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外国语学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 绩,激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 教师的晋升、聘任、奖惩、培训等方面提供依据,根据学校 考核文件精神,制定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制度。
一、年度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年度考核内容
1.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的出勤情况。
3.授课按时完成情况。
4.参加科研、学科建设、学术活动情况。
5.参加学校文体、竞赛等活动情况。
三、年度考核程序
个人述职,基层教研室集体讨论后,上报至学院,由学院组织院级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制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最终经本人同意签字后,上报至学校。
四、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沈阳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沈阳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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