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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旅游学校

发布时间:2020-03-03 16:27:3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管理方案》,全面实行学分制,进行富有弹性的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培养学生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发挥潜力,脱颖而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并积极探索中等职业教育适应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法和途径。根据我校具体实际,决定在原有实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在全校新生中全面实行学分制。

二、总体结构

湖南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实行三阶段教学模式。第一阶段按专业大类组织教学,课程以文化基础课和大类专业课为主,重点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培养公共技能。

第二阶段分专业教学,主要开设专业主干课程,开展实践环节训练,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资格考试,丰富学生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前两阶段以必修课和限选课为主,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65%学分。第三阶段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专门化方向,继续开设专业模块课和以深化、拓宽专业知识、技能的任选课,重点培训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实际操作能力。其课程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5—30在%。其中,任选课学分约占总学分的5—10%。

各专业应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通过专业调查,建设具有明显优势的专门化方向,建立具有较宽岗位群的专业基础、职前职后兼容、沟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其他层次和类型教育的课程体系。

三、学制

每学年二个学期,每学期教学活动时间共计20教学周。实行注册学籍制度,允许在第二年后实行工学交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3年。各专业总学分为170学分以上。修满总学分,可准许毕业,获得三年制中专文凭。不是全学期开设的课程按周课时及开课周数进行折算。

四、学分与绩点制

(一)学分:

1、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和学业成绩的单位,是进行学籍管理和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我校实施的学分制是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才能毕业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2、各类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按如下方法计算学分:

①文化基础课、大类专业课和主干专业课中的限选课部分(含课内实验及实践操作)以周学时数计算学分,一般18学时折算为1个学分。

②单独开设的实训、实践课、集中或分散进行的实习,每25学时计1学分; ③体育课一学期计算1学分;

④入学教育、军训、公益劳动、毕业教育、政治学习均以每20--25学时为1学分,学时不规范的按相近学时计算学分。

⑤各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满的总学分为170学分左右,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70%,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25%。

⑥学生总学分计算方法为:学生总学分=课程学分+非课程学分。

(二)绩点制

1、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和课程学分绩点由课程任课教师计算、确认,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一起,一式三份分别送教务科、专业部、自存。计算学生所得学分绩点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学生的学期平均学分绩点由班主任计算,在学期结束时,一式三份分别送教务科、学生科、自存。班主任负责将学生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和学分、本学期所取得的总学分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

3、教务科复核后,负责将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学分、平均学分绩点移交学生科,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取70分,“及格”取60分置换。

5、平均绩点是对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评价。其计算公式为:

平均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6、考试考核不及格的课程,计算平均绩点时,考试考核成绩按实际成绩计入;补考成绩学分绩点数一律按0计算。重修重考的课程按重考后的实际成绩计入课程学分。

7、按学期、学年或累计各学期计算出的平均绩点是学生评定奖学金、评优和选择主辅修、双专业的重要依据。

五、课程设置

我校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二大部分,选修课又分为限定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二部分。 1、必修课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保证各专业学生培养基本规格和质量、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必修课一般为120学分左右,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大类专业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文化基础课程是指德育、语文、数学、外(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大类专业课程一般3-4门,主干专业课程一般5-6门。学生必须修读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

2、选修课

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我校所开选修课分为两类:限选课和任选课。

(1)限选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为深化、拓宽本专业知识、技能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专业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限选课范围内修读相应的课程模块,并取得规定学分。限选课一般为40学分左右。

(2)任意选修课是为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特长而设置的课程。任选课一般为10学分左右,学生应在班主任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科学选择。

第八条 我校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的比例大致为6:3:1,文化基础课、大类专业课、主干专业课、任选课的比例大致3:3:3:1,各专业从一年一期起均可开始选修,直至毕业。

六、专业咨询和选课

1、在教务科统一安排下,由专业部编写书面专业咨询材料,教务科编制学期课程和实践性环节安排表并材料发给学生,导师进行学生个别专业咨询;专业教研部在校园网上开设各专业咨询网站,学生也可通过联网的计算机进行查询。学生需在选课前填写选课课程意向表,导师应对意向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

2、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听取导师的建议,自主决定每学期选修学分的多少。如在一学期内同一门课程有不同教师分别上课,实行二周的试听制度,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授课教师,选修课按学期可以另选。

3、选课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学生身份号,作为学生入学后学业身份确认的标识。学校建立由学生自行操作的计算机选课网络,学生可对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参考导师意见自主选好所修课程,在计算机网络终端进行选课登记操作,或作退选、重选操作,由教务科公布学生选课编班表。

七、考勤与免考勤

1、教师有责任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负责考勤同学将当天的缺勤情况记入考勤册,当天汇总到学生科,便于核对、公布。教师有权确认按适当比例将学生的出勤率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其所分比例,由教师自定(推荐作为学期总成绩5-10%),但必须在开学时,正式向学生宣布。

2、达到免考勤标准的学生,可向教务科申请本学期课程免考勤。学生获免考勤后,持免考勤证自行安排活动,但必须参加课程的实验,并完成教师指定的作业,方能参加期末考核。

八、学分收费办法

学分制实施后,学生按学校学分制收费标准分学期缴纳学费。学生每人一个结算号,从帐号上划转。主修专业按收费标准全额收费,辅修专业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学费。

九、学生管理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管理在通用教学阶段仍采用班级制管理,每班设班主任一名,对学生实行严格的日常管理,开放图书馆、实验室和教室,在专业教学阶段学校制定导师工作条例,每专业方向设导师1-2名,成立导师组,进行选课咨询和学习方法咨询,班主任和导师均进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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