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城镇供水规范化工作,我局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的《**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做好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安排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县城镇供水规范化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了使此次自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副局长、水厂厂长***为组长,副厂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城镇供水规范化自查工作小组。对全县供水水质、运行管理、水源保护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排查,狠抓落实
(一)完成水价改革任务,将原来的五类水价改为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并且提高了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单价,新的水价已经从2012年6月1日起开始执行。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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