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实施ABC
一、绩效考核推行条件:
1、成立人员机构,考核办,各单位设置考核员
2、制定设置考核标准细则(各警种目标任务、考核责任,设置被考主考责任部门)。
3、制定考核方案制度。
二、考核步骤
1、各被考核部门向对口考核责任部门的考核员发送本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即上报。
2、各责任部门根据掌握的信息(上报、本部门掌握的信息),选择对应细则和被考核单位,直接打分。
3、考评对象有异议,有救济措施,即被考核单位对考核有意见的,可提出申诉,由考核办审核确定。
三、常见问题
1、工作性质不同的单位,怎么考核?
可以按工作性质相同的单位分在同组考核,如派出所分组,实战单位分组、综合单位分组。
2、各单位工作量不同,如何考核?
可以按单位分配不同的任务数,总分除任务数为考核分,完成任务和没有完成任务,加减对应比率的分数。
如A派出所任务数为10人,B派出所任务数为5人,它们都完成任务时,都得10分,如缺少1人,A派出所扣除1分,B派出所扣除2分。其它以此类推。
3、临时和专项任务怎么考核?
这种任务的特点就是时间和单位都各不相同,即:有的单位有任务,有的单位没有任务,有的月份有任务,有的月份没有任务。
二种处理方法:
1是把临时任务单独列出来考核
2是列入新的考核细则中,但做成扣分项,即完成任务不扣分,没完成任务则扣分。
四、考核心得
1、考核办要站在局领导的角度,思考怎么实现全局的目标任务。
2、考核不可能完全公平,各警种工作性质工作量均不相同,考核的目的就是随时考核督促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由全局目标分解)。
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绩效管理是“一把手工程”,没有领导在绩效管理向深推进方面的支持,绩效管理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4、搞好部门协同
5、全员参与
《绩效考核实施AB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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