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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利尔地下空间规划

发布时间:2020-03-01 17:17: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蒙特利尔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蒙特利尔的地下城是世界上最早和最大的室内步行网络之一,步行者不必外出就可以漫步在32km长的走廊、地道和购物中心之间。然而即使是这种规模,今天蒙特利尔所谓的室内城市也没有依据一个预先制定的整体开发规划,它的扩展是1962年以来蒙特利尔市实施了一系列项目的结果。

自1962年创建以来,蒙特利尔地下城的发展从没有被最初的总体规划左右过。我们必须考虑到当时的情况,蒙特利尔像大多数北美城市一样没有城市规划。实际上,上世纪

五、六十年代的规划实践确切地说是用各种规章制度来控制城市开发,比如用地区划(zoning)。很难说如果有一个总体规划,蒙特利尔的地下城市(也被称为室内城市)是否会建设得更好。逐个地批准项目一样能够形成现在这个城市中心,形成一个有着防护功能的大尺度的人行网络;它有着卓越的特质,如能够抵御坏天气,鼓励人们使用公共交通,对城市中心商业和旅游活动具有吸引力。当然,过去也犯过一些错误,但是都通过及时修订规则和激励措施进行了纠正。

现在,具有44年多历史的蒙特利尔室内步行网络已经扩展到超过32km, 在街道上有大约900个出入口,每天接待500 000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同类型步行网络之一。被连接在一起的建筑承担着各种各样的功能:办公、商业、居住、大学以及其他机构。有65座大型综合建筑连接了10个地铁站、2个火车站、2个城际长途汽车枢纽、31个地下停车场、1 060套住宅、1 843家商店、3个会议中心和展览馆、9个酒店的4 265套房间、10家剧院和音乐厅以及一座博物馆。以步行网络和地铁的互相依存关系为例,通常用来解释蒙特利尔地下城起源和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提高与恶劣气候有关的生活质量,因为蒙特利尔不仅冬天寒冷,夏季还很湿热。室内城市还能够缩短行人在户外的停留时间,并且能减少交叉路口频繁的人车冲突。

当代的蒙特利尔市中心从1950年代后半期才真正开始建设。横贯大陆的铁路和中央车站的拥有者“加拿大国家铁路”(CNR)决定在1958年建设一个新的

总部,紧邻中央车站还要建一个大饭店。下沉的铁路站场把中心区一分为二,这两座建筑部分地覆盖了巨大的铁路站场。

1958年,加拿大国家铁路(CNR)又决定建设维莱玛丽广场(Place

Ville-Marie),该广场也位于铁路站场上方,就在中央车站的北面。这个占地产综合项目于1962年落成,成为象征着城市新中心的一个最壮观的组成部分;由于修建了两条连接中央车站的地下通道,它也宣告了室内城市的诞生。这个室内城市的雏形是华裔建筑师贝聿铭和美国规划师文森特·庞特(Vincent Ponte)的作品。它具有混合使用功能、人车分行和全天候等特点。但这仅仅是庞特更广阔目标的一部分,受到1930年建成的纽约洛克菲勒中心的启发,他要在蒙特利尔创造一个三维的城市。庞特的多层城市概念如此有说服力,以至于蒙特利尔其他的大型项目投资者也纷纷效仿。 1964年,在维莱玛丽广场以北当时的大型百货商店周围的大多数土地拥有者都认同这个概念,他们授权庞特对这个区域制定总体规划。尽管是为私人投资者制定规划,但是庞特和蒙特利尔市规划部门进行了紧密的合作,规划部门希望通过建设一条新地铁和扩建林荫大道把蒙特利尔塑造为一个国际性大城市。庞特宣称,与政府之间的这种合作是建设地下城市的一个必要条件。然而,这一总体规划的内容只停留在理论上。按照规划,它的发展将围绕着一条始于维莱玛丽广场的中央大道,这条大道将被拓宽并且两侧的建筑底层是商业。这些建筑被一个多层室内步行网络连接在一起,绵延10km, 连接着酒店、餐馆、电影院和购物中心以及市中心的百货商店。这个网络的形成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来实现,由城市中心地铁站、火车站和城际汽车网络产生的客户群来维持。在计划中,庞特的室内步行网络总体规划可以连接140万平方米的办公空间、37万平方米的商业空间、3 500间酒店客房、一个主要展览中心、9 000个室内停车位、4个地铁站和2个火车站,每天能接纳50万人。这个总体规划停留在一个初期的城市中心开发战略上,是一种公共和私人利益相关者的合作。然而因为1970年代初的经济状况,它不可能全部按时实现。不过,通过许多房地产项目不断地发展这个网络,在多年后室内城市的最终布局还是与当初的规划十分相似。

尽管维莱玛丽广场是室内城市发展的开端,但是蒙特利尔建设地铁的决定才真正成为释放地下空间开发的机制。随后,蒙特利尔利用为地铁及其站点而设立的土地银行,作为室内城市的第一个开发工具。建设地铁的决定是在1962年维莱玛丽广场开业前不久做出的, 1963年蒙特利尔获得1967年世界博览会主办权后加速了地铁的建设。室内城市的成功还与城市中心两条地铁线的位置选择有关,为了鼓励站点周围未来的开发,地铁线在城市中心不太发达或者没有商业设施的街道下面穿过。地铁站之间的距离很近,同一条线路相距500m, 不同线路相距750m, 这样有利于以后通过连续的步行走廊把建筑相互联系在一起。 为了促进在地铁周边土地上进行建设开发,蒙特利尔创造性地把地铁上空的建设权(aerial rights)投向市场, 通过公开招标授予投资者75年的长期租用权。通过这一措施,蒙特利尔要求投资者放弃通道的地役权或开放新建筑内通往地面街道的通道的公共路权,在地铁站的运营时间内提供通道,即使在建筑已对公众关闭的时间段内也要开放通道。这些通道的建设和维护费用完全由开发商承担,但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属于城市财产。同时,蒙特利尔还在公共领域的占用方面有所创新,如果车站没有紧邻待开发的土地,那么获得地铁上空开发权的开发商被允许通过街道下面的通道将自己的建筑和地铁站连接起来,这种通道属于公共领域。在这类合约中包括一些技术性承诺,例如公共设施的重新布置,如果需要的话,街道和人行道还要进行重新铺装。由于这些通道用于联系地铁上空的开发项目,所以相关的工程费用都由开发商负担。

1960年代采取的这些措施当然还不够完善,当时室内城市的开发都聚集在地铁站周围,问题在1970年开始显现出来。一个开发商希望和隔壁的一个项目连通,后者是一个地铁上空开发项目,并且已经有了与地铁站联系的通道。但是隔壁的业主表示,如得不到对方财政上的补偿就拒绝向他开放通道,其结果就是这个开发商需要另建一条绕远的通道与麦吉尔地铁站(McGill)取得联系。 这种情况的出现迫使城市当局对建筑地下层提出另外一个路权要求,其中包括地铁上空建筑或是经允许占用公共领域与地下道路连接的建筑,这些建筑的业主既不能拒绝邻居通过他的地下层通道取得道路联系,也不能要求对方给予财政赔偿。由于承担了在地铁运营时间段向城市提供路权的责任,有关公共领域占用的合约在室内城市发展中扮演了一个战略性的角色,它所能起到的作用比一个总体规划

还要重要。在宣布蒙特利尔将主办1976年奥运会后的一年中,室内城市进一步得到扩张。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项目是德斯亚丁斯大厦(ComplexDesjardins),它的特点是拥有一个巨大的室内公共空间。蒙特利尔在1972年仍然没有总体规划, 但是从政府获得了一些独特的房地产计划审批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ary approvalof real-estate projects)。开发协议或项目地役权成为城市当局支持室内城市发展的最有效的方法。这种协议性的用地区划将被整合为一个单独文件,经过蒙特利尔市议会批准,所有的条款允许投资者突破某些用地区划、密度和停车位指标,作为建设地下通道和支持室内步行网络向政府转让路权的补偿。 1972年,这种开发协议在德斯亚丁斯大厦项目中首次使用,该项目于1976年完工。此后,这种方法被用在城市中心所有的重要房地产项目中。

在庞特的总体规划之后又过了20多年,蒙特利尔才开始室内城市规划的实践。 1984年由蒙特利尔城市规划部门编制的规划文件比庞特的总体规划更加具体,并且基于以下5个目标:(1)把两条地铁线通过连续的走廊联系在一起(2)把社会文化设施和地铁联系在一起(3)把主要商业街和地铁联系在一起(4)如果人流量较大,把同一条线路地铁的车站通过走廊连接在一起(5)把空置的大型地块和地铁联系在一起。在这个室内城市总体规划的最终版本中,由一系列相互连接的节点形成一个中央网络,环绕的分支通往周围建筑。遗憾的是,这个总体规划没有被提交给城市议会,因为它不是在一个城市总体规划的框架之下制定的,而政府还没有开始着手于城市总体规划的制定。有关室内城市规划的建议提交给行政当局,作为指导未来网络发展的参考框架,并且可以作为对投资者的指导。不过,地下网络后来的一些发展遵循了这些指导原则。例如,1993年通过伊顿中心(Eaton Centre)和维莱玛丽广场(PlaceVille-Marie)之间的步行道路将两条地铁线连接在一起,还通过魁北克大学和康考迪亚大学与地铁站之间带顶棚的通道将地铁线路连接起来; 2004年,国际区南半部分的网络连接几乎已全部完成。

一直到1992年,蒙特利尔才通过了第一个法定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开展了大量咨询活动的基础上,从1988年发布关于城市中心的指导性说明开始,直到1992年此规划才得到批准。在面向公众咨询所发布的指导性说明中,提出了三

个有关未来室内步行网络发展的选择方案进行讨论:(1)允许任何由私人提议并资助的网络扩展项目,鼓励创建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功能连接;(2)对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连接网络扩展项目进行限制;(3)停止室内步行网络的任何扩展。在1988年的公众咨询中,总体规划咨询委员会(Master PlanConsultative Committee)提出建议, 允许任何由私人部门资助的室内网络扩展项目,但需要研究其影响来作为项目的支持依据,使这些扩展项目能够达到使用舒适和安全的标准。在蒙特利尔城市总体规划的最终版本中,为室内步行网络创造场所的地位不如在指导性说明中那么重要,这表明蒙特利尔没有将网络规划作为一项优先行动。实际上,在为总体规划实施而通过的用地区划法规中,仅有一项关于地下零售商业的措施符合其中的新规则,那就是我们在计算一个新项目的容积率时必须考虑到地下商业面积。这种做法对废除鼓励投资者把他们的建筑和室内城市连接在一起的激励措施将会产生影响。

蒙特利尔室内城市最近一次重要的扩展是2003年的国际区计划(QIM: Quartier International de Montréal)。这个项目 使室内城市在博纳文图拉(Bonaventure)、维多利亚广场(Square-Victoria)和武器广Place-d’Armes)的地铁站之间获得了重要的东西向联系。根据1984年的步行网络总体规划,从皮尔站(Peel)到艺术广场站(Place-des-Arts)可以全部通过室内城市网络进行联通,不必使用地面交通。蒙特利尔国际区(QIM)负责管理这个计划中的公共领域建设所需的公共和私人资金。 QIM的启动主要依靠各部分业主的介入,他们聚集在重新组建的联合组织ARQIM中,全心全意地支持这个项目,通过一种地方改良税(local improve-ment tax)集资800万加元。私人部门的这种参与集中在公共领域改善和室内步行网络扩展等方面。私人业主组织的重新组建,对每个利益相关者都产生了有利影响,因为这个区域内每座建筑都将分别从地役权中获益,经由QIM与城市当局进行协商获取地役权,包括获取准许使用公共领域来建造地下通道。在第一个总体规划发布后10年,蒙特利尔开始更新规划内容。在2002年通过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室内步行网络成为吸引步行者而不是私人汽车的整体战略的一部分。总体规划中有了相应的导则,但是改善网络的详细规划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成。不管怎样,新规划制定了以下对室内网络发展进行指导的原则:(1)确保和室内步行网络连接的建筑维持与街道之间的相互

联系和相互作用,最大化设置人行道的开口和直接通道,鼓励能够增加路面活动的商业用途;(2)确定并实施标准来统一形式(通道、设计、灯光、通风)和网络的营业时间,同时保证其养护和公共安全;(3)在整个网络内引入一套标识系统来增强使用者的方位感;(4)致力于为行动不便者提供普遍适用的通道;

(5)以鼓励公共交通为目的来确定室内步行网络的指导和开发导则。①

① Jacques Besner.总体规划或是一种控制方法?——蒙特利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案例[J].国际城市规划,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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