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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03 15:48: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新化县人民检察院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第三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好地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院党组深入学习了“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的通知”精神后,十分重视,当即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为目标,以执法公信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主线,以《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岗》为依据,以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大练兵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警察训练工作,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打牢我院司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强化法律监督保障职能,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面提高我院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遵循“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练,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二、总体要求

以“夯实岗位练兵,打造过硬队伍”为目标,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上级的禁令和有 1

关规定,在政治上不掉队,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提高本职业务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体能和心理素质。

三、练兵对象

按照“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我院全体司法干警都必需要参加全国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四、练兵内容

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司法警察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主要分为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体能、专业技能训练科目四大类。

(一)理论知识

每周一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教导员刘树成同志具体负责,其他时间自行安排学习。

(1)基础理论: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关文件和系列精神,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司法警察条例及常用工作制度等。通过深入系统学习,使广大司法警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

(二)基本技能

基础警务技能:着眼实战实用,重点加强擒敌技术、警械具使用、手枪射击、计算机操作等训练,提高司法警察单兵实 2

战能力。积极开展队列知识学习和训练,规范司法警察言行举止,培养司法警察严明纪律。

(三)专业技能。紧贴服务执法办案和保障办案安全,重点进行保护犯罪现场,执行传唤、拘传、协助执行监视居住,押解、看管、追捕逃犯等专业技能训练,使我院司法干警熟练掌握工作程序和方法,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基本体能训练:围绕提高力量、速度、耐力、弹跳等身体素质,重点进行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等基础性体能达标训练,积极开展健身、球类等群众性体育运动,切实增强体质体能。要求45岁以下司法干警达到良好以上成绩要求。每周五集中进行一次训练,由大队长孟旭东同志具体负责。

五、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根据训练科目的需要,练兵主要采取集中统训、分批轮训、每周一训等模式,灵活组织进行,确保训练工作常态化。采取模拟推演、逐案评查、点将提问等形式,强化实务技能训练。认真搞好摸底调查,充公利用培训时机,采取外请专家、集体研究等形式,突出解决难点问题。找准训练“短板”,采取拜师学艺、结对帮扶、自我加压等形式进行补差训练,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练习以个人为主,集中训练为辅。

今年岗位大练兵活动从3月开始至10月,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总结评比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全体司法干警要提高对练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造大宣传声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4月1日-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我院全体司法干警要严格按照大队长孟旭东同志的统一安排,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并采取统一训练、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上实践、组织理念知识竞赛、警务技能比武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第三阶段(9月11日-9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在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司法干警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 ,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中的先进个人、优秀技术能手以及练兵积极分子。

第四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为总结评比阶段。要求每位参训干警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个人总结报告及心得体会上交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进一步加深全院干警的活动体会。同时领导小组根据此次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际情况及成效,与周边县、市同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比对,总结我院此次活动优势与不足,为以后类似活动的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检长吴长接担任组长,法警大队大队长孟旭东、行装科科长陈晓春任副组长,我院全体司法干警为成员。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大队,由孟旭东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七、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练兵方案,明确具体的练兵内容,采取单个训练与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逐月讲评,结合岗位责任制实施奖惩。

开展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总结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纪实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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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

湟源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练兵方案

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实施方案)

林区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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