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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3 07:55:5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二) 适用范围

(三) 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

(四) 管理内容

(五) 奖惩规定

(六) 缴费规定

(七) 附则

第二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流程 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流程 第三部分:附件

1、供应商驻店人员协议

2、供应商驻店人员人事资料表

3、入场通知单

4、退场通知单

5、供应商驻店人员过失单

6、服务明星/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单

第一部分: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加强驻店人员的责任意识,督促严格遵循公司规定的相关制度,提高全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供应商派驻于华北区综超事业部、标超事业部所辖各门店的所有人员。

(三)涉及部门的主要职责

3.1协议签约部门职责:协议签约部门是指与公司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部门,包括公司采购部、招商部等部门,签约部门负责根据供应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商驻店人员协议》,并负责跟踪协议的执行与落实,包括驻店人员违纪时与供应商的交涉与洽谈。 3.2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供应商驻店人员的证件审核、进场手续与退场手续的办理、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对供应商驻店人员奖惩的审核。

3.3防损部职责:负责对违章违纪供应商驻店人员的查处及未办理入场手续的违规驻店人员的清退。

3.4门店职责:负责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现场管理及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考评,包括奖惩的呈报与跟踪落实。

3.5事业部职责:负责指导与监督门店对供应商驻店人员的管理,审批门店呈报的奖惩申请。

3.6行政部职责:负责发放供应商驻店人员工服。

3.7财务部职责:负责根据供应商驻店人员缴费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开票及退款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供应商驻店人员上岗前,必须办理人事手续,由供应商负责人与华润公司签订驻店人员协议。

4.2必须遵守华润店内的各项工作纪律及安全条例。 4.3服从门店的工作安排及公司人力资源部与防损部的监督管理。 4.4服从防损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4.5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如供应商有统一工服除外)及佩戴胸卡。

4.6遵守协议规定的作息时间,如门店有特殊要求,应服从店内统一安排。

4.7严格遵守华润的请假制度,病假应出具相应的医疗证明,事假应提前三天申请,否则将视为旷工。

4.8微笑服务,礼貌待客,严禁与顾客发生争执。 4.9站立服务,站姿端正,严禁倚靠货架及堆头。 4.10工作时间内严禁在卖场打手机电话及收发短信。 4.11工作期间严禁空岗、窜岗,与人聊天。

4.12店内供应商驻店人员有义务协助店内整理货品、货架,不得无故请假、拖延与推辞。 4.13按要求开展促销活动,严禁向顾客硬性推销,更不允许以不正当销售方式欺诈顾客。 4.14不得随意批判、诋毁其他厂家产品。

4.15及时理货、补货、贯彻商品的“先入先出”原则。 4.16保证本区域商品和设施清洁、卫生。

4.17工作时间不得购物,业余时间购物需在专用银台结账。 4.18任何人不得随意发放赠品,违者将视为盗窃行为。

4.19除被特批的供应商驻店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出入收货区和仓库。

4.20协议终止后,一周之内必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退还胸卡,考勤卡,工装,更衣箱钥匙及其他公司物品。否则,将扣除相关押金。

4.21未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场手续,严禁私自安排或更换供应商驻店人员。一经发现将被限时离开,并对厂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供应商派驻促销员资格。

4.22在店内偷窃商品的供应商驻店人员(擅自食用、带走商品、将其它部门的商品拿到本部门的货架、隐藏在本部门的商品中都属于偷窃行为),一经发现将视行为轻重,对相关人员及供应商实施20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知供应商辞退。

4.23一旦违反该管理规定,将受到相应的违纪处罚。如属严重违纪行为,辞退人员将再不能进入本公司从事促销工作。

4.24供应商驻店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工伤),应由厂商承担。

(五)奖惩规定 5.1奖励

5.1.1 奖励程序:奖励由门店组长或主管呈报、门店第一负责人签审,事业部批准并通报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档案。 5.1.2 奖励种类 5.1.2.1服务明星

门店参考员工绩效评估周期(综超事业部按季度、标超事业部按月评估)对供应商驻店人员按10%的比例评选 “服务明星” 5.1.2.1.1评选条件

满勤,无调班、病假、迟到、早退、旷工、仪表优良,化妆适宜、衣着整洁,精神面貌好,遵守服务规范。良好掌握各项知识,熟悉各种型号、产品优点,服务顾客耐心细致,反应敏捷,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5.1.2.1.2评选办法

各班组按评估表对驻店人员评分并推荐优秀人员,门店管理人员投票评选。

5.1.2.1.3奖励办法: 在门店显著位置张榜表扬。对连续三次评为服务明星的供应商驻店人员,可优先转化为门店员工或管理人员。 5.1.2.2年度先进个人

每年按服务明星总额10%比例在服务明星中评选一次“年度先进个人” 5.1.2.2.1评选条件

服务明星各项突出者,且在本年度内无违纪行为。 5.1.2.2.2评选办法

由各门店在服务明星中推荐优秀人员,事业部组织店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投票评选。 5.1.2.2.3奖励办法

张榜表扬,代表全体供应商驻店人员参加年度员工联谊活动并发放一次性奖金200元。 5.2惩处

5.2.1惩处程序:惩处由门店组长或主管呈报、门店第一负责人签审,事业部批准并通报人力资源部存入个人档案。如情节严重,涉及经济处罚,由门店填写金额,并呈交签约部门扣除保证金。 5.2.2惩处种类 5.2.2.1一般过失

供应商驻店人员凡有下列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违纪行为 罚款金额(元) 无故迟到或早退 50 不戴工牌或佩戴不当 50 不保持仪容整洁 50 当班时间不穿工作服 50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50 使用公司电话做私人用途 50 在公司污言秽语,随地吐痰 50 擅离工作岗位、与人聊天 50 工作时间接待亲友 50 下班后或休假期间无故在公司逗留 50 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吵闹 50 工作时间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看报,吃零食 50 未能保持衣柜及本人工作范围内卫生整洁 50 未能保持衣柜及本人工作范围内卫生整洁 50 故意将工作效率降低或怠工 50 工作时间接听手机或发送短信 50 在卖场外吸烟 50 其它违规行为

5.2.2.2严重过失

供应商驻店人员违反下列过失,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惩罚,严重者立即清退,其本人及厂商对其有损公司利益的一切行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违纪行为 罚款金额(元)

与顾客发生吵闹、打架等严重诋毁公司形象 200-500 有偷盗、泄密、私下交易等违规行为 500-1000 有意或无意诋毁其他商品或擅自撕损他人POP 100-500 三次连续受同类一般过失处罚且教育无效者 200-500 不服从部门主管、防损部门、人事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00-1000 工作时间睡觉 100-500 隐瞒或不理会顾客投诉 200-500 克扣、截留和私分赠品 200-1000 在卖场内吸烟 500-1000 其他严重违反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者

其他未列入事项比照员工处罚决定办理

供应商驻店人员违反公司(店)规定,均按上述处罚条款执行,若驻店人员不服从(配合)公司(店)对其处罚,公司(店)有权通知厂家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六)缴费规定

项目 收费标准 说

明 短促

1个月以下(含一个月) 长促 1个月以上

培训费 0 50 证件及相关资料检验合格后缴费,不返还 工卡押金 50 50 协议终止后,无丢失、破损时返还 工卡成本费 5 5 办理工卡时缴费,不返还

服装成本费(每套) 按行政部工服管理规定缴费 按行政部工服管理规定缴费 领取工服时缴费,不返还

更衣柜押金 10 10 协议终止后,持《更衣柜退还证明》单,返还

驻店促销人员

供应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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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规定

供应商管理规定

供应商送货管理规定

驻店促销人员的声明

超市驻店促销人员须知

人员管理规定

供应商驻店人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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