我们企业介入后如何收回投资,希望政府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说法。”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此前,在与基金经理的交流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郁亮表示,万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原则是微利,以代建的模式为主,即发挥万科在施工、工程管理方面的专业性优势,一般情况下不会垫资持有保障性住房。其原因是,对于政府还款,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张玉良则表示,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应该从大中型企业开始,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商务部和北京市政府昨天在王府井步行街正式启动“全国消费促进月”。北京则从4月下旬推出“保障房‘幸福暖房’行动”,届时保障房用户可以享受装修、买家电等一条龙式的购买服务和优惠。此外,个人消费者购买大件商品时分期付款可以得到“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

北京副市长夏占义特别介绍,将于4月下旬市商务委联手启动的“保障房‘幸福暖房’行动”,这是为配合保障房政策,拉动住房相关商品消费而展开的,苏宁电器、居然之家、宜家家居等家电、家居、家装企业跨业态联合促销,为保障房用户提供一条龙式的购买服务和优惠;同时还将在保障房集中的小区进行落地推广,该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年底。

市商务委表示,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届时会对外公布详细优惠措施。

■ 背景

全国消费促进月

即日起持续到5月4日,全国范围内超过8万家企业将举行800多项大型主题促消费,包括信用消费惠、畅想品牌展、网络放心购、绿色消费行、餐饮美食汇5大内容。其中“信用消费惠”已协调中国工商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和3大消费金融公司开展信用消费,减免个人消费者分期付款费用,推出“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用于方便消费者分期付款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的优惠政策。

(通讯员钟洁 记者毛浓曦)“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这些„夹心层‟人群也将与城市低收入者一并纳入保障性住房对象。”近日,陕西省社科院发布2012年陕西蓝皮书,这是其中对“十二五”期间建设保障性住房提出的新要求。

“2011年全国要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陕西省的47.43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已经按期全面开工。在„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将计划解决254万户城乡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安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10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要达到全省城镇家庭的30%。”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任宗哲介绍。

为了避免保障性住房成为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陕西省将加快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从进入到退出的家庭人口档案,实行建设管理退出的完善机制。参考“居民收入核对系统”,与民政、房地产、劳动、财税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从而实现对其收入条件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避免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房对象。同时要将发改委、规划、国土、房管、社保等多部门联合起来,成立专门机构监督,解决住房保障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境,避免出现用虚假信息骗取保障房名额。

博鳌亚洲论坛2012年年会4月1号至3号在海南博鳌举行,此次大会以“变革世界中的亚洲:迈向健康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东方财富网对本届论坛进行全程直播。绿地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张玉良在“2012 中国房地产大变革”分论坛上表示,愿意参与保障房建设,但公租房需要沉淀大量资金,如果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化,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就会出现不可持续的现象,因此政策上需要突破。

提问:我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我想问郑主任一个问题,最近有媒体报道说国土部已经开始在起草关于清理小产权房的规定,说是可能对于在建、在售以及无人居住的小产权房先进行清理,清理的手段包括强制拆除、停水停电等等,想问一下您对这个有什么看法?另外住建部的副部长齐骥说今年上半年可能会出台关于欢迎民营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相关措施和政策,两位老总对这个政策怎么看?你有没有兴趣对保障房进行投资,对您来说,出台哪些政策你会感兴趣?谢谢!

郑新立:刚才我浏览了微博,有一个叫孔毅的人,他认为当前解决7亿农民的问题可能是打破当前经济僵局的关键。他这个观点讲的很好。我也不认识他,但是这个网民的观点我还是赞成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有一句话讲得非常好,我这里给大家背一下,一个是“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还有一句话,“依法保障农户对宅基地的用意无权”。还有一句话,“农村集体土地依法经过批准,在土地上进行经营性的开发,允许农村集体参与这些土地的开发”,这句话可能背的不完全对。这是我们通过的决定的里面讲的。还有一句话,“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允许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我想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这四段话可以回答刚才您的这些问题。

主持人:两位企业家谈谈。

刘晓光:保障房建设肯定我们是愿意参与的,第一,愿意参与。第二,你得找一个。保障房也不是谁都能干,有的是商品房中给你配比一块,你拿到商品房那个地后,可以干保障房了。有的是有专门渠道,你还得竞争去。第一个,我们愿意干。第二,保障房给一个合理的利润也是应该的,你比如百分之几,他现在规定的都是3%。

主持人:太低吗?

刘晓光:如果说把利息摊进去也还可以。关键是第三个问题,保障房建设后,它的市场化的管理,如果你建完了,没有一个市场化管理的手段,将来要出很多问题。

张玉良:我非常赞同晓光同志的观点,我补充一下观点,一个是现在保障房有很多种类,比如动迁保障房,比如说经济适用房,有些地区叫共有产权房,还有公租房,种类很多。

现在做保障房,国有大企业都愿意做,而且他们有专业水平,地方政府优先选择我们跟晓光这样的企业做。我们现在在7个城市大概做了400多万平方米,都是大量的在建,利润大概3%,当然我们愿意干,我们有专业、我们有能力,而且我们有社会责任。

前面这些不是主要的,主要是公租房,这个需要沉淀大量资金。刚才刘教授讲到的它的租金很低,就是市场化这2%的回报,如果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场化,那就是多少呢?1%,银行7%,你1%,做得过来吗?不可持续。这个政策上要突破。

保障房其中一部分产品公租房,这部分政策怎么到位,然后能够吸引各种企业,当然前提是有专业生产能力这些企业能够进入。前两天齐部长到上海开我们一个住房保障房研讨会,也跟各位讨论这个问题,我说这些问题主要是研究社会资本也能够进入的政策到位了,那么就可持续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贴钱、贴租金或者贴什么。

诟病已久的深圳城中村即将面临新的命运转变,目前深圳已正式将城中村的农民房纳入保障房供应体系,成为深圳年度计划之一。

日前,深圳市公布的《住房建设规划2012年度实施计划》中提出,深圳今年将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万套,并“试点以整体租赁方式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渠道”。

“这个新思路至少有两个非常积极的意义,一是可以迅速形成有效住房供应,统筹利用存量资源;二是有利于加强社区管理,解决深圳城中村不利于管理的问题。”深圳兰江地产副总裁杨大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城中村存在很多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有成熟完善的房地产权利和义务(税收)体系相配套,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出台相关细则。

农民房纳入保障房体系

深圳自去年以来一直在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而今年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比往年更有新意。

深圳去年保障性住房竣工仅1万套,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因此社会各界曾有不少建议,认为保障房应当从存量房中挖掘潜力。此前,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呼吁,将城中村农民房纳入保障房体系。

而在由深圳市市长许勤签署、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中,也曾明确提出要有条件地将农民房、小产权房并入保障房。

这次的《计划》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积极推进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统一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计划》还明确了实施途径,即结合住房建设规划计划、产业发展需求,在确保住房质量、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试点以整体租赁方式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资房、城中村村民自建房纳入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渠道,就近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人才。

根据计划,2012年深圳将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4万套,建筑面积262万平方米,并将以租售方式供应保障性住房2万套,同时加大货币补贴实施力度,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低收入居民和人才100%发放货币补贴。

除了这些具体的供应计划外,《计划》还提出,今年将加大力度清理盘活机关、事业单位自建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全市统一的清退规定,清退回收的房源优先用于本单位符合人才和住房保障标准的员工居住。加强工业区配套闲置宿舍的动态统筹管理,按工业园区或街道边界范围,集约、合理调配闲置的工业区配套宿舍。

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提上日程。《计划》提出还将“研究对普通商品住房以及别墅、复式、大户型等商品住房实施差别化税收、信贷及公积金贷款政策”。

据了解,深圳保障性住房55%的建设资金需要通过社会渠道来筹措。深圳市今年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计划20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90亿元,社会资金110亿元,社会资金达到总金额的55%,因此,深圳市政府方面曾多次提出需要积极探索资金筹措的新方式,比如要积极吸引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信托资金、债券等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小产权房“转正”难

深圳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总量接近20万套,全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有一半需要通过城市更新、拆迁安置等存量用地来解决,而将城中村农民房纳入保障住房供应体系,也是政府的一项无奈之举。

居住了数百万“夹心层”的城中村和小产权房,多年来充当了现实中深圳市的保障房“替身”,活跃了民间的住宅市场,却剔除了政府的积极角色。

因而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将农民房纳入保障住房的供应体系,其积极正面意义不可忽视,这一举措,为探索保障房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杨大谷认为,这对我国探索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村民房问题是具有重要试验价值的。

而深圳资深地产专家王世泰则表示,将城中村的农民房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也就意味着不少的小产权房将可能因此而获得合法的身份,这势必衍生一系列新的问题。

根据去年6月由深圳市政府公布的《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深圳向中央政府上报的“任务量”,是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24万套的总量中,将部分吸纳一些现有的小产权房。

“如果要将这些小产权房纳入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那么,由于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的模糊,涉及到土地产权、土地管理、房地产租赁和房地产税制的复杂问题,需要更加系统、根本性的制度安排。”王世泰如是表示,要将小产权房的身份合法化,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深圳市政府在几年前就曾考虑将小产权房的土地收为国有,却没有法律依据和足够财力回购所有的小产权房。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政府曾为征收或回购农民房为保障房,和民间有诸多协商。目前看起来仍无法操作。

因而,另有业内专家据此认为,将城中村一些小产权房纳入保障房供应渠道,目前很难做到解决其产权的“转正”问题,它仅仅是在根本制度安排出台之前,为提高城市居民住房福利所做的一种权宜性安排。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未来几年中的持续增长,将抵消因商品房投资放缓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支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这是澳新银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1日发布的研究报告得出的结论。

苏格兰皇家银行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崔历此前亦称,中国近几个月原材料的进口非常强劲,可能说明保障房建设的加快正带动工业需求的回升。她表示,随着商业地产建设的降温和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减速,预计中国今年的投资需求与去年相比将进一步走软,但保障房建设的加快将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

澳新银行的报告分析说,中国一月至二月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继续上行,同比增长21.5%,表明投资并未受到中国房地产市场走弱的影响。一月至二月中国房地产投资上涨30.3%,超过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其中一个因素可能是自2011年开始的为期五年的保障性住房计划,已经开始在房地产投资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姜煜) 在GDP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保障房似乎变成了房地产行业中少有的亮点。

原本,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经济适用房投资额逐年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但突然,被称为“国十条”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2010年出台之后,保障房开始“走红”。

前所未有的是,在201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表述之中,“保障房”被政府提到比“商品房”更靠前的位置。

在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微博)看来,这一现象的原因是保障房被赋予了商品之外的其他属性:“2010年之前,建廉租房花的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到了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确切数字成为了政治任务。”

让保障的归保障、让市场的归市场,“商品房+保障房”的双轨制已经被广泛认定为未来中国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然而,仅仅提高保障房的地位是远远不够的。保障房推进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仍然离不开各利益方的博弈。一线房企几乎全部通过各种途径纷纷介入保障房开发,更有市场人士认为,在商品房受到限制的当下,保障房将会成为中国房地产行业最大的一块蛋糕。传闻之中,保障房的利润也远远不止是3%-5%这么简单。

难道,保障房真的会成为房地产行业的救命稻草?

钱从哪里来?

“目前,各方利益还是没有协调好。”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的话意味深长。

实际上,对保障房项目最关心的当然是中央政府。2011年,中央政府提出要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2012年,这个目标变成700万套。为配合落实,从住建部、国土部、再到财政部,都出台了相关文件,力保保障房的建设。

很自然,在“保障房项目中,中央和地方争论最激烈的一点,就是谁应该投更多的钱。”某研究院研究副总监何田告诉《英才》记者。因为,根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的数字,2011年全国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完成投资近1.3万亿元。

这1.3万亿中,除了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财政部、住建部下发的文件写明:地方政府的公共预算、公积金增值部分以及土地出让收入的10%均将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此外,已经公布的数据还显示:2011年,中央财政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26亿元,新增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1751亿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发放贷款265.88亿元,三者合计为3542.88亿元。也就是说,剩下的一万亿资金需要地方政府自行解决。

普遍的观点认为,在过去的一年中,银行不可能给保障房提供太多的帮助,因为2011年信贷投放本身就很少。但何田认为,即便如此,国家对保障房项目仍将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按照央行公布的数据,新增开发贷下降了50%。那么这50%都是些什么?另有数据表明,保障房贷款占整个开发贷的50%。这就意味着,现存的开发贷几乎都贷给了保障房。所以,银行是有倾向性的。再看信托。2011年下半年,政府叫停了很多信托,却没有叫停涉及保障房的信托。”

“公租房基金在欧美是比较成熟的方案。现在,通过信托等方式融资,中国企业成本很高;而同时,CPI 2011年上涨5%左右,如果在此基础上再让老百姓有8%的回报,大家一定是愿意投的。让老百姓把炒房的钱用到公租房建设的概念很正确,但其中,银行的既得利益太多。这样的基金会妨碍银行赚钱。”朱中一认为,名正言顺的公租房基金其实比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要有效率得多。

无论如何,2012年的保障房资金压力要远远大于2011年,而在资金来源尚未得到明确之前,就将保障房视为房地产行业的救命稻草,似乎为时过早。

房企的算盘

“说万科做保障房利润很高,完全是个误解。”万科集团副总裁毛大庆对《英才》记者表示。但众多事实证明,一线房企纷纷介入保障房,看中的仍是利益。

首先是众多保障房占比过高的地块流拍。这一现象揭示了房企的简单心思——无利可图。于是,为了让房企投身其中,政府想了很多办法。2011年,政府机构相关文件中有这样的表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在整个中国,任何商品房项目开工均要求“四证齐全”。仅仅是为了四证,至少就需要4个月时间,到银行申请开发贷款的审核至少也要2个月。可如今,在某些省市,为了加快保障房的开工,甚至允许保障房项目先开工建设,再补办相关手续。

“保障房成了房地产企业在商品房销售减速的情况下,保障现金流的项目。也许,它不是盈利项目,但至少是规模项目、现金流项目。”毛大庆指出。

在房地产商眼中,保障房尚有公租房、限价房之分。而实际上,限价房全程由政府主导,在土地出让时就已被政府限定好地价、房价、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开发商只是做“代建”。由于限价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故而受到房企青睐。

“2011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中,400万套是棚户区改造,400万套是公租房,200万套是可以买卖的限价房,比例很小。未来,整个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限价房的比例仍将继续下降,公租房才是政府认定的主流。”在何田看来,限价房最终有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届时,房企的心态将再次发生改变。

而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推动难度最大的。毕竟,公租房建设需要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建成后需要长期管理。目前成形的模式是企业建好、政府回购、由政府负责管理。“公租房肯定是最不好做的,要跟政府结账,后面还有一大堆事儿。”首创置业总经理刘晓光(微博)告诉《英才》记者。

“大企业应该去做保障房。但是,让企业履行责任、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这是不对的。解决社会保障的主体还是政府,推动力也是。政府最应该做的,是设计一个好的制度,让企业有兴趣参与。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毛大庆说。

“从去年到今年,我们始终没有做保障房。”刘晓光说:“即便是有利可图的限价房,其销售过程中仍可能出现问题。比如政府不让卖,要审查资格。等政府审查完了,时间都过去好久了。”

然而,从数据上看,专做保障房的企业利润率相当高。上海城投控股、北京金隅股份、贵州中天城投等企业,2011年的财报都十分亮丽。“保障房不是谁都能做的。很多项目都在区政府手里,竞争要通过固定的渠道和关系。更多企业是为了有活干才接下保障房项目。特别是一般城投企业,又搞开发又搞施工,能够拿到施工利润。”刘晓光点出个中关键。

实际上,即便面对保障房,真正有诱惑力的还是土地。如果说,很多企业最初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政府的宣传需要,那么现在,通过保障房项目,房地产企业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经营性用地。包括绿城中国、五矿置业等房企都做过类似的项目。

时至如今,保障房越来越成了不得不做的事。在潘石屹看来,保障房甚至成了2012年压在房地产业头顶上的大山,“如果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建起来,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将不复存在。”

“如果保障房如期建成,对商品房市场的冲击的确比较大,肯定能够平抑房价。只不过,它对于真正买商品房的人冲击不大,而是对土地供应的影响很大。很简单,保障房用地供应多了,商品房用地就会相应减少。”刘晓光如是说。

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工程在建规模,令中央政府开始考虑尝试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领域的可能性。本月2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上海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上表示,正在细化社会资本介入 保 障 性 住 房 开 发 建 设 的 相 关 规定。

2012年初,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在北京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责任书”。2012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开工700万套以上,竣工500万套以上。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估 计 ,2012年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约 在1 7 0 0万 套 左 右 , 为 历 史 峰值,对于资金的需求也超乎以往。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尝试多元化的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确保全年任务得以完成。

保障房建设资金压力巨大

“十二五期间,住房保障的覆盖面要达到20%,也就是要至少有5 0 0 0万 人 口 纳 入 住 房 保 障 体系。”3月28日,住建部部长齐骥在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上表示。在此之前的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覆盖面仅为总体人口的5%。

目前,距离国务院提出的“十二 五 末 期 住 房 保 障 覆 盖 面 达 到20%”的目标尚有两年多时间。在3月28日召开的中国房地产科学论坛上,多数与会人士向《经济参考报 》 记 者 表 示 , 在 如 此 短 的 时 间内,将覆盖率从5%提升到20%,任务十分艰巨。

2012年初,国务院保障性安居 工 程 领 导 协 调 小 组 在 北 京 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工作责任书”,要求全年开工700万套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竣工500万套以上。而在此之前一年,国务院要求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须在年内开工建设。

也正因如此,巨额资金需求成为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压力。齐骥表示,由于近两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大,任务要求紧,部分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保障房建设、运营的资金来源压力。

2011年底,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前往全国人大接受关于保障性住房的专题询问。在回答全国人大代表 的 询 问 过 程 中 , 姜 伟 新 表 示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虽然开工任务较2011年会有下降,但由于“上一年度工程转结”、“已开工项 目 进 入 主 要 施 工 期 ” 等 原 因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求将超过2011年。

根据住建部估算,按照全部结构 完 工 口 径 计 算 ,2 0 1 1年 开 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所需全部投资 约 为1 .3万 亿 元 。 姜 伟 新 称2012年 的 资 金 需 求 将 超 过2011年,足见历史上最大的保障房在建规模带来的资金压力十分严重。

社会资本尝试

实际上,从2011年开始,包括陕西、河北等地,都已经开始探索社会资本尤其是企业介入保障性住房领域的开发和建设。2011年,河北省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由万科为河北省多个城市代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然后再按照协议,由政府回购。

对于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住房开发领域,齐骥表示,政府鼓励这种多元化渠道的尝试。不过,多家与地方政府合作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由于对于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定和相对统

一、规范的操作模式,企业在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时,有一定的担忧。

类似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3月28日,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起草有关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详细规定,确保社会资本能够顺利进入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领域,并进行多元化的尝试和探索。

在此之前,中央财政已经连续三年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进行转移支付,今年这一转移支付的额度将创下新高。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已经出台政策,允许承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中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的方式,专 项 筹 集 资 金 用 于 保 障 性 住 房 建设。

在2012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住建部部长姜伟 新 表 示 , 中 央 代 发 地 方 政 府 债券、地方直接发行政府债券试点的地区,发债所筹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目前,全国保障性住房品类较多,总体分为购置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对于社会资本介入购置型保障性住房领域,通常由企业先行垫资施工建设,而后再通过政府对房屋进行销售实现回款,其模式较为清晰。不过,对于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主的租赁型保障房,由于其不能销售,社会资本如何介入,并确保投资安全和微利回报,还尚未有明晰的模式。

企业期盼规定

对于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表态,多数开发企业十分认同。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告诉记者,目前调控之下,房地产市场竞争压力巨大,而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是政府主导,竞争压力相对较小,可以确保参与企业的微利,所以对当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失为一个选择。

“绿地集团在全国的六个城市参与了当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开发,在上海也有两个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在运作,我们强调的是高品质、高技术标准的完成保障性安居住房的建设。”张玉良说。

记者了解到,绿地集团在全国各城市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购置型保障性住房和旧区改造、动迁安置。绿地集团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代表性,万科在与河北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中,主要采用的方式就是代建。而绿城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参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以旧区改造和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

张玉良承认,由于在租赁型保障性住房企业和社会资本如何介入方面没有明确的模式和规律可循,所以这“是个问题”。他希望在细化的相关规定中,对于社会资本如何介入公租房、廉租房等租赁型保障房,能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或指引。

“除此之外,还希望政府能够加强监管,社会资本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应该从大、中型企业开始,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 程 的 质 量 。 ” 张 玉 良 向 记 者 强调。

规划与现实:第一批居民喊苦

根据广州市规划局2008年11月批准的建设规划图显示,泽德花苑二期分F区与A区,F区7栋高层住宅,A区8栋高层住宅。另外社区配套十分齐全,包括,规划设置幼儿园、肉菜市场、综合医院、公交站场及邮政局等诸多生活配套,地铁8号线也将在附近设站。目前F区已建成并有第一批业主入住。一个住了三个多月的太太表示,目前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就不知道未来会变得怎么样。旁边70多岁的老太对记者说,现在小区管理太差,小区公园基本成了公共公园,人员混杂,担心小区安全问题。

目前小区规划上的肉菜市场及幼儿园、医院则尚未见影,附近缺乏大型商场。居民买菜需要步行几十分钟,离小区最近的广州中医院主要是门诊部,床位缺乏;公交线路较好,134与

525、515就在小区附近。离小区最近的教育配套有泽德中学与泽德幼儿园。

周边环境较乱 人员混杂

泽德保障房小区项目去年才开始投入使用,周围均是较老的居民区,显得格外显眼。乐居编辑实地考察时发现,小区旁边的道路上整一条都是流动摊贩在摆摊,卖菜、卖水果及卖蔗等。附近居住较多外来人口,这便是小区居民老太担心的问题。居民希望小区可以像对面泽德一期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不然会没有安全感。

何时交付使用 住房保障房未定

乐居编辑小区现场看到,A区目前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立面及内部施工。据媒体报道,2012年有望投入使用。不过住房保障房有关人员则表示,今年推出哪一批保障房尚未定。

第19篇:质量保障房分析

“保障住房的质量差”是由哪些因素引发的

应采取哪些措施控制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国楼市价格的上涨,我国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但“保障性住房质量差”等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的。

保障性住房定义: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意义: 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力气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2010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实例举证:

两年前,张克学拿到了深圳市深云村经适房小区12栋B座12C的钥匙,但因为楼板渗水、墙体开裂等原因,新房一直没有装修。他曾拉起横幅维权,却被施工方告上法庭,诉他名誉侵权。“好不容易买到一套经适房,原本是件开心事,但房子开裂,反而搞得心烦气躁。”张克学一脸无奈。

近期,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保障房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大兴区南大红门旧宫三角地8栋住宅工程出现混凝土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大兴区立即责令工程停工整改,查明原因。

截至目前,我国多地已制定出台保障房质量监管办法,对建设中的多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然而近两年,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却频曝墙体开裂、楼板漏水,这些“问题”被当地官方解释为建筑“通病”。而在其他一些省份,部分保障性住房被查出存在质量不高、使用“瘦身”钢筋、安全隐患较多、材料报验和工序验收把关不严、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保障性住房质量差”因素:

1. 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专业能力不足,建设施工技术落后。 2. 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粗略,施工图审查不严格。 3. 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选用不严格,合格率低。

4.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5. 保证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长,资金到位不及时。

6. 保障性住房验收程序不规范,无法及时发现问题。 7. 保障性住房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 8. 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 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单位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

2、建立新的保障性住房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提高施工图设计审查深度。

3、建立保障性住房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材料等第三方检测制度。

4、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每月检查制度,每月对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实现在建保障性住宅小区月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5、提高单位办事效率,缩短保障性住房项目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时间。

6、制定保障性住房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参建责任单位、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进行逐套、逐户验收,并将结果向住户公示,接受监督。对未经分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保障性住房不得交付使用。

7、配套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争取可入住时基础设施完成。

8、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保障性住房质量实时监控。

从中得到的认识:

小小的保障房建设,只要地方政府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把保障房作为自己的职责任务来抓、作为自己的政绩工程来办,就没有办不好的事情。督促监督是推进工作的最好办法,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相适宜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大考核惩处力度,一旦发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坚决处理责任人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完善监督验收制度,要特别注意事前预警、事中监理、事后检验;改革政绩考核办法,传统的GDP考核让地方政府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应和环保价值。这些促进保障房建设的基础功课只要做到位了,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第20篇:推进保障房方案

关于印发洋河新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

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洋河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指挥部),各办、局、中心,各单位:

《洋河新城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方案

随着洋河新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全面推进,为保障拆迁安置的有效开展,以及为农场职工提供住房保障和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等的住房问题,加快推进洋河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洋河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新城拆迁安置问题、以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为目的,紧紧围绕宿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重点推进限价保障性安置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突出抓好一批重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新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总体计划

为了尽量安置新城内更多的征收户以及棚户区改造对象,新城2012年将完成2个保障性安居住房的供地及建设实施2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工程及。2块供地为:453亩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安置小区项目供地、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供地210亩。2个建设工程为:453亩限价保障房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套数约5000套;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套数约2204套。

三、组织机构

(一)洋河新城成立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审定项目建设计划和各项工作方案,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工作,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督查。

组长:杨太敏洋河新城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秦川洋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洋河新城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 徐浩波党政办主任

陈岗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周刚国土分局局长

张义录洋河镇人大主席

城投公司总经理

朱祥林房屋征收办主任

张治国洋河新城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招投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贺恒军财政审计局局长助理

李毅规划建设局局长助理

朱利猛东圩社区党支部书记

刘修平黄桥党支部代理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李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分工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规划建设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出具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蓝线图,提供项目的规划设计指标,办理规划设计审批等规划许可。并研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相关政策。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将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纳入宿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并优先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列入新城建设计划,以及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周边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步列入年度城建计划。以及负责办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项目建设阶段施工质量、安全的各项监管工作,协助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负责项目竣工备案手续。

(二)经发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审批等工作。

(三)财政局(筹资办)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筹措及配套;并负责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自其它关于保障性补贴。

(四)招投标中心负责审核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上限控制价、合同的备案、审核设计变更增减费用等工作。

(五)国土分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供地计划编制,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发布征地预公告、审核土地权属、提供相关地籍资料,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等。

(六)征收办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七)城投公司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办理、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以及负责融资任务,会同财政局、前期办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定融资方式,包括BT模式、申请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与有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等。

(八)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推进工作。

五、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准备阶段

2011年12月底前,由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与宿迁市对接,将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全部纳入宿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范围。

第二阶段项目前期工作阶段

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选址、立项、土地报批、可研、初步设计、筹融资等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阶段建设实施阶段

2012年2月开始,按照洋河新城的工作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开工建设。

保障房调研报告
《保障房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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