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项治理总结
为了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镇妇联联合镇综治办、农办、教办、工会等部门对全镇妇女儿童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调处,取得一定的效果:
1、对儿童学习环境的排查
为加强我镇托儿所、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及中小学校的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11日由镇妇联、镇教办、镇防保所、消防中队、安全办等职能部门对全镇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消防安全、卫生保健工作。对安全隐患比较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儿童的生命安全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经排查,儿童的学习环境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
2、XX镇翠亨石门田心村外嫁女及其子女分配问题:
翠亨石门田心村外嫁女何爱好要求对其儿子刘天生及女儿刘玉莲配给股份。
据了解,何爱好分别于1986年3月9日及1988年8月29日非婚生育一女一子,至今都没接受违反计划生育的惩罚,也没采取计划生育的措施。2006年9月在实行农村股份制时,村民代表认为何爱好的儿女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且未接受惩罚,因此不给予配股,只发给何爱好的股份证。但镇妇联会继续做好外嫁女的解释说服工作。
XX镇妇联
2007年5月20日
《专项治理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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