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 厂 须 知
凡入职本厂须签订以下的协议,方可入职。
一、进入本厂区大门后,不准吸烟。
二、工资:底薪1400元+伙补300+全勤100元=1800元,26天制,第二个月根据工资能力上调底薪,加夜班12元每小时,超过26天算加班,加班费12元每小时.
三、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发全勤奖100元。当月5日入职前可发全勤奖。
四、试工:新进员工一律试工3天,试工期间无论是自己不做或试工不合格离职都无薪资结算,试工3天合格后有工资,按正常工资程序计算。扣当月薪水做500元押金。
五、包食宿:不在工厂吃饭给伙食补助300元每月,水电费自付,全宿舍均摊。不在工厂住宿补贴50元。
六、正班迟到或早退:正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按每分钟扣一元计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计算,迟到也必须打卡,否则按旷工处罚。、
七、请假:请假必须提前告知主管,并扣除请假时间相应工资。
八、旷工:工作时间旷工以小时累计,旷工1小时扣3小时工资,旷工1个班扣1.5个班工资,一个月旷工累计3天或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九、试用期内辞职:试用期内辞职:试用期规定30天,试用期内辞职必须提前7天,未提前者,视为急辞职,将扣除离职工资总额的30%作为工厂的赔偿。
十、试用期满辞职:试用期满后按正常手续办理,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未提前一个月申请者视为急辞工,将扣除50%工资总额作为工厂的赔偿。
十一、离职及工资结算: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当日办好离职手续离厂,所有离职工资结算规定在每周五下午5点,其余时间不予结算工资,离职人员自离职日起,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故与工厂无关。
十二、严禁:在工厂区域(吸烟区除外)抽烟、打架,盗窃违者罚款1000元,立即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或造成经济损失者,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协议等同法律效力!望仔细阅读理解后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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