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一、员工离职流程:
离职申请--离职审批--离职交接--薪资核算--离开公司(正式离职)
二、离职申请:
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其他离职形式由其直接主管填写。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提交到人力资源部之日起算)。
三、离职审核:
《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相关主管审核后生效,并按该岗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补该岗位人员。
四、离职交接:
离职之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在部门:工作、工具、资料等交接,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交接现场必须有移交人、接收人、监收人三方共同签字,移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同时,主管人员应有交接清单备案,如交接事项较多应另附清单。
财务部:对离职员工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人力资源部:员工正式离职时,收回离职员工工作牌、名片、工作服等物品,同时计算员工考勤(实际工作日截止到通知离职日前一天),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员工:正式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在收到离职批准后,应按照批准日期规定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员工离职承诺书。
五、薪资核算:
1、辞职人员统一在次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离职3日内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3、由人事行政部填报辞职员工当月工资,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并保留存档
六、其他
1、员工离职前如签署保密协议的,在辞职后应遵守相关协议,如违反且被公司得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滁州扬子沃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滁州扬子沃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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