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表彰奖励 二〇〇八年“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的决定
一年来,全区广大教师在地委、行署、林业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以服务学生,服务林区经济建设为己任,辛勤耕耘、无私奉献,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在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第二十四个教师节到来之际,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决定:
授予塔河县第二中学高静等5名教师“兴安园丁”光荣称号,并奖励每人人民币10000.00元;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每人每月享受200.00元的住房补贴,每人享受保健费500.00元。授予加格达奇区李玉梅等100名教师优秀教师光荣称号,并奖励每人人民币2000.00元;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每人每月享受100.00元的住房补贴,每人享受保健费500.00元。
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号召,全区广大教师要以“兴安园丁”和优秀教师为榜样,学习他们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师德;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严谨笃学的治学态度;勇于实践、奋发进取的创新精神。同时,也希望受到表彰的
同志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林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兴安园丁名单
塔河县第二中学 高 静 新林区第三中学十八站林业局阳光中学 王翠霞 图强林业局中学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王荣华
优秀教师名单
加格达奇区:
李玉梅 罗文丽 刘春丽 周 琳 林春丽 史春静 牛秋满 田秀丽 苏荣华 张东萍 王艳红 李凤芹 臧立才 陈文胜 卢铁夫 松岭区:
徐翠环 刘红梅 郑环颖 赵春玲 关慧娣 耿庆兴 王淑英 白彦华 新林区:
马丽欣 郭福战 鞠亚兰 马桂华 张艳玲 孙艳宏 姜 勇 王煜坤 张 颖 呼中区:
张淑兰 王锡国 杨 光 张秀芝 张淑英 齐田芳 李玲玲 姜北荣 邢洪波 方秋换 呼玛县:
刘 宏 党国胜 丁秀芳 叶 青 卢桂丽 张立妍 邢 淼 李冬娥 连秀伟 刘桂珍
莉
丽
于
邵
塔河县:
李 军 牛世安 高 燕 张海涛 庞宪祯 贾凯华
李红芬 崔淑梅 倪 鑫 金 凤 王艳华 苏金丽 漠河县:
孙 辉 赵洪英 夏丽颖 王丽颖 徐淑珍 崔 燕
曲双娥 李海江 齐淑清 刘雪梅
图强林业局:
高 虹 高继凤 张守兰 阿木尔林业局:
陈文龙 李 宏 苏利红 张云红 十八站林业局: 姜宁宁 安亚红 成丽荣 韩家园林业局 王淑红 田 静 农工商联合公司: 才丽梅 安 婷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许立华 周风云 李 明 王丽华 大兴安岭地区教师进修学院: 许 杰
大兴安岭技工学校: 陈艳杰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 牟振华
大兴安岭高级中学: 马 艳 王立军
大兴安岭林业育才中学: 王艳芬
大兴安岭林业育才小学:
王 莹
地直机关幼儿园: 赵玉环
责任编辑:张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