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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分类改革典型做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9:34: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圳公务员分类改革:突破\"天花板\"破除\"铁饭碗\"

2011年09月10日 09:52:1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一度引发各方热议的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历经一年多的试点后,取得了积极进展。

昨天(9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在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专题汇报会上汇报时认为,深圳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套转工作,基本建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框架,全面实现了制度入轨实施。目前,全市行政机关共有2.1万余名公务员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10名公务员套转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王敏认为,一年多的试点最难的还是人们对改革的认识和观念,而试点成效最显著的是在职责多、执法队伍大、基层一线公务员密集的单位。

“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目标主要是两个,一是打通基层一线公务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二是全面深化公务员精细化管理。”王敏透露,下一步,深圳将全面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招考、录用、培训、交流、奖惩等日常管理制度,推进公务员精细化管理,同时也将继续优化和细化职位分类,根据工作性质和管理将三大职类细分为若干职组、职系,形成较为健全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体系。

王敏还透露,聘任制公务员最为关心的住房、医疗、保健等配套政策措施也将于近期出台。

这场被媒体喻为“摘官帽”的改革,一大重点就是从公务员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

改革伊始,2.4万名来自公安、规划、国土、税务、城管等10个部门的执法人员被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执法员”;气象局16名气象预报、信息网络人员归类“专业技术”。两者之和约占深圳公务员的七成。

他们不走“官道”每个人的职责都是执行不具备“官”的决策权力;但他们拥有独立的晋升渠道,如“执法员”设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各职级间无上下级关系,职级晋升全凭个人业绩,大家有着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不仅如此,随着职级的晋升,被他们称为“薪级”的工资级别也会水涨船高。

“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每年度考核称职可晋升一个薪级,约3至4年晋升一个职级,大部分人都有望在退休前晋升为一级或二级执法员,初步测算60%的人在退休前能晋升为一级执法员,薪级待遇达到了副调研员以上水平。”王敏说,并且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基层执法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有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基本不再受“天花板”制约。

突破“天花板”,打通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让基层和技术单位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有良好的发展。

正是这些好处,使改革受到了基层公务员的普遍欢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500多名公务员,大部分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超过2000人。“85%以上的公务员是接受改革的,我们只用了3个月时间就比较平稳地完成了改革。”该局副局长邝兵说,最积极的影响就是打通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晋升通道,形成“官”走“官”道、“员”走“员”道的机制,到了一定的职级就能享受同样的待遇,不仅有了职业的预期,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也有了奔头。

“官本位”,可以说是这次公务员改革一个绕不开的词。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官本位”的意识正在出现微妙的松动,以前靠增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来解决公务员出路问题的思维有了一定的转变,改革中,一些单位主动削减领导职数和撤并机构:

如市公安局撤并了1个分局和5个直属处级机构,减少处级领导职数30多个,减少科级领导职数80多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申请取消了分局所有副科级领导职数,总数达100多个,市民政局下属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动要求取消正科级副处长领导职数,个别单位甚至要求取消科级建制的内设机构,改科为组。

在整个套转过程中,全市共有160名领导职务公务员主动放弃领导职务套转为执法员或警员,其中正处实职7人,副处实职11人,正科实职78人,副科实职64人,有2人放弃副处长(正科级)职务套转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由于分类管理中各职级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不管是一级还是七级执法员,都不是“官”,除非获得临时授权,否则没有指挥权,都要从事具体岗位的工作,这样一线执行力量得到了释放。

深圳公安系统早在2006年就开始试行分类管理,将警察划分为警官、警员和警务技术三个职组,而在实施改革前,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其中科员和办事员占了60%,副调研员以上职务的只有3.78%,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机关中,并且7成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

改革前,公安机关的资源都往机关倾斜而现在的统计显示逾九成的警察在一线。

聘任制是此次深圳公务员改革的又一亮点。深圳早在2007年就开始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在2010年全面试点分类管理前,共招聘了两批共53名聘任制公务员。

聘任制在分类管理改革的同时得到同步深化,深圳规定2010年1月1日后新进公务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至今组织了3次公开招考聘任制公务员,目前在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1500人。聘任制公务员的后顾之忧也在逐步解决,实施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

如果说分类管理是确保公务员能上能下那么聘任制则是确保能进能出公务员不求上进就将被请出队伍。

“在工作中,要更加用心用力才能捧好这个‘瓷饭碗’。”来自市规划国土委的聘任制公务员刘雯如此形容入职两个月来的感受。

作为一名聘任制公务员,与委任制公务员同一岗位工作,会不会有“二等公民”的落差?市药监局聘任制公务员唐舸涵是个80后,她说,入职一年多来感觉与委任制没有什么区别,她认为聘任制很符合当下年轻人的择业理念,它是一种双向选择,拿着合同给政府打工,自己也可以选择轻松离开。

或许正是这种原因,虽然聘任制公务员被形容为“瓷饭碗”深圳聘任制公务员招考却屡创新高,市药监局的2个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就吸引了3000多人报考。

聘任制公务员能否给公务员队伍带来“鲶鱼效应”?王敏认为,从改革的情况来看,聘任制公务员普遍能力强,素质高,态度好,不少人都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并对委任制公务员队伍形成了一定的“鲶鱼效应”。记者 杨丽萍

工资改革应让基层公务员突破薪酬“天花板”

http://www.daodoc.com/2010-11-10 08:37:37千龙网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获悉,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组织研究拟订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并在方案出台后积极开展相应立法工作。(11月6日《新京报》)

工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特别是作为工资“社会睛雨表”的公务员工资,其改革方向对于全社会,都有重要的带动作用。唯有让公权力自身先动起来,并感受到工资改革和增加工资的必要性、重要性,才会对事关全体成员的工资改革和立法,有更多的紧迫感。也才能付诸实施,加紧落实。

工资分配应当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个事实是,“效率优先”成了“位高优称,垄断优先”,公平性成了一种奢望。就拿公务员来说,越是职位高,其工资越高,越是职位低,工资越低。这种分配方式,与实际情况背道而驰。众所周知的原因,职级高者拥有丰厚的公共资源,权力所带来的各种福利,已经远远超过了其正常收入,“工资基本不用”成为一种事实。如此优厚的待遇,产生了极强的放大效应,使得公务员的优越性被社会公众误解并无限崇拜,以至于催生了疯狂的“公考热”。比这更严重的是,这导致了职业偏见,一提及公务员,要么羡慕,要么愤怒和不满。既便面对真实情况,在先入为主的情绪惯性下,也很难得到公正的理解。

其实,公务员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以县乡一级的科级公务来说,工资并不高。新闻背后的跟贴中,一网友说她男朋友是公务员,一个月的工资才2000,每天还要工作到好晚,基本上都是晚上加班9点以后再下班。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基层公务员的真实反映,相比于“一杯茶,一张报”的少数人,绝大多数基层公务员,往往围绕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部门的职能工作,疲于奔命付出了极大的工作精力,既没有想像中的高工资,还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与尊重。调查权决定发言权,以笔者为例,工作11年基本工资也只有800多元,加上一年14000元的津补贴,扣除公积金、医保费等、党费和工会费等费用,每月的工资不足二千元。而在深圳机构改革后,新录公务员见习期薪水就达到7000元,部门、地域和级别差距,使得公务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十分明显。

所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要体现公平,这应是工资改革的关键和核心。一个事实是,必须改变当前工资分配中的“倒挂现象”,将劳与酬真正结合起来,将收入分配多向基层倾斜。不能让基层公务员在“政治进步”有限的情况下, 又面临工资待遇上的“天花板”。只有看到公务员工资分配中弱势的一方,才能避免在改革中“强势更强,弱势更势”。否则,这样的改革,既缺乏实际意义,也很难得到全社会的认同。

(堂吉伟德)

编辑:征兵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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