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第一季度台州市利用外资工作
座谈会主要内容
会议时间:3月30日,地点:椒江
一、周应善处长
(一)宣读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1、利用外资基本原则: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并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2、改进利用外资的管理和服务:1)将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均下放给市、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2)完善出资管理,对依法经营,但因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允许适当延长出资期限。
3、完善利用外资的相关政策
1)财政政策方面。对鼓励类重大外资项目继续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对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适当加大奖励力度;对重大招商活动、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2)税费政策。
3)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在确定
1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得《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4)信贷政策方面。
(二) 外资考核相关事项。 根据前三年完成情况以及GDP的占比计算出各县市区的指标,考核基本分11分,加分上限6分,共17分,在两个社会考核中占30%,按此计算,内资外资分数折算加满分为5.1分。
二、甘笑丹
(一) 传达了外商投资商业类审批事项要求。鼓励类、允许类投资总额1亿美元及以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单一店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及无店铺销售除外)的设立及其变更,由市外经贸局及扩权县商务部门审批。外商投资非商业企业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变更,可以参照;
(二)首批“浙江省外商投资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浙江省开发区特色品牌区”的申报,申报截止期为6月底。
三、吕明主任布置了第十三届浙洽会相关工作
(一)台州市计划不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以及签约仪式,但需各县市区配合台州市局进行投资台州展区的布置工作;
(二)省里计划搞签约仪式,到时候将下达省签指标;
(三)促进中心2011年度出访团组计划,如有意向,反馈给国投中心。
四、各单位交流
(一)路桥:未到位预计约2400万美元;
(二)温岭:银泰城市综合体项目约3000万美元;
(三)玉环:苏泊尔股权转让包括溢价5亿美元;
(四)三门:预计2500万美元年内到资
五、下阶段计划
(一)4-5月,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
(二)浙洽会前期准备工作;
(三)外资业务培训会;
(四)组织开发区相关人员到省内、市外学习考察。
六、王敏霞副局长讲话
(一)分析了当前利用外资的形势。重点外贸、热点外经、亮点外包、难点外资。目前的外资项目都是实实在在,以前很多应付考核。预计今年至少有30%的增幅;
(二)列入考核,说明市里重视;
(三)审批权下放,我们的责任越来越大,要把好审批质量关。注意材料真实准确性以及资料齐全;
(四)盯住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当前外经贸部门地位下降,没权力没优势,只有服务。如何改善和提高影响力?1)信息资源和客商资源;2)政策服务; 3)人才优势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