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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水塘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9:48: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芦溪县水塘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萍乡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萍乡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2016-2017)》、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及芦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芦府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芦溪县水塘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地理、区域情况。

芦溪县位于江西省西部,萍乡市东部,地处鄱阳湖流域的袁河上游,东邻宜春市,南毗莲花和安福县,西接安源区和湘东区,北靠上栗县。介于东经113°55′—114°16′和北纬27°24′—27°47′之间。现辖5镇4乡,115个行政村,总人口28万,国土面积743km2,其中耕地面积22.3万亩。芦溪县属江南丘陵地貌,东南多山,地势较高,西北低平,丘垄相间,海拔高度相差悬殊,最高处武功山金顶海拔1918.3m,最低处位于袁河出境的杨村,海拔107.8m。芦溪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665.4mm。境内河流众多,水系纵横,水力资源十分丰富。属鄱阳湖水系的有袁河、沂河,流域面积698 km2,属洞庭湖水系的有长丰河、南坑河,流域面积261 km2。全县平均地表水总量为11.75亿m3。水能 资源理论蕴藏量8.4万千瓦,技术可开发量为7.31万千瓦,经济可开发量为6.81万千瓦。目前,已开发4.27万千瓦,占经济可开发量的63%,占技术可开发量的59%。

2、社会经济情况。

“十二五”期间,芦溪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工业形成了以电瓷、煤炭、烟花爆竹等为支柱,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体系。农业加大了结构调整的力度,推进了产业化发展进程,实现了整体效益的提高,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浙赣铁路复线、杭南长高铁、昌金高速公路、320国道等干线横贯东西,全县数据通信、光缆传输、网络服务快捷方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正不断取得新的发展。芦溪经济发展健康平稳,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明显成效,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09.1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3.8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63.6亿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31.7亿元,增长9%;三次产业比例由调整为 12.7:58.2:29.1;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6567元。地方财政收入11.3亿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11301元,比 上年增长10.57%。

3、全县水塘建设与管理状况

芦溪县现有大小水塘2130座(其中5万方及以上重点山塘81座),蓄水总量1473万m3,总灌溉面积9.06万亩。作为水库及陂坝的灌溉补充,这些水塘为保障全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县按照“积极稳妥、注重实效、政府指导、农民自愿、自主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民用水协会建设,着力构建规范、高效、完善的用水合作组织,共注册成立3个乡镇级用水合作组织,112个行政村组建了村级用水合作组织。使水塘工程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维护、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水塘设施建设投资并管理,对全县的水塘工程进行了改制,管理形式由过去的集体统管为主,转变为用水协会管理、承包租赁管理为主,村组集体管理为辅的多种形式并存的管理体制。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为抓手,推动开展农村水塘工程环境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水塘环境问题,建立农村水塘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水塘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 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2、总体目标。用4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县开展对现有水塘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水塘保护活动,确保不填埋,避免硬化,减少水塘周边农田的农药化肥的使用,退出山塘养殖,减少污染,保证水塘的水质安全。

3、分步实施。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分步实施全县5万方以上重点水塘的保护工程。根据我县实际,先重点保护好城乡结合部的水塘,再向农村水塘逐步开展该项工作。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

三、主要保护内容

1、水质治理。

以解决好由化肥、农药、农田废弃物等带来的污染问题为重点,同时杜绝生猪养殖粪便排放、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水体饲料养殖等污染源对水塘的水质污染,彻底根治水塘水质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2、周边环境治理。

一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杜绝各种垃圾倒入水塘填埋及对水质的污染,抓好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的埋场。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池建设。三是根据当地废弃物具体情况,对农业生产、加工及居民生活废弃物进行多级、充分利用,减少生态系统外部物质与能量的投入,减轻农业生产性污染,维护生态 良性循环。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县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乡镇水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塘保护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山塘保护工程如期完成。

2、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与乡镇年度考核挂钩,实行年度考核评比,确保工作推进稳步实施。水塘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对工作进展较快、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组织不力、进展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

3、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措施方案,及时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进度安排

我县水塘保护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要求,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原则,分步实施全县5万方以上重点水塘的保护工程。根据我县实际,先重点保护好城乡结合部的水塘,再向农村水塘逐步开展该项工作。在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准备及启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2月)。成立县水塘保护工程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启动该项工作。

2、试点和示范阶段(2018年3 月-2018 年4 月)。选择主要的城乡结合部水塘进行试点保护,科学布局,不断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扎实稳妥的扩大试点范围,抓住关键环节,由易到难,逐步推进,努力实现突破,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规范、体制机制、操作方法和保护模式。

3、推广检验阶段(2018年5月)。把试点成果在全县所有5万方以上重点山塘进行推广,检验试点示范成果,改进不足,完善制度机制,逐步形成成熟的试验制度、办法及模式,巩固和扩大试验成果。

附件:芦溪县山塘保护工程各乡镇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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