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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

发布时间:2020-03-03 11:26:4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认识涉诉信访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信访评估预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为主线,重心下移,强化源头预防和稳控,采取多元化化解的工作方法,全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一、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民生、维护民权、化解民怨、排除民忧、温暖民心为目标,加大解决力度,采取司法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促使上访人息诉罢访。

1.党组高度重视。县法院始终站在稳定的高度,把涉诉信访工作摆在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常讲常抓坚持不懈。每次召开党组会,均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不断强化党组一班人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成立了信访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干部。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在院领导“四定一包”的基础上,遵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分解到具体庭、室和承办人。

3、认真对待初次来信来访问题。实践证明,初次来信来访问题解决不好,会导致一些当事人由“信访”变为“来访”,由“初访”变为“重访”,由“逐级访”变为“越级访”,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努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接待、登记、答复、处理一条龙的岗位责任制,力争将初信初访问题解决到位,防止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4、加大接访力度并实行领导包案下访制度。制定实施了《xx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院长信箱,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有针对性的对重复信访案件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边清理、边稳控、边化解的原则,通过解决合理诉求、纠正错误暇疵、进行教育疏导、帮扶实际困难等多种方法,清理排查出的4件涉诉信访积案的信访人均未出现重复信访苗头,排查到位,成效明显。

5、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保障诉讼权利。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实行首问责任制,深化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诉讼指导,继续完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立案等措施方便诉讼。

(二)加强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县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包案领导具体抓,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负责办理。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组,监督、指导全院涉诉信访化解工作。领导组成员按照分工对各自分管的工作部门清理化解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信访化解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案件的排查化解。立案庭专门负责信访、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复查工作,保证了涉诉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强化源头疏导和治理,预防信访案件产生。

1、牢固树立源头疏导治理的涉诉信访理念。注重控源治本,紧抓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2011年以来,县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均在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调解率在80%以上。

2、开展巡回审判和“阳光司法”活动。全面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审判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观摩庭审、现场监督案件执行,全面落实审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当事人xx等四人申请再审一案,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xx等四人最终接受了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这起四年之久的信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3、做好案件调解工作。加大各类诉讼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贯穿法院审判工作始终,引导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对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的民事案件,在有关单位的参与支持下,灵活多样地开展调解工作。

4、要狠抓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在信访案件中,涉执信访占了较大比重。积极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诚信系统的对接,在已经成立的执行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加大与银行、房产、工商、车管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和解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1、争取各级领导关心与支持。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或通报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领导关心和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县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

2、强化涉诉信访联动机制。构建立案庭为联络点,各庭室齐抓共管的内部联动机制,尝试探索建立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法院理诉、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参与的化解涉诉信访立体网络。

3、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信访人诉求合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一次解决到位。对于该办结和执结的积案,加大力度,迅速结案。有问题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再审,坚决纠正,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4、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坚持把调解疏导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穿于信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尽力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辩法、析理、讲情,妥善解决纷争。对上访无理的,加强教育疏导,努力使其解开思想疙瘩,服从法院裁判。

县法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信访案件中民事案件居多,执行案件压力不减,刑事案件比重逐年上升。二是执行救助机制建立后资金严重不足,无法保障确需救助的涉诉信访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合理的救济。三是信访态势呈多元化发展,治理难度越来越大,“重信重访”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县、跨时间段的信访案件难以协调,成为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难题。这些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和克服。

二、下步工作思路

县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人大要求,始终将涉诉信访工作摆到法院工作重要位置,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坚持贯穿人民群众利益至上这条主线。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群众利益至上统揽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重心下移,在工作观念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分析和处理问题,切实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

2、探索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救助机制。

在县委领导下,探索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防范、齐抓共管的矛盾预防化解新机制和涉诉信访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办事处,社县、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防范稳控作用,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化解矛盾功能,动员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矛盾。对于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拓宽救助渠道,完善救助措施,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坚持科学分类处置,依法化解涉诉信访。

对群体访应加以适当引导,并实施积极的管理和监督,使信访走上法治的轨道。对未裁判的涉诉信访,积极引导当事人穷尽诉讼程序,寻求权利救济。对于已裁判的涉诉信访,加大力度通过树立司法威信来解决。对有理涉诉信访应及时正面回应,对无理涉诉信访应分清原因,妥善化解。对经过多次处理,穷尽司法救济途径的信访案件,当事人仍上访不止的,启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及时移交当地政府妥善处置,约束和限制当事人的上访行为。

4、加强沟通协调,内外联动,因地制宜解难题。

一是对外加强与县委、县人大、县政法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努力争得各方的支持。二是对内加大督促力度。每个信访案件都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及时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三是坚持因案制宜和原则性、灵活性相统一。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坚持宽容、热情、重视、亲和,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问题。对无理缠访、闹访的当事人做到“宽对人严对事”,即对人热情接待,又对事坚持原则,立场坚定,态度坚决,敢于动真碰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关乎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法院工作的难点。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同时也需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不断加强法院信访工作,积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认真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为实现人民满意的目标作出不懈努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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