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及依据
为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重大灾害性和恶性事故的发生把“一切隐患消灭于萌芽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隐患的管理
第二条
(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 三级;A级事故隐患:难
度大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问题B级事故隐患:难度较大,须由车间解决的隐患问题;C级事故隐患:由班组解决的隐患问题。
(二)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锅炉、火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设备、机
械、运输、其他。
(三)事故隐患的上报:对于排查的A级隐患,由隐患所在单位主任向公司安全
生产小组进行汇报,汇报隐患对安全生产的危害程度,提出消除隐患的措施,公司安全部组织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第三条 事故隐患排查组织
(一) 各分管部门领导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部门主管安全第一责任者,
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范围的事
故隐患排查。
(二) 由公司安全部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参加,对分管的工作范围事故隐患进行排
查每季度集中进行排查一次
(三) 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班组长、安全员参加,对分管的工作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每月
进行一次。
(四) 由各班组组织、班组安全员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对查出的A/B级隐患在停止
作业的前提下,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 C隐患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
生产
第四条 事故隐患排查把握的原则
(一)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要落实责任,不能走过场,防止经验化。
(二) 要紧密结合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危险品储存等重点排查。
(三) 排查要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消除各类隐患事故。
(四) 排查活动要建立记录。
第五条 隐患的治理及考核
(一) A/B/C级事故隐患一经确认,不论哪类、哪级必须建立跟踪管理制度,由主管领导
和责任部门拿出专项整改措施并保证资金、时间、责任人到位。
(二) 事故隐患排查记录,要有排查时间、地点、人员、和排查内容(事故隐患问题)整
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整改结束,每月向安全生产部递交一次事故排查报表。
(三) 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落实,并负责隐患排查情况的登统
(四) 因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及时或没有按规定组织事故隐患排查,至事故发生按规定
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与执行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