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行管理暂行规定
1.交接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进行交接班工作。
2.接班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接班,如不能按时交接班的,交班人员应继续坚守岗位并及时汇报。
3.交班人员须向接班者清楚交接遗留问题,做好记录,不得推诿扯皮。 4.交接班人员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本,记录应填写规范、及时,且字迹清晰,内容简明,不得弄虚作假。
5.遵守厂内各项规定,树立安全观念,加强安全生产意识。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
7.熟悉净水工艺流程及原理和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熟悉并掌握工作范围内设备的操作、运行情况。
8.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运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9.认真按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各项报表,不能有涂改、挖补现象发生。 10.禁止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1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睡岗,不得串岗、脱岗离岗,不得酒后上岗。
12.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
13.值班场所物品应做到堆放整齐、规范,保持岗位清洁。 14.工作时语言文明、礼貌对人,注意仪容仪表,不得赤裸上身,女员工长发须盘起。
15.禁止在办公室、车间、食堂内抽烟;不得乱丢烟头。
2018年7月18日
《水厂运行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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