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行政赔偿

发布时间:2020-03-04 00:34:5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如何构建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体系

我国现行行政赔偿制度采用的是违法归责原则。这一单一原则难以适应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发展。行政赔偿归责原则应该是适用于不同领域的归责原则所组成的体系,而非现行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体系的构建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密切的联系,突破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束缚,才能考虑构建归责原则体系。

首先,违法归责原则——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依法行政是行政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如果该行政行为违法,对相对人权利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负有作为义务却没有作为或延迟作为。不作为一旦构成就包含了违法性。当行政机关对是否启动行政程序没有自由裁量权时,不作为构成与否很容易判断。但当行政机关对是否启动行政程序有自由裁量权时,对没有启动行政程序是否构成不作为的判断就有一定难度。其次,过错归责原则——适用于事实行为和合法但不合理的自由裁量行为。事实行为的作出由于多数缺乏法律要件的规定,行为的违法性很难确定。而缺乏正当性的裁量行为本身就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形式上合法但欠缺正当性,不属于违法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难以实现全部行政侵权的救济。

第三,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于受害人失去人身自由状态下权利遭受损害的情形。过错推定是指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是由加害人所致,而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主要在民法中适用,而且我国对在那些领域适用该原则有明确规定。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实质上是利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技术,使加害人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行政赔偿请求人本就处于弱势,采用该原则更利于保护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权利。

第四,危险责任原则——适用于公共设施致害得情形。公共设施指由行政主体设置或管理,供公众使用的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铁路、码头、堤防、机场、自来水厂等。这些设施设置或管理上存在漏洞,并且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应机关应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有义务将这些设施出于完全可供大众使用的义务,以防止危险和危害的发生。只要根据公共设施的构造、性质等客观状况判断其欠缺通常应有的安全状态,即可认定共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存在缺陷。根据危险责任原则行政主体负担赔偿责任,是由于行政主体所作出的某些行为或所保管的某些物体具有危险。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协议书

行政赔偿申请书

行政赔偿纠纷

行政赔偿申请书格式

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