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200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社区体育
健身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马民生办„2009‟1号文件精神,根据(皖政„2009‟ 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文明城市建设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原则,做到亲民、便民、利民,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
二、目标任务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为重点,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是在城市社区建设小型开发的健身设施。2009年,全市的目标任务是完成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点7个,完成市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点60个,完成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点20个。以此搭建体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体育服务体系。
三、建设内容与标准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内容是:行政村建一块混凝土篮球场,配备室外标准篮球架一副,室外乒乓球台2个,每个实施点投入为3万元,其中器材资金投入1万元,场地建设2万元。
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标准是:混凝土篮球场标准按照建设
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建筑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在标准篮球场的四周,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其他体育活动。
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标准是:在城市社区建设一套13件的全民健身路径,资金投入是每个点3万元。
四、资金筹措
省计划安排的7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所需资金21万元,由国家、省、市(县)按5∶3∶2比例安排,即国家投入10.5万元,省级配套6.3万元,县、区配套4.2万元。我市配套实施6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20个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所需资金240万,由市财政、县(区)财政、市体育局按1:1:1的比例安排,即市财政局80万元,县区财政80万元,市体育彩票公益金80万元,共同承担建设。
五、实施步骤
2009年2月—3月,由县区申报,市体育局审核,完成工程点的选点、选址工作。
2009年5月,研究确定2009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社区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点,予以公布,各工程实施点基础工程实施,待检。
2009年6月—8月,指导、督促申报单位进行工程实施的基础建设,并验收。
2009年9月,进行体育器材的招标。
2009年10月—12月,体育器材实施安装。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县区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2、凡涉及到的乡镇、街道、村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3、县区体育部门要对每个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村培训至少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适时开展具有当地特色、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