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4:54: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抚组通字〔2011〕5号

中共xxx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区工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党委,各街道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现将《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

中共xxx县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0日

附件:

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操作规程

为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质量,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共x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抚字〔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入党条件

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入党意愿强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员工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组织所在企业的全体党员、工会委员和企业主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会议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半数以上的会议才有效)。测评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赞成票低于80%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

2 党人基本情况和测评结果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对问题严重的不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3、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3个月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入培养考察记事栏。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考察结果填写到《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4、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支委会审定可列为发展对象。在上报党委审批前,党支部应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个人简历,培养教育期间的表现,培养联系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渠道及联系方式。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对问题严重的不予确定为发展对象;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3 党委在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应提供该发展对象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并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主要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同本人谈话,了解核实有关问题,询问有关情况;到发展对象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及当地计生、信访、政法、防范办等部门外调或函调了解有关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治审查结束后,党支部要根据政审的情况,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6、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7、审核考察材料

党支部在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初步审核,合乎要求的,党委下发《入党志愿书》。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2)《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支委会意见;(4)政治审查材料;(5)民主测评票及公示情况;(6)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7)发展对象的综合材料;(8)思想汇报;(9)自传。

8、填写《入党志愿书》

4 由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1至7页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栏由入党介绍人填写。

9、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党建指导员、申请入党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企业党建指导员不能参加会议,或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外出学习、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和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正式组织关系并未转走的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可以列为应到会人数之外。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3)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和政审情况;(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应当场推荐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当场写票、当场计票;(7)支委会综合支部大会意见和表决情况,做出决议。

5 决议内容包括申请入党人的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受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

会议记录要重点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名单(缺席原因),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0、党委审批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15日内报上级党委审批。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党委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经党委集体讨论后,将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1、组织新党员宣誓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3日内向全体党员传达,并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程序:(1)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新党员跟着领誓人进行宣誓;(3)党员代表发言;(4)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

12、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 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13、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在接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纳入发展对象的时间、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个人简历,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介绍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时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表决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外出学习、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和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正式组织关系并未转走的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可以列为应到会人数之外。预备党员和企业党建指导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否则不能开会研究。

支部大会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

7 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情况;(3)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转正意见;(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应当场推荐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当场写票、当场计票;(6)支委会综合支部大会意见和表决情况,做出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日期和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

会议记录要重点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名单(缺席原因),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4、转正批复

党委对企业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上。

15、与新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企业党建指导员和党支部书记要分别与本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3日内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16、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企业党支部应将其《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

8 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的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企业的民主测评票、公示的相关资料、企业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党员签名并按手印)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一并交上级党委存入党员档案。

17、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操作规程,未能坚持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的,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x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抚字〔2009〕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18、本操作规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汇报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办法(征求意见)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经验材料

完善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定稿]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

某县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在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方案(版)

非公企业发言稿

非公企业入党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
《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