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为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健全公司劳资管理制度,因公司培养人才成本巨大,为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开除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因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开除之员工,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其总工资的50%。
当日结清所有工资,即刻离开,情况特别严重的,由总经理批准,扣除该人一切工资,若有触犯法律的,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辞退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试用期内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司辞退处理的人员,其工资(按试用期工资)在当月内全部结清;入职5天内试岗期辞退或本人原因导致离职的不予计算工资。
三、自动离职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未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或未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者,且未经请假超过3天未上班者,视为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者,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正常辞职人员工资结算规定
1、离职员工需提前一周在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属于正常离职。
2、属正常离职的员工,(正常离职是指提前七天以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其工资在当月或下月发放工资日给予全部结清。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流程单
姓名:
部门:
职位:
公司批准, 同意
离职,现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流程如下:
自即日起,
年
月
日进行工资结算,需提前拨打人力资源部电话:024-66830437.结算方式:本人到公司领取结算或者提供银行账户将工资打入银行卡中。 本流程单一式两份,由离职人员和财务部保留。
《离职员工薪酬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