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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13:29: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2日修订

目 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引用文件 ................................................................................................................1 4责任部门和职责 ....................................................................................................3 5管理内容 ................................................................................................................5

5.1术语和定义 .................................................................................................5 5.2排查频次 .....................................................................................................6 5.3组织实施 .....................................................................................................6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8 6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9 7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10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1 7.2一般隐患治理 ...........................................................................................11 7.3重大隐患治理 ...........................................................................................11 7.4隐患治理及验收 .......................................................................................12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3 9文件管理 ..............................................................................................................13 10隐患排查的效果 ................................................................................................13 11目标责任考核 ....................................................................................................14 12持续改进 ............................................................................................................14

12.1评审 .........................................................................................................14 12.2更新 .........................................................................................................15 12.3沟通 .........................................................................................................15

1 目的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持续有效进行排查确认、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方法。

通过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

目的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资金保障专项使用及隐患举报奖励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13号)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168号)

(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303号) (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2013〕20号)

(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等4项规范规则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

(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示范试点地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2号)

(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修改的的通知》(安委办函〔2016〕24号)

(1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15))《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16)《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17)《2017年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青安办〔2017〕36号)

(18)《青岛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令

4 责任部门和职责

公司建立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领导机构,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

(2)组织开展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分层次、分阶段进行教育培训,记录、评估培训情况并对受训人员进行考核,汇总考核结果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财务人员;

(3)组织各部门编制隐患排查清单、按隐患排查计划实施隐患排查,汇总隐患排查结果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下达隐患整改通知;

(4)确定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相应隐患治理程序督促落实隐患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隐患治理,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5)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情况通报;

(6)建立常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对隐患排查清单进行调整,遇有法规变动、重大人事调整、工艺变更、更改扩项目、原料、设备、产品变动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安全。 4.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按计划推进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

(2)组织本部门员工配合公司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组织实施考核并按奖惩办法提交奖惩结果给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本部门编制隐患排查清单、按隐患排查计划实施本部门隐患排查,汇总本部门隐患排查结果提交给安全管理人员;

(4)督促落实隐患责任人按要求进行隐患治理,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收;

(5)总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4.4财务科职责

(1)制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协助各部门做好经费的提留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建立相应安全经费的使用台账,做好建设经费使用台账记录; (3)辅助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建立符合公司运行情况的责任考核制

度;

(4)落实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责任考核,依照考核办法对相应人员进行奖惩,做好奖惩记录。 4.5员工职责

(1)熟悉掌握本岗位工艺安全信息,参与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安全培训; (2)知悉本岗位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风险和安全控制措施; (3)做好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日常隐患排查工作,配合公司管理人员开展各项隐患排查,及时排除故障或偏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岗位不能整改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

(4)执行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其他相关工作。 5 管理内容 5.1术语和定义

(1)事故隐患

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

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5)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5.2排查频次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同时进行。 5.3组织实施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5.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以及节假日隐患排查等。其中专项隐患排查与季节性隐患排查相结合,排查内容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

隐患排查与一般的日常安全检查或安全巡视二者互为补充,隐患排查必须做到有组织体系、有排查标准、有排查记录、有排查整改方案、有整改效果验证等“五有”要求。

(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工艺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电气安全检查、防火防爆安全检查、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安全连锁与功能、作业行为、职业健康防护安全检查。

(3)季节性检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结合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进行排查,主要包括:

①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②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暑降温为重点; ③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④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5.3.2 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1)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车间级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基层单位(岗位)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

(2)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与季节性隐患排查相结合,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3)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4)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5.3.3 组织级别

本公司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车间(部门)级、班组级、岗位级。 5.3.4 治理建议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1)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2)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3)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5.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

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公司根据生产运行特点,以风险分级管控清单为基础,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定期组织对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5)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4)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 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

a)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b)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c)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d)为两套及以上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生产装置服务的中心控制室、区域控制室与甲、乙类生产、存储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或未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的;

e)易燃易爆和有毒作业场所,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款的要求设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以及通风设施,或设置数量、能力低于标准要求的1/2的;

f)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未采取通风、隔离等临时防范措施的;

g)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安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未采取有效防爆泄爆措施的;

h)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i)构成

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的生产、储存装置安全措施不完善,容易导致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发生的;

j)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7 事故隐患治理程序和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

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1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公司每季度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报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

(1)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部门,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公司级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7.2一般隐患治理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的分级,由各级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 7.3重大隐患治理

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4隐患治理及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全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8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主要包括事故隐患治理的费用、宣传费用和专项奖励。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由负责隐患治理的相关部门、下属单位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5)财务科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9 文件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单独建档管理。

10 隐患排查的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1)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2)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4)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5)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6)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7)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8)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1 目标责任考核

(1)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 (2)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人员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事故隐患举报的登记、汇总工作。来访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好书面记录。

(3)对接受的事故隐患举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4)给予事故隐患举报人的奖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属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

②在本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中未发现的隐患; ③举报人留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5)奖励方式为直接发给一定数额奖金或在对从业人员月度、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6)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7)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岗位、定职责、定绩效),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8)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12 持续改进 12.1评审

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本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12.2更新

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2)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3)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5)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6)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7)其他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2.3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主动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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