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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旦沟村林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21:47: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石门乡三旦沟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石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确保我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从2009年11月开始,在吸纳占旗河试点村经验的基础上,利用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乡集体林地以明晰产权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以规范流转、放活经营、健全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形成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中共临潭县委临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石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确保资源增长和农民增收。

(二)必须建立和完善两项根本制度。

(三)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依规办事。

(四)必须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放活与管理的关系。

(五)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六)必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调度、统计、检查、督导和档案管理工作,真正建立起村上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各社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

三、改革范围

我村林改涉及3个村民小组范围内的所有集体林地。 公路绿化工程、主干河道两岸护堤林工程,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要在争议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

四、改革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八个方面:

⒈ 已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继续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并核发或换发林权证;已合法流转的应当完善手续,登记变更,办理林权证。

2.尚未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林木原则上应确权到户,经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集体经营状况好的,可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不宜分户经营的,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

2 不分林”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收益按股分红,或以招标、拍卖等形式转让,落实经营主体。

3.产权明晰后,配合相关单位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4.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产权明晰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依法有序流转。林权流转应当向乡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凭林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签订林权流转合同。

5.集体经营的林地林木,其流转方式、流转基价、流转收入的使用和分配等都要提前向村民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其流转的有关合同,应当报乡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6.已确权到户的林地林木,流转时应当签订合同。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乡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登记。已流转的林地林木再流转时,必须征得原承包人同意,并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取得林权证已经合理流转的林权,只要权属清晰,其林权流转申请和林权登记申请可一并提出,经审查合格后按相应程序办理林权登记或变更手续。

7.已经流转的林地林木,凡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没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但流转程序

3 不够规范、大多数村民对某些条款有意见的,原则上维护原合同,并在当地乡政府和乡林改办的指导下,对有争议的部分协商解决;对明显不合理、严重侵害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8、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可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合作条件。个人或其他经营主体承包、租赁宜林地完成造林绿化后,符合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自愿按照生态公益林经营的,可落实各种补助、补偿费用。

五、改革步骤与方法

全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临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石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十五个环节”、“四签字”、“五会定案”、“两个三分之二”“四榜公示”等方法步骤和相关制度,做到政策透明、决策公开、环环紧扣、程序到位、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全村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1月1日---12月2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精心研究谋划,进行动员部署。

1、组建机构。分别成立村社两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村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要报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村领导小组抽调人员

4 到各社指导开展林改工作,各社推举3-5名办事公道、有一定威信的同志组成林改小组,进行林改工作。

2、精心谋划。村、社要召开会议,认真传达省、州、县、乡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研究谋划林改工作。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集体林改工作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村、社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动员方案,抓住有利时机,召开群众大会,动员部署林改工作,向干部群众讲清林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二)宣传培训阶段(2009年12月26日 ---2010年2月28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宣传林改政策,营造舆论氛围,培训骨干力量,加强工作指导。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村、社两级要充分利用村社干部会、党员会、村民大会、安排宣传向农民发放公开信、入户散发资料等形式,调动广大农民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三)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3月1日---2010年7月31日)。

5、主要任务是调查摸底,制定各社承包方案。调查摸底,查清现状。

5 各社要及时将相关摸底情况报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汇总,以便及时上报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在乡驻村林改工作组的指导下制定更加具体和详实、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报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批准后的林改方案可组织实施。

(四)勘界颁证阶段(2010年8月1日---2011年3月31日)。主要任务是勘界确权,调处纠纷,签订合同,登记颁证,归档备案。

7、勘界确权。根据村林改实施方案,和乡驻村工作组及村组干部及时通知林权权利人及其相邻权利人、勾图技术员、填表人到实地对村组辖区范围内的林地逐块调查登记,现场核实山林权属、面积,确定四至界线,对经勘查无异议的,由勾图技术员当场勾出宗地界线,指明地形图上的东、西、南、北四界及四至,填写林权勘界登记申请表,由四至接界人、勾图技术人员及其他参与踏界人员当场在表上签名或盖章。

8、调处纠纷。对林权争议和承包经营权或林权流转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原则,通过协

6 商或依法调处等方式解决。

9、签订合同。经公示对勘界确权无异议的林地林木,配合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签字,不得请人代签。

10、林权登记。

(1)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权属落实后,由林改工作组协助村集体进行造册登记,以户为单位填写《林权登记勘界申请表》,由林权权利人对宗地号及面积进行确认。各社、村委会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山林权证、自留山证、林地承包合同等申请办证的所有材料,一并装入林权登记档案,报乡政府审核。

申请人属单位的,身份证明应当为单位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属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或者个人户籍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乡林改办审核

林权申请登记材料经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报乡林改办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予以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受理或暂缓登记受理;

①申请的林权登记不属该行政区域管辖的;

②申请登记的林权不属本次发证范围的,如非林地上的

7 林木;

③申请登记的林权存在争议的;

④申请登记林地使用权,但林地所有权界线尚未确定的;

⑤应当提交的权属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

⑥当事人提供合同不规范的,如未载明林权归属、林地使用权限等;

⑦《林权登记申请表》内容、宗地图、实际因子三者不一致的;

⑧因其他原因不予审核或暂缓登记的。

林权申请登记材料经乡镇政府审查后,上报乡林改办审核、登记。

(4)发证前公示。

①林权证发放前,由乡林改办分别填写《林地所有权登记公示表》和《林地使用权登记公示表》一式两份,一份公示,一份存档。同时公示各社为单位的林地使用权的所有权示意图。

②公示期限30天。公示地点:个人申请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或林木使用权的,在林地所在的社公示。

③在公示的同时,属于个人的,要求申请人校对签章,

8 属于集体的要求社、村、乡签字盖章。

④公示应包括反映问题的渠道、限定的时间,以及反映问题的地点和联系电话,接到书面异议报告的各村林改组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11、颁发林权证。林权登记材料上报乡政府,经审核无异议,报县林改办审核无异议,报县人民政府核准后,依法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林权证书。对权属不清或纠纷尚示解决的,不得登记发证。

12、建立档案。将林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方案、图表、记录、数据等各种原始资料及时整理造册、立卷归档。分别由乡、村两级组织分别保管或由乡林改办统一归档保存,同时将原件移交县档案馆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4月1日---2011年10月30日)。主要务是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巩固成果。

13、自查自验。主体改革基本完成后本村组织开展主体改革自查,村林改领导小组按照《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对各社的外业区划勘界、林权登记、发证、换证、林权档案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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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开展“回头看”。各社要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改革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总结完善,查漏补缺。

三旦沟村委会

2009年11月2日

三旦沟村党建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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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书记谈林改

何沟村五个三实施方案

村三分三改总结

村级林改方案样本

村(社区)集体林改实施方案1.

王磨村林改工作简介

东至县龙泉镇大板村林改自查报告

三旦沟村林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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