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财务部备用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1) 员工因公司经营需要借款:差旅费借支,车间日常费用借支,有关人员备用金借支;2) 工伤借款:员工个人因工伤发生的借款;3)特别情况借款
二、支款及报销管理内容
1.支款审批管理
员工借支备用金按“个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流程审批。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支款人提供的支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支款人须在凭证上签字。 2.报销管理
1) 预借的差旅费,支款人应于返回后三日内将取得的正式发票报销。对于支款人报销超支款项,财务人员应及时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支款人应退回款项,以结清原支款单所借款项。
2) 各部门日常费用应于每月月底前办理完报销手续,过期后不再办理报销手续,并采取上不清下不借的原则;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须提前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财务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支款人每月月末在财务备用金台账登记薄上签字确认。
3) 因公借支的支款人应在1个月内及时报销冲账,对于无故拖延着,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收后还不办理者,所欠款项在支款人下月工资中扣 除,直至还清。
4)工伤支备用金的支款人,应在本人出院后一周内将报销单据整理交至人力资源部张志平,以便及时到保险中心报销处理;未能在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报销的费用,在保险所结算完成后的一周内,支款人应及时回公司完成审核等报销流程。
5) 所有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于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的支款人,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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