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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的现状及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03 08:12: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建筑垃圾的现状与处理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推动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而建筑垃圾已经成为废物管理及环境污染的一大难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分析我国建筑垃圾的主要组成,并结合国外对建筑垃圾的处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适合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新方式。

关键词:建筑垃圾 环境污染 综合利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的不停发展,城市加快了“新陈代谢”的速度。大批旧建筑物被拆除,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垃圾无形中成为阻碍城市建设的“代谢物”。该怎样处理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城市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城市建设部门建造新的建筑物所产生的开挖废料、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料,道路修建与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料等。尽管大多数建筑垃圾无毒无害,但若简单填埋,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浪费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 [1]。

1、建筑垃圾的组成及危害

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一般是在建设过程中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的成分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组成是一致的,主要是由土、渣土、散落的泥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组成[2]。2006年结果统计,我国每年的房屋施工面积已超过34.2亿平方米,竣工面积突破11.2亿平方米。据测算,我国工程建设正以每年约70亿吨的速度消耗砂石(骨料)。无休止的大量开采和使用,已造成局部地区的资源枯竭、河道破坏、水土流失和自然景观恶化,而另一方面城市公用与民用建筑的更新、改造、新建,市政设施的重建、扩建与新建的过程均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大量的建筑垃圾如不能适当加以利用,不仅不符合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国策,而且会给环境治理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如何科学有效的解决我国当前的建筑垃圾问题,实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是一个急迫并且重要的问题。

图1 建筑垃圾的组成

2、国内外发展现状

2.1国外发展现状

自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世界上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把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处理作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方面,日本,欧美,韩国一些发达国家开展的较早,经过了数十年的发展与完善,在政策,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均比较成熟[3]。美国是最早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的发达国家之一,早在1915年就对筑路中产生的废旧沥青进行了研究利用;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实践中,美国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完整、全面、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政策、法规,使得美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接近100%,同时美国也具有 100%回收利用旧沥青混凝土废料的先进技术。日本由于国土面积狭小,资源十分匮乏,因此十分重视资源的再生利用。日本也是对环境保护、资源再生利用立法最为完备的国家,如图表二是日本有关垃圾处理的法制进程。自从上世纪初就开始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并认为建筑垃圾是“建筑副产品”,不能随意丢弃。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95 年时再生利用率都已超过65%,在2000年时达到90%的利用率。德国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率也较高,例如混凝土的再利用率有望达到80%以上。

欧洲共同体、美国、日本等每年混凝土废料超过3.6亿吨,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已经成为目前研究的热点问题。对不同来源和组成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不同。如美国的CYCLEAN公司对道路开挖的建筑垃圾采用微波技术,100%回收利用再生旧沥青路面料,其质量与新拌沥青路面料相同,而成本可降低1/3。而对建筑拆除得到的建筑垃圾,新加坡SembCorp公司集合电脑化和输送带的模式,把它在循环和处理成铁、木材、纸皮等,建设了日处理能力达3000吨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对混凝土、砂、石等建筑材料,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再生制备建筑材料,如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相继在各地建立了以处理混凝土废弃物为主的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水泥和再生骨料。而对可燃性建筑垃圾,德国西门子公司开发的干流燃烧垃圾处理工艺可使垃圾中的各种可再生材料十分干净地分离出来,再回收利用。

2.2国内发展现状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4]。针对这些城市建设垃圾的处理问题,应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加强解决问题的能力。

2007年武汉王家墩商务区首次实现了规模化应用建筑垃圾,使用超过15万吨的建筑垃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在施工建筑垃圾利用方面,上海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在“华亭”和“霍兰”两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将结构施工阶段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与标准砂按1:1的比例拌和作为细骨料,用于抹灰砂浆和砌筑砂浆,回收利用建筑废渣480吨。

北京城建集团一公司先后在9万平方米不同结构类型的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建筑废渣840吨。用于砌筑砂浆、内墙和顶棚抹灰、细石混凝土楼地面和混凝土垫层,使用面积达3万平方米。

总的来说,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尽管思路与国外基本一致,但是在具体技术和实施规模上仍旧处于初级阶段,对于大量的成分复杂的城市建筑垃圾还没有成熟的规模化和成套利用技术路线。

3、国内政策

3.1 技术政策

3.1.1建筑垃圾减量化

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是指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是对建筑垃圾的数量、体积、种类、有害物质的全面管理,亦即开展清洁生产。它不仅要求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和体积,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其有害成分的浓度、减少或消除其危害特性等。减量化是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优先考虑的措施。对我国而言,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充分合理利用原材料等,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的。 3.1.2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采取管理和技术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它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物质回收:指从建筑垃圾中回收二次物质不经过加工直接使用,例如,从建筑垃圾中回收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废纸板、废玻璃等;物质转换:物质转换是指利用建筑垃圾制取新形态的物质。例如,利用混凝土块生产再生混凝土骨料;利用房屋面沥青作沥青道路的铺筑材料等;能量转换:能量转换是指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回收能量。例如,通过建筑垃圾中废塑料、废纸板和废竹木的焚烧处理回收热量。

3.1.3、建筑垃圾无害化

建筑垃圾的无害化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方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处置,使建筑垃圾不损害人体健康,同时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建筑垃圾的无害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选出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建造专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分选出有毒有害成分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填满处置。

3.2经济政策

我国目前在用经济手段管理建筑垃圾方面的力度不大,这里介绍几项国外比较普遍采用的经济政策,其中“排污收费”政策和“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已经在我国广泛实施,而“生产者责任制”和“税收、信贷优惠”政策还暂未施行。 3.2.1“排污收费”政策

“排污收费”是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固体废物产生者除了需承担正常的排污费外,如超标排放废物,还需额外负担超标排污费。目前我国尚未对不同建筑类所产生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量进行统计和分析,缺乏建筑垃圾产出和排放标准。 3.2.2“生产者责任制”政策

“生产者责任制”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垃圾的管理负有责任。建筑施工垃圾中废包装材料占 25%~3O%,由此可见,如果严格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建筑垃圾尤其是建筑施工垃圾的产量可以大大减少。 3.2.3“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就是通过税收的减免、信贷的优惠,鼓励和支持从事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和资源化的企业,促进环保产业的长期稳定的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无利或微利的经济活动,政府要建立政策支持鼓励体系,一方面,对从事垃圾资源化的投资和产业活动免除一切税项,以增强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对从事垃圾资源化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

3.2.4“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

“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是指对进入建筑垃圾最终处置的建筑垃圾进行再次收费,其目的在于鼓励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以减少建筑垃圾的最终处置量,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填埋土地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不一,据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昆明、深圳等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费平均达到每吨30元。而其他省市收费仍旧相当低廉,如北京市每吨处理费1.5元。低廉的排污收费标准,很难达到鼓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的目的,因此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置收费标准是当务之急。

3.3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全国人大已经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这是从我国国情和现有技术考虑,在当时阶段采取的一种限制建筑垃圾大量产生和排放的有效措施。但应该看到这种收费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产生大量建筑垃圾的源头,并且它也没有呀涉及到建筑垃圾的从新利用的问题。目前,我国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远没有形成规模。因此,我国有必要通过立法规范建筑垃圾处理以及回收利用。我国也有必要将环境保护与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纳入招标体系中,使承包单位树立环保意识和废料管理意识。建议建设项目在招标时,评标除了对投标价格,质量,工期,企业的业绩与信誉,施工设计等进行综合考虑外,还需要对承包单位的环境保护与垃圾管理办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5]

4、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急需解决的问题

从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考虑, 建筑垃圾的回收与利用势在必行。要全面实施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 必须要着重解决好下列问题。

4.1加强对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

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主要是以再生骨料的形式。再生骨料的强度、表观密度和堆积密度、吸水率、压碎指标、骨料的弹性模量、杂质含量等直接影响对再生混凝土的物理力学性能产生影响。再生骨料的来源的多样性和地方差异性, 决定了再生骨料性能的不稳定性及试验结果的离散性。应加强对用于生产再生骨料的废弃混凝土的特性对再生骨料及再生骨料混凝土性能的影响的研究; 加强对再生骨料的颗粒的组成对再生混凝土的影响; 加强对再生骨料的加工处理方法对骨料性能的影响。加强对再生骨料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研究。由于再生骨料的离散性, 直接影响着再生混凝土的特性。必须加强对再生混凝土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的研究应更加深入进行[6]。如再生骨料不同掺量对再生混凝土强度、弹性模量等力学性能的影响; 不影响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和质量标准的再生骨料掺量的研究; 再生混凝土耐久性能的研究, 如再生混凝土的抗冻融性、抗侵蚀和碳化性能等; 对再生混凝土变形性能的研究, 如收缩和徐变等; 加强对再生混凝土结构性能的研究。

4.2 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如政府制定一些强制性和鼓励性的专项法规, 研究和制定鼓励建筑业回收和利用垃圾废料的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 从产业政策和法规制度上引导再生混凝土的健康发展; 加强再生混凝土作为建筑材料的经济性分析, 研究提高经济性的途径; 制定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结构的有关规程和标准。

4.3 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

加强对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的宣传, 改变人们对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传统观念。

参考文献

[1] 梁忠凯.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J].论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2009,100-144.[2] 陆凯安.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与综合利用[J].施工技术,1999,28(5):44-45.[3] 周文娟,陈家珑,路宏波.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现状及对策[J].建筑技术,2009,08:741-744.[4] 梁忠凯.企业技术开发:下半月[J].论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2009,100-144.[5] 庞永师,杨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对策研究[J].建筑科学,2006,22(1):77-79.[6] 田洪臣,段绪胜,王福忠,冯 勇.建筑垃圾的综合应用[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 37(1):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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