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程序
一、服务对象:
在人力资源中心办理过委托人事代理关系的高新区进区企业,需要委托管理档案、办理调动、辞职、转移档案手续的企业员工。
二、办理程序
(一)、转到外地或外单位:
1、对方单位(档案所要转到的地方)提档函;
2、原单位(委托管理档案的单位)交一份报告给人力资源中心(注明:xxx同志于某年某月已经辞职,不再委托你单位保管该同志档案,同意办理该同志档案转移手续);
3、在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人辞职申请;
5、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决定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6、交清档案管理费;
(二)、转到昆明市四区劳动就业局:
1、由委托管理档案的单位交一份报告给人力资源中心(注明:xxx同志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辞职,不再委托你单位保管该同志档案,请将档案转到xxxx地方);
2、本人在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本人辞职申请;
4、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决定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证明;
5、结清档案管理费。
(三)、办理档案转入:
1、用人单位先向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写委托函:注明档案转入人员的姓名、档案所在地单位名称、转入事由。
2、由人力资源中心开出调档函交用人单位发出,收到档案后连同填写好的档管合同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三、办理时间:
星期
一、
二、三
四、办理地点:
昆明科新路612号火炬大厦8楼80
8、806室
五、联系电话:8355148(Fax)、8328
411、8355303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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