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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2 20:35: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周宁县文体局 2011年9月21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青少年体育是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县服务,依据《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

(一)主要进展与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07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战略决策,把青少年体育工作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重要战略位置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而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1.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加大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体育、教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每天锻炼一小时正在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健康素质成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不断推进。

2.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业余训练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和“全民健身计划”提供了人才支持。5年来我县少体校向上一级体校、优秀运动队输送21人,其中3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2人正式报调省体工队。2009年宁德第三届运动会我县体育健儿努力拼搏取得5金、5银、6铜的成绩。体教结合工作进一步深化,积极探索新时期体教结合多元化实现形式,在解决学训矛盾,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创新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与机制,在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培养后备人才,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中,青少年体育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我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建设体育强县的目标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青少年体育依然整体薄弱,青少年体育工作在建设体育强县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争光计划纲要》精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的各项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青少年体质下降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尚未形成,对青少年全面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广大青少年的健身需求与场地设施不足,特别是公共场地设施不足的矛盾依然很突出。业余训练体系受到较大冲击,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弱化,县少体校招生难,少体校办学举步维艰,业余训练

经费严重不足;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待进一步落实,体教结合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业余教练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训练方式粗放,训练成才率低,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今后5年,青少年体育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县建设滨海高山生态旅游县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科学发展观赋予社会发展新的定位,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为青少年体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体育强县更加需要全面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地位必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体育强县战略目标指明了新时期我县体育的前进方向,赋予了广大青少年受到良好的体育教育、体质普遍增强以及全面提升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的发展任务,新一轮“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实施,青少年体育的基础性战略地位更加突出。青少年体育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全面改善青少年体育发展环境和条件,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构建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推进青少年体育均等化,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等任务繁重艰巨。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等多种问题带来的影响是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的一项长期性挑战。青少年多元化体育需求和价值取向给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多方管理的青少年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并形成合力是青少年体育工作所面临的一项难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以增强青少年体质为根本宗旨,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发展方式创新,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氛围和环境,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青少年成长和教育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学习文化课知识与参加体育锻炼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文化教育与训练竞赛的关系,培养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

2.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强化青少年体育公益事业属性,坚持政府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增强青少年体育事务的公共责任,把青少年体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职责,增加投入,改善发展条件。

3.坚持质量效益原则。坚持保持发展速度和提高质量效益相统一,把握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律和特点,正确处理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发展方式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4.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大力推进青少年体育法制化建设进程,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的总体目标是:青少年体育各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创新在青少年体育各个领域稳步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更加普及,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场地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取得重要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到2012年,逐步建立与我县竞技体育发展相适应,以县体校为龙头,以人才基地校为骨干,以传统项目校、特色校和青少年俱乐部为基础的体育后备人才体系。基本实现基地建设网络化,科学选材标准化,项目设置合理化,训练手段科学化,常规管理档案化,队伍管理规范化,后备人才优质化。在2012年底前完成少体校实行“二集中”(集中训练、集中食宿),市、县级后备人才基地由现有的1所,发展到3所;县少体校在校生由现在的36人发展到60人;全县在训生由现在的60人发展到80人(其中市级每周期注册青少年运动员不少于100人、优秀后备人才储备量保持在12人),力争做到项目有特色、有品牌,全运会上有选手,省运会上有金牌,市运会上争进位。

(二)具体目标

1.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构建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项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和巩固业余训练基础地位,制定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布局,统筹布局、完善政策,在训青少年规模保持平稳增长;县级业余训练基础地位进一步稳固;体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普遍达到规定的办学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有关体校的文化教育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文化教育水平普遍提高,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科技保障能力和科学训练水平明显提高;教练员培训工作成效显著,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青少年体育竞赛更加活跃、规范。努力构建符合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培养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为主要任务,以政府主导下的体教结合为资源整合机制,以基础教育阶段为重点,以县少年儿童体校为骨干,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为基础,规模、布局、结构合理,适应社会发展、充满活力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2.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各项改革取得新进展。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健全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服务标准及准入制度;推动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体制;体教结合工作取得新进展,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青少年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体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方式创新取得新进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体育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善,青少年体育多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青少年体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措施

1、加快县少体校建设,提升少体校办校形式

县少体校已被省体育局列入福建省重点体育项目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对象,市政府、市体育局要求我县少体校在2012年底前完成“二集中”,并通过省级重点基地的认定。要抓住机遇,努力在体制、机制等方面寻求突破,适时做好项目拓展,全面加强软、硬基础建设。积极与教育部门探索联合办学的路子,做到学习、训练、生活等方面集中管理。提升办校质量和效益,努力培养输送在国内、省内体坛有竞争能力的尖子运动员,在全县业训工作中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加强对县少体校的领导。县少体校承担着开展基础训练、输送后备人才的任务,是体育训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落实少体校机构和办学工作,将少体校建设摆上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少体校办学

条件,帮助协调解决少体校招生、训练,以及学生文化学习和升学问题,不断促进少体校建设,提高人才质量。在县政府领导下,提升少体校办校形式,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创造条件实行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的“二集中”方式,文化学习以挂靠中小学为主。由体育和教育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将少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生政策、教育经费、师资配备、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统筹考虑。对县少体校实行“双学籍”,学生依附普通学校进行文化学习,学生的学籍由依附学校进行管理。对不适合留在少体校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应调整回原输送学校。为保证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少体校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和教学仪器设备,保证文化学习的课时。体育行政部门应合理安排好训练时间,重点在打牢基础、输送体育人才和加强管理。

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要根据周宁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地方优势和特色项目,选拔退役优秀运动员、体育院校运动系毕业生和运动专项特长突出的高校毕业生担任专职教练员。要确保县少体校配备专职教练员不少于4名。目前我县少体校专职教练员只有两名,难以应对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抓紧落实选拔、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少体校教练员队伍。将教练员训练工作作为绩效考核重点,并在岗位职称、绩效工作、评优评先等方面得到充分体现。要加强教练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运动员启蒙阶段的训练水平,建立教练员、体育教

师培训制度,实行体育骨干教师分级轮训的体系,确保各级各类业务骨干在不同层次里接受过培训或轮训,切实提高教练员、业务骨干队伍把握人才选拔、培养、输送的特点和规律,提高科学训练的水平。

3、保证少体校办学经费,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

县少体校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少体校教职工工资由财政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的编制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安排相关的人员经费;在校生公用经费,比照我县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标准由财政部门在学校的部门预算中给予安排。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县少体校运动员人均经费每年3000元以上(人均经费指专门用于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伙食补贴、器材设施、参赛经费等,不含教练员、管理人员工资及补贴)。根据《福建省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09‟162号)关于“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三类灶标准(32元/人.天)”的规定,县少体校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和挪用。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及物价指数,少体校学生、教练员的伙食标准定为20元/人.天,其中,财政补贴17元,学生自交3元。

4、进一步明确项目设置

要在我县选拔、输送参加省锦标赛、省运会设置项目范围内,突出以基础项目和重点特色项目为主。县少体校开展项目数量不少于3个,在校生人数不少于60人,要创造条件增加项目和人数,逐步形成特色。我县重点项目为田径,普及项目为乒乓球、篮球,发展项目为举重、跆拳道。

5、认真落实反兴奋剂工作

严禁使用兴奋剂,决不允许拔苗助长,训练单位和体校教练员及学生违禁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6.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

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扩大参与范围、规模,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形式,建立长效化活动机制,不断提高活动科学化、组织化水平,积极组织开发、引进更多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和形式,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体育锻炼习惯,增强体育意识;继续大力推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积极创新推进方式、途径和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器材支持项目;组织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展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单项竞赛、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运动会和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积极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在校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

7.改善场地设施条件,促进体育场馆开放

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改善工作,充分考虑城乡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要满足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需要,把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建设与全民健身工程相结合,城乡社区应普遍配置符合青少年特点和锻炼习惯的健身场地和器械设施;农村中小学体育设施建设与“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结合起来,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完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的

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工作,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主导下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开放中的安全、资金、保险、人员等问题;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专项资助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购买第三方责任险制度;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和安全问题应急管理机制。

8.巩固、扩大青少年体育组织

大力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形成网络化布局;强化各类青少年体育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属地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管、社会监督和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成立周宁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合会;支持单项运动协会成立青少年体育活动组织指导机构;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创建命名活动;深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增加数量,扩大规模。

9.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基础建设,促进发展方式创新 进一步强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在建设体育强县中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发展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将各类体育场馆和人员资源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有效实现形式,拓展更多社会服务功能;深化体教结合工作,建立职责清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体教结合机制,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商机制,形成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各负其责的后备人才管理体制和运

行机制;强化县级体育部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责任,促进县级业余训练实现形式和途径多元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准入标准和条件资质,积极探索多元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交流、输送机制;建立健全体校办学标准,促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标准化检查评估工作;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全面改善县少体校办学条件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办学质量效益和水平评估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专项资金资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办法。

10.不断提高业余训练质量水平

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加强各项目后备人才培养经验和成才规律的总结与研究,积极学习和引进国外先进青少年训练理论及方法,坚持继承与创新,不断完善新的历史条件下业余训练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培养方式创新,不断提高训练质量水平;加强并改善县少体校训练场地设施等基础建设,增强保障能力;加强科学选材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目选材标准及办法,科学训练、系统培养;建立健全长效化训练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建立健全业余训练绩效评估标准和办法,强化业余训练教练员资质和水平要求,研制业余教练员准入制度,全面提高任职能力和执教水平;建立健全教练员培训制度,制定中长期培训工作计划,完善培训办法和考核标准,开展岗前和在岗培训;建立健全奖励政策办法和制度,完善现有输送、成材、

竞赛成绩和贡献等奖项的标准及办法,增设综合素质、成才创业、训练工作等奖项,加大对文化教育的奖励力度,鼓励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体育人才;促进青少年体育科学化,建立科技服务系统,增加科技投入,增强科技保障能力,配置仪器设备、人员,把科研投入、仪器设备及使用情况纳入业余训练质量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档案制度,开展定期测试,加强跟踪分析,为科学训练提供依据。

11.大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各项措施要求,县少体校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形成较为完备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保障体系;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制度,联合开展文化教育检查督导,促进文化教育工作;积极探索文化教育模式,根据不同项目和不同年龄阶段文化教育和训练规律,合理把握青少年从事专业化训练的年龄,切实保证文化学习时间。

四、组织保障

(一)完善保障机制,加大发展投入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经费的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职责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将青少年体育列入地方公共财政支出范畴,保障经费稳定增长。

2.组织、协调落实好少体校、人才基地校、传统校的管理机

制。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牢牢把握《意见》带来的机遇,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实行训练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周期输送指标任务和奖牌任务书。县少体校纳入国家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序列,由体育、教育部门共同管理,享受同级同类学校的同等政策和待遇。体育部门负责学校的业余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文化课教师的配备、培训和学生的双重学籍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体校与同类学校的经费等政策待遇;编制部门负责协调帮助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组织体育、教育、财政和建设部门认真研究我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新建、扩建、改建少体校的基础设施,完善训练条件,逐步缩小与全日制中、小学的差距;同时可依托条件较好的中、小学,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方式,以“体教结合”的方式解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问题。

3.建立健全体校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将体校文化教育纳入普通教育序列由地方财政按同类学校标准配建和保障办学经费;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将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经费(运动员伙食补助、竞赛、科教医保、器材装备、场地修缮、输送和竞赛成绩奖励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保障在训运动员训练、生活的基本费用,并充分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体校建设,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体育事业发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将青少年体育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障,并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逐步增长;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多渠道筹集青少年体育发展资金。

(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体育的氛围

1.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体育工作,积极协调配合教育部门探索和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活动开展、文化教育、场馆开放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发展人民满意的青少年体育,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服务赢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2.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行政资源,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强化与各部门特别是教育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强大合力,全面落实该文件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

3.加强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水平,扩大社会影响,为青少年体育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体育行政部门重视发挥舆论的宣传导向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建立重要工作和活动的通报制度,广泛宣传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宣传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重要举措,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加强高素质、专业化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1.“十二五”时期将加大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力度,扩大数量规模,提高能力水平。体育行政部门应重视和加强青少年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青少年体育科学发展的高素质管理人员骨干队伍,打造一支适应青少年体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青少年体育专业人员骨干队伍。加强行业准入和任职资质认证工作,建立健全各类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和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评价标准,建立以岗位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人才评价、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加强业绩考核,健全使用和激励措施。

2.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促进专业化,提高从业水平。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管理人员、指导人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培训班。重点加强基层一线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传授基本理论的同时,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际操作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等培训班,支持和鼓励地方组织同类性质培训班;拟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体育组织法人代表、青少年体育科研人员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青少年体育信息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体育部门将根据已有基础及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加快青少年体育信息化进程发布政策法规、活动竞赛、运动员注册等方面信息;设立青少年体育各项工作专门网页,立青少年体育基础信息库,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开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多向交流和基础数据共享;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开发青少年运动员网上注册系统,建立青少年体育从业人员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青少年体育各类人员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新教学、训练观念,改进教学、训练方法,提高教学、训练效果。

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体育十二五规划发言稿

体育十二五规划发言稿

体育宣传“十二五”规划

体育法制建设“十二五”规划

竞技体育“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规划

周宁县青少年体育“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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