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展引导资金申报指南
一、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铜政〔2016〕49号)和配套修订文件,以及与市级基地牵头县(园)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后补助方式,支持市级基地牵头县(园)区及企业建设。
1、申报条件
赋予基地建设任务的各县(园)区
2、申报时间 每年一季度
3、申报材料
对照《铜陵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考核办法(修订版)》提供相关材料。
4、组织单位、联系电话
市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工业科):马萧萧、盛雪松,电话:5880503。
二、贷款担保项目
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和项目建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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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
符合市担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
2、申报时间
贷款担保按需随时申报。
3、申报材料
市担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相关材料。
4、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担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程冠蕾,电话:2112077。
5、申报程序
企业向市担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6、申报责任
申报由市担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
三、奖励补助项目
用于以下五个方面: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补助;新认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新认定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给予县(园)区工作经费补助;年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经费。
1、申报条件
-2- (1)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范围内; (2)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稳定、素质较高;
(3)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4)企业管理和运作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时间
奖励补助于2018年7月10日前申报。其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服务经费按需随时申报;
3、申报材料
一是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建设补助,提供企业申请补助报告和国家或省相关批复文件以及开户行和银行帐号。二是新认定的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工作经费奖励,提供县(园)区政府(管委会)申请补助文件和省相关批复文件。三是首次认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经费补助。由市统计局提供补助名单,县(园)区发改部门核实名单后通知企业提供申请补助报告、开户行名称及银行帐号。四是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由市统计局联合市发改委提供补助名单,县(园)区发改部门核实名单后通知企业提供申请补助报告、开户行名称及银行帐号。(材料一式两份并盖章)。
4、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工业科):马萧萧、盛雪松,电话:5880503
5、申报程序
县(区)负责组织属地企业(含省属、市属企业的子公司)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6、申报责任
(1)申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开展; (2)新认定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经费补助名单由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奖励名单,由市统计局联合市发改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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