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尔乡卫生院对市卫生局基药督查通报的整改措施
2012年7月9日,吐鲁番市卫生局对我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督查。根据反馈意见,我院对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
1、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和宣传工作
分别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和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并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对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向群众进行宣传,使人民群众基本了解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
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院按规定对药品执行网上采购,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3、基药执行情况
在诊疗工作中,我院严格执行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对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在药品配备上,基药品种占100%,加强对乡村医生用药的监督管理,乡村医生基本药物使用率为100%。
二、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合理使用情况
1、掌握抗生素和激素的使用原则,在有明确用药指征时使用抗生素和激素。
三、国家医药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各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发改委规定的收费政策执行,无乱收费和重复收费等问题存在。
四、新农合次均费用、限价收费等情况
我院新农合次均费用严格控制在平均处方值门诊30元以下.
五、存在的问题
1、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卫生院门诊医生的用药习惯还没有完全改变,对基本药物的采购价格还没有完全掌握,存在药价不熟悉、部分处方收费偏高等情况。
2、在国家基本药物和新疆补充目录中,卫生院可以使用的药品种类受限制太大,无法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
3由于各种原因,卫生院人员使用抗生素和激素及输液率的标准和指征未严格掌握和执行,存在抗生素和激素及输液率使用过多的情况。
七、整改措施
1、在短期内门诊医生尽快掌握基本药物采购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零差率销售。
2、严格掌握抗生素和激素的使用指征,避免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不良现象发生。
3、多次培训学习,改变医生以前的用药习惯,做到完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4、重新制作医疗收费公示栏,向群众公示收费价格并严格执行。
5、加强辖区内乡村医生的培训和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的用药。
吐鲁番市亚尔乡卫生院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