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基药使用率的报告
尊敬的院领导:
2月16日收到云卫药政发[2014]23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药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14]50号)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购进、使用、管理。其中,文件要求各级医院优先使用基药,二级医院基药品种数和销售额占医院药品总销售的比率不低于50%,三级乙等医院不低于30%,三级甲等医院不低于20%。我院目前离文件要求还较远,2014年我院基药品种占比达31.93%,金额占比达25.1%。
为保障日常安全用药的前提下有效提升我院基药占比,早日达到文件要求,有以下建议:
1、我院现用药目录中针剂不做调整。
2、在我院现用药目录中的口服药物剂型逐渐更换为基药品种。
3、今后新进品种尽可能考虑基药品种。
4、加强基药使用考核管理。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剂科
2015年2月26日
《提升基药使用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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