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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综合监督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2 08:39: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上半年综合监督科工作总结

上半年,综合监督科在卫生监督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科室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日常监督工作、专项检查工作以及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监督所工作安排,综合监督科负责以下方面监督职责:

1、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我县共有14家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14家供水单位上半年均办理了供水卫生许可证。

2、餐饮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共有餐饮集中消毒单位12家。

3、放射诊疗单位的卫生监督。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22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4、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5、对学校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汇总整理。

二、监管情况

1、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

我科室分别于1月份和4月份先后对辖区内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13家农村集中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集中供水单位的水源防护情况;供水设施所使用的供水设备和有关产品、消毒剂的索证情况;水质净化消毒情况;水源水、出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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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水水质检验情况;以及卫生许可和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持证情况等。同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14家供水单位办理了供水卫生许可证。

按照《沧州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综合监督科根据辖区内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于5月18日至7月20日开展涉水产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涉水产品经营单位经销的涉水产品有无卫生许可批件、是否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及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等,截止至目前共监督检查涉水产品经营单位49家,未发现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共出动监督员80人次、车辆20辆次。对未按要求索证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立案处罚1家。

2、餐饮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

我科室于3月10日至30日对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及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消毒设备、消毒方法、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材料、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生产用水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消毒餐饮具产品包装标签内容是否规范等。

此次共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2家,出动监督员56人次、车辆14辆次。3家没有清洗消毒设备,大部分单位产品包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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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部分单位生产场所总面积达不到要求、生产车间没有严格分区作业、消毒后的餐具未进行出厂检验、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根据各餐具消毒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督员给予现场指导,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立案处罚4家。

于4月8日组织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详细讲解从选址布局及基本设备、操作区、仓储与运输、卫生质量、从业人员五方面的基本卫生要求,增强消毒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其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放射诊疗单位的卫生监督。

组织全县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78名放射诊疗人员于5月10日至5月13日到沧州市建业大厦进行了培训。并对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验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4、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

根据《沧州市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综合监督科根据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于5月20日至7月底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情况;销售的产品的名称、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等内容是否与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一致;销售的产品标签、说明书所标注的内容是否有相应的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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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销售的产品的名称、标签、标识和说明书是否存在暗示疗效和夸大宣传等。截止至目前共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23家,未发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共出动监督员80人次、车辆20辆次。对未按要求索证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

5、学校卫生监督。 1)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

根据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市卫生局相关通知精神,综合监督科于2011年4月14日至5月20日与青县教育局安全办联合开展了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把辖区内所有学校全部列入检查范围。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出动监督员75人次、车辆25辆次。检查各类学校152所(小学98所、中学12所、高校2所、幼儿园40所),在校学生共53051人,6所学校使用自备水,21所学校使用市政集中供水,69所学校使用农村供水站集中供水,53所学校使用村建水井供水,3所学校无自来水。

从检查情况看,学校均制定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了专(兼)职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大部分学校学生饮水自带,有餐厅、住校生的学校能给学生提供开水,条件好的学校给学生提供桶装纯净水。

6所自备水源学校和53个村建水井(专指供学校饮用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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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建水井)未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6所自备水源学校中1所中学水源井井口防护不严密、4所学校水质未经检测、6所学校生活饮用水未经消毒、其中1所自备水源学校井水只用于打扫卫生用水。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

2)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沧州市卫生局相关通知精神,综合监督科于2011年4月23日至6月10日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开展了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出动监督员60人次、车辆20辆次,共监督检查各类学校70所,其中高校2所、中学3所、小学51所、幼儿园14所。70所学校均制定了传染病防控制度、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报告专人负责,学校均开展了晨间、因病缺课登记及传染病防控巡查。

个别学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有侥幸、麻痹和松懈思想,防控预案缺少可操作性,没有明确具体的应急措施;部分学校晨检记录不能及时登记;部分学校入学、入托未进行接种证查验;部分学校对物品消毒流于形式,消毒管理不规范,不能彻底有效的对玩具、用具、桌椅、过道、扶手的进行消毒。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员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改正。

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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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共对5家违法卫生法律法规的单位实施了卫生行政处罚,已全部结案,共计罚款人民币4000元。其中一般程序4家,听证程序1家。

青县卫生监督所综合监督科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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