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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 审 批 表 集体名称推荐单位表彰层次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是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本表中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集体名称、集体负责人姓名和职务、集体所属单位等必须填写准确;
五、集体性质根据被推荐集体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或其他,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在集体级别栏填写“无”;
六、集体所属行业指国家统计局网站所公布的20个行业分类标准,请认真填写;
七、所属单位隶属关系是被推荐集体的管辖隶属关系,可选择填写中央,省,市、地区,县,镇、乡或其他;
八、集体所在行政区划须精确到县、区;
九、临时集体标识根据集体是否临时性集体,相应选填“是”或“否”;
十、“集体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机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教育管理机构、高等学校二级机构。
十一、“集体所属单位意见”一栏,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由高等学校填写。
十二、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主要包括工作实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突出事迹参与程度等,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
十三、本表上报一式5份,规格为A4纸。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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