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南昌航空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南昌航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1空大学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院性社会团体,是得到共青团江西省委、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的我校唯一合法注册中国志愿者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本协会接受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南昌航空大学委员会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江西省协会的指导和领导。 本协会旨在通过组织和指导、协调全校志愿者活动,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全校精神文明建设。 本协会以\"扬时代新风、献人间真情\"为宗旨,以“用奉献点亮青春”为口号, 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本协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制度。 本协会在宪法、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第二章 任务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为校园文化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 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一代新人健康成长。 为城镇发展、校园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同学提供服务,倡导良好校园风气。 规划、组织全院志愿者行动,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志愿者。开展与各高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有关活动。积极参加团省委、团市委、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 动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考核与注册 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为社会多尽一份责任的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登记表》,面试通过后,方可加入本协会。进入协会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协会考核合格者,获中国志愿者称号。 考核办法:、凡有意加入本协会成为一名中国青年志愿者的同学,需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
向协会提出正式申请,并如实填写《中国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2、协会理事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通过一定活动或其他方式(根据申请人意向及协会需要按实际情况进行考核)进行考核。
3、经考核合格后,由协会相关负责人统计考核人员情况,并向团省委与校团委上报人员情况,并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章,注册证上标注全国统一的注册号。
4、对于非协会会员的注册,也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志愿者注册登
记表》,并由于协会理事会对其条件进行考查,条件属实,可以由协会协助
其注册到上一级团组织。非会员的注册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成为一名青年志愿者;
2)有一定从事志愿服务事业的经验经历,并获得校级以上团委的认证许可
或获得相关的社会效应;
第十七条在会员注册完毕后,由协会定时在重要活动日或重要活动时分批次组织宣誓,成
为一名真正的中国青年志愿者。
第十八条由会员申请,经协会考核合格后的志愿者,会建立个人考核表,由各部长对其参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一条
第二二条
第二三条
第二四条
第二五条
第二六条
第二七条加的活动和服务时间进行详细的记录。每学期末在志愿者证上注册一次,每年服务时间达到十五小时以上者为考核合格,予以注册。少于十五小时者,不予以注册。两年均未注册的志愿者,将视为自动离开志愿者组织,志愿者证同时作废.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参加本协会所组织活动的权利;
2、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以协会名义依法独立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5、有向协会推荐各级干部的权利;
6、有向本协会推荐成员的权利;
7、有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8、有参加评选协会优秀会员及其以上的各项志愿奖励,名誉的权利。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宣传和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
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委托的任务;
3、向协会报告本团体工作;
4、自觉维护中国青年志愿者形象,本协会声誉及形象的义务。 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的原则。会员可经个人申请退出协会,一旦退出,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加入本协会。 各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的活动,须经协会理事会批准。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规、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理事会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会员有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类活动、会议,会员的参与情况将作为协会评定 优秀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凡二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三次不出席会议者,由理事会讨论过后将给予警告;凡四次无故不参加活动或五次不出席会议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理事会讨论后撤消其会员资格。 本协会可接纳有关人士为本协会名誉会员,名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将另行决定。 协会每年定期将根据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表现和成效,依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向上级团委申报各项奖项及表彰,并评出先进,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 第五章 组织 协会设指导老师一名,主要负责指导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各项活动。
第二八条协会现由协会理事会,外联部,策划部,公益部,文艺部(原礼仪部),办公室,
宣传部,网络信息部组成。
第二九条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及组成如下:
第三一条
第三二条
第三三条
第三四条
1、听取协会的各项发展计划并提出意见,决定协会日后发展方向;
2、表决决定协会副会长以上的任免;
3、会员大会有权利根据会员意见对协会各级干部作出罢免;
4、决定协会的解散或改组;
5、会员大会由于全体协会会员组成,代表大会由协会各部门选举产生(原则上不超过各部门人数的30%)。会员大会的有效表决条件按《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中相关细则执行。 理事会的产生与定义:协会理事会是由协会部长以上干部组成的协会常设的执行机构。 协会理事会的职权与任务:
1、决定协会的发展规划、工作方针和任务;
2、听取和审议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3、修改协会章程;
4、罢免协会副会以下各级干部;
5、讨论发展新会员;
6、调整、增补协会理事;
7、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8、决定其他本协会理事会员大会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9、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协会副会长以上的任免提议。 协会各部门职责
1、公益部:各项活动的主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策划部:负责在各项活动开展前对各项活动作出具体规划;
3、文艺部(原礼仪部):负责协会的各项礼仪任务及各项文艺活动;
4、外联部:负责协会的各项对外事项;
5、办公室: 负责协会日常财物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各项活动、会议的记录,总结;
6、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各项平面宣传工作;
7、网络信息部:负责协会的网络宣传和网站的维护;
8、各部需对自身会员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积极性、表现和成效如实记录。 协会各级干部的产生、选举办法:
1、会长的产生:协会现下设会长一名,其选举办法按《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选举产生,协会会长任期一年,经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可连任,但每次任期不得超过两年;
2、副会长,会长助理的产生:协会的副会长及会长助理的产生由协会在任会长与副会长提名,经理事会通过后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3、协会各部负责人的产生:协会各部负责人由协会各部根据实际情况以民主方式自行选举产生。
4、协会干事的产生:协会各部有权利根据自身需要,选举产生若干名干事(原则上不超过各部总人数的10%,办公室除外)。
5、各级干部的选举结果及条件按《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团体管理办法》中相关细
则实施。
6、协会选举完成后,需向全校公布,选举过程及结果接受校团委,校社团联合
会和全校同学的监督。
第六章 经费及财物管理
第三五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于院团委、会员会费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六条协会的财物管理具体措施由会长助理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相关规程,
如实做好记录,定时向会员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三七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按《社会团体登
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程序,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八条本章程仅仅为暂行条例,如有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定或上级志愿者协
会的相关管理注册办法相违背之处,则依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定或上级
志愿者协会的相关管理注册办法执行,并由于协会理事会对本章程做出修订。
第三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江西省南昌航空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同时废止原《南昌航空工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管理办法(暂行)》。
南昌航空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0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