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2015年安全、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
甲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行政中心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尽量减轻各类事故带来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切实把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公司特与行政中心签订安全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以下安全目标管理责任:
一、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环保工作:
1、安全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做好信息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类信息数据(如人事档案信息等)的安全。
3、做好信函收发工作,确保信函的安全。
4、做好食堂管理,不发生集体或大面积中毒事件,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5、做好后勤宿舍管理,确保公司住宿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做好外地工人的居住证管理工作。
6、做好公司安保工作,确保公司进出物资财产安全和厂内交通全安,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公司的登记工作。
7、对进入厂区相关方(如运输方的驾驶员)施加影响,减少固废物(如烟头、果皮纸屑等)等排放;对施工、租赁等相关方协议中要有安全、环保协议;对派遣、实习及临时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监管到位。
8、对公司厂区内有固废处置率为100%。
9、对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并做好台帐。
10、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和年度培训、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改变工种教育、工伤职工的复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率;各种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100%,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特种设备及厂内机动车辆应确保安全运行,必须在年审检验周期内使用。
11、工伤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13、消防器材状态完好率为100%,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14、及时完成上级有关安全和环保上的各项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二〇一五年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