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动力部(副)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特与设备动力部(副)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针对本部门)
1、无轻伤及以上事故。
2、无火灾事故。
3、无损失超过10万元的其他事故。
4、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0%以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替代措施采取率为100%
5、员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6、部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7、安全设施和设备安全附件完好率100%。
8、特种设备检测一次合格率90%。
9、在用生产设备附属仪器仪表检测合格率100%。
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负责企业内所有生产设施、设备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备品、配件月度计划的编制和上报。
3、负责有关设备制造、改造及设备变更的管理,并将变更后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教育;负责设备大中小检修计划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
4、负责压力容器、起重、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其有效性。
5、编制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本公司设备的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7、负责组织本企业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
8、负责本企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设备的建档工作;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9、负责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的实施。
10、负责组织企业采购设备及备品配件的验收工作。
三、考核
1、考核期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年终时企业要根据以上目标责任内容,对员工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3、如完成安全责任目标较好,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经济奖励;如没有完成责任目标,予以通报批评。
副总经理(签字) 设备动力部(副)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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