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禁电器处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保障学生公寓的安全,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2013版《天津职业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
步加强公寓安全用电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安全用电要求
1.严禁人离开寝室时MP
5、手机、电脑等电器的电源线或者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
2.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如将空调电路用至照明灯等私自更换电路设施。
3.严禁在寝室置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禁电器:如煮蛋器、电磁炉、电饭锅、电茶壶、电热杯、电夹板、热得快、豆浆机、榨汁机、电吹风、明火燃具(如酒精灯、煤气炉)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20W的其他电气设备等大功率电器。
二、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如发现人离开寝室时,MP
5、手机、电脑等电器的电源线或者充电器处于运作状态,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具体:一次给予口头提醒,二次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于所在二级学院内给予通报批评,终将其纳入至个人评奖评优中。
2.如发现有私拉乱接用电线路,除拆除违章用电线路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常规卫生检查中被列为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被评为省级、校级文明寝室的资格,终将其纳入至班级班风竞
赛考核中。
3.如发现寝室置有或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禁电器(同上),除没收电器外,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常规卫生检查中被列为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被评为省级、校级文明寝室的资格,终将其纳入至班级班风竞赛考核中。
4.如寝室因使用大功率电器或违禁电器(同上)并造成火灾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或经济赔偿外,情节恶劣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处罚流程
1.同学手写15000字检查。
2.签署违禁电器通知单(附录)并由班主任签字。
3.在五教学楼四层公示处进行通报批评。
四、责任部门
1.生活部对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
2.校有关部门会不定期对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
本处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位同学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希望全校师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共建和谐安全的寝室环境。
附录
违禁电器通知单
在此次社管生活部的检查中发现___号公寓____宿舍__床___级________班________使用了违禁电器(电夹板、热得快、热水器等)________。根据学校规定予以没收并且学生本人需上交检讨书,特此通知。
学生本人签名:宿舍长签名:
学生班长签名:生活部部长签名:
年月日
社管系生活部
201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