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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卫生监督所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0:35: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餐饮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引导餐饮服务健康发展,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保定市新市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现就查处取缔餐饮无证经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区餐饮经营行业中存在的无证经营问题,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逐步建立餐饮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消费安全。

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全面清查和分类处理餐饮行业各种无证经营行为,积极为经营者创造合法的经营条件,促进我区餐饮经营行业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一)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餐饮无证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涉及刑事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二)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从事餐饮个体经营、无严重社会危害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督促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范围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延续手续,擅自继续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餐饮服务经营超出许可核准的经营范围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为。

四、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重点 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周边、居民小区,农村集镇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取缔以下3类无证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一)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二)存在其他较多或较大安全隐患,规模较大的;

(三)经多次责令改正仍拒不办理有关证件,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

五、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科学监管”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进行整治,努力做到四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对现有条件较好或新开的,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食品安全,倡导守法经营;提升一批,对经济条件好的积极引导,改善提升一批餐饮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疏导解决一批,帮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餐饮经营单位,通过整改符合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件;整治取缔一批,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又拒不服从管理的,坚决予以取缔。 2011年12月底前,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在餐饮业的比率控制在5%以内,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监管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管理和服务,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消除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生存空间,从根本上遏制无证餐饮经营行为。

六、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步骤

此次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排、组织部署阶段(2011年6月30日前)

对餐饮行业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餐饮经营单位的基本概况。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整治对象和重点区域,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并完成工作部署。

(二)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7月1日至10月30日)

首先在集中整治前,向餐饮经营单位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告知书,予以事前宣传和告知,为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创造条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具体疏导措施,形成疏堵结合的工作机制;其次,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采取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坚决取缔无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钉子户”,确保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深入推进、巩固规范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按照属地责任制的要求,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加强有关工作的措施,巩固工作结果。

(四)总结评估、完善机制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前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进行总结,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管责任制度,做到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通过日常监管措施持续巩固清理整治效果,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七、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提高办证效率,为餐饮经营行业营造一个宽松的办事环境;按照承诺的工作时限,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发证,避免审批手续长时间流转造成经营户事实上的开业经营。

(二)实施分类管理,堵疏互相结合。对于无证餐饮经营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疏导政策,帮助业主创造条件,改变自身状况,改善经营环境,力争使其达到办证的条件。对整改后符合办证条件的,积极及时办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在做好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可采取劝其搬离现址或转变业态等方式;对采取上述措施仍不服从管理的钉子户,要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既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又要实事求是地区别不同情况,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疏导规范。

八、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相关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餐饮无证经营行为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改善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树立食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的一次有利契机,实施综合整治,达到预期目标。

(二)落实责任,稳妥推进。本次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按照食品科各自的管辖范围和执法人员的监管片区落实工作责任,并签订责任书,确保查处取缔工作积极有序有效进行,同时要以确保稳定为前提开展此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法制监督科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经营意识,营造有利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协调,务求实效。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工商、公安、市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信息反馈和相关抄告工作,以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整治工作实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五)完善措施,构建长效。强化整治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各类餐饮无证经营行为的特点和规律,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预警发现机制、及时打击机制、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体系,标本兼治。

(六)加强督查,责任追究。将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纳入科室年终考核,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效果突出的科室和责任人,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管辖范围存有多处无证经营行为的科室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新市区卫生监督所 201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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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区卫生监督所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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