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村小学教师奖励办法
为搞好我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奖励办法:
一 : 学校从伙食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奖励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二 : 奖励办法每学期末 考试结束后,学校根据教师的期中 和期末成绩奖励教学成绩全乡前三名的教师,语文数学分别奖504030 元,英语 副科 所得奖金按主科相应减半,分别为252015元
三: 四名后(包括四名)每进步一名奖20 元。(只享受最高奖,不重复授奖)
四 : 音体美期末教学成绩前五名获奖。
五:如期中期末成绩相加进入前3 名可享受相应奖励。
六 : 积极参加联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反被联校选拔参加县以上比赛获奖学校奖励30元。市级50元。
积极发表作品每发表一篇作品县级奖30元 ,市级50元。积极发表论文在县级获奖论文每篇奖20元,市级30元。
2014.3
《于村小学教师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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