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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通知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2 21:01:0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0 上半年发展党员通知

2013上半年发展党员通知

1、请各系通知名单中的人员,严格按照七个附件的要求去准备入党材料。请各系按照序号发放各种表格,每个人的序号是固定的。

2、4月20日之前,以系为单位,将每个人的入党材料统一交至学工部。

3、除了学生本人准备的材料以外,成绩单需要系里准备,成绩单必须一人一份,A4纸打印,2012-2013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由系里(非系学工办章)盖章。

4、每人的入党材料必须在内部排好序,由自己的党课结业证夹着,由上到下的顺序是:入党申请书、按时间前后排好的思想汇报、群众意见、党员意见、自传、申请入党人登记表、团组织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发展对象综合审查表、期末考试成绩单、政审材料、公示。

5、每个人内部排好序以后,请系里按照名单的顺序,将每个学生的材料排好序。

6、系里在交本系的全部入党材料的时候,一齐将教材费收齐交上来,每人12元钱。

7、请各系告知学生本人,目前属于材料准备,不代表入党的意思,开了发展党员大会才算入党。

8、本通知中所有附件的要求是财大要求的,财大也是按照这个要求一个一个的去审查交上来的这些的,所以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来,不按要求填写或上交的,第三党总支有权取消其入党资格,不予后补。

推荐第2篇:非公企业发展党员操作规程通知

抚组通字〔2011〕5号

中共xxx县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管理区工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党委,各街道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现将《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程

中共xxx县委组织部

2011年3月10日

附件:

xxx县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

操作规程

为切实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员质量,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共x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抚字〔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入党条件

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入党意愿强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表现积极。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员工主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组织所在企业的全体党员、工会委员和企业主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会议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会议人数半数以上的会议才有效)。测评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党人,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赞成票低于80%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将赞成票达80%以上的申请入

2 党人基本情况和测评结果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对问题严重的不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及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3、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应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填写《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3个月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入培养考察记事栏。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考察结果填写到《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4、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支委会审定可列为发展对象。在上报党委审批前,党支部应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个人简历,培养教育期间的表现,培养联系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渠道及联系方式。对公示中出现问题的,党支部要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对问题严重的不予确定为发展对象;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培养教育;没有问题的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列为当年发展对象。

3 党委在向县委组织部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应提供该发展对象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政治审查

发展对象确定后,党支部要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并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主要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和有关材料;同本人谈话,了解核实有关问题,询问有关情况;到发展对象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及当地计生、信访、政法、防范办等部门外调或函调了解有关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政治审查结束后,党支部要根据政审的情况,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6、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必须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7、审核考察材料

党支部在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前,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初步审核,合乎要求的,党委下发《入党志愿书》。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2)《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3)支委会意见;(4)政治审查材料;(5)民主测评票及公示情况;(6)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7)发展对象的综合材料;(8)思想汇报;(9)自传。

8、填写《入党志愿书》

4 由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1至7页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栏由入党介绍人填写。

9、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企业党建指导员、申请入党人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企业党建指导员不能参加会议,或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外出学习、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和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正式组织关系并未转走的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可以列为应到会人数之外。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3)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考察和政审情况;(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应当场推荐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当场写票、当场计票;(7)支委会综合支部大会意见和表决情况,做出决议。

5 决议内容包括申请入党人的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受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

会议记录要重点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名单(缺席原因),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0、党委审批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15日内报上级党委审批。在审查材料的基础上,党委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是否同意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经党委集体讨论后,将审批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1、组织新党员宣誓

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3日内向全体党员传达,并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程序:(1)党组织负责人致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新党员跟着领誓人进行宣誓;(3)党员代表发言;(4)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

12、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 党支部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13、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期满(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在接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后,在企业和其长期居住的村(社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的时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纳入发展对象的时间、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个人简历,预备期内的现实表现,介绍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渠道及联系方式。

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时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少于半年,不超过一年;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表决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到会人数、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外出学习、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和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而正式组织关系并未转走的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可以列为应到会人数之外。预备党员和企业党建指导员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否则不能开会研究。

支部大会主要程序:(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

7 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情况;(3)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转正意见;(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无记名投票应当场推荐唱票人、监票人、记票人,当场写票、当场计票;(6)支委会综合支部大会意见和表决情况,做出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日期和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等。

会议记录要重点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名单(缺席原因),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4、转正批复

党委对企业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填写到《入党志愿书》上。

15、与新党员谈话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企业党建指导员和党支部书记要分别与本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3日内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16、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企业党支部应将其《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

8 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的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企业的民主测评票、公示的相关资料、企业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党员签名并按手印)及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一并交上级党委存入党员档案。

17、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操作规程,未能坚持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的,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xxx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抚字〔2009〕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18、本操作规程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3篇:关于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 司属各部:

依照中共长沙市民间金融商会党支部关于《关于2014年发展党员计划的通知》,秉承和坚持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有关发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和标准: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靠近党组织,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端正的入党动机、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对党的发展史有一定的了解,决心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组织纪律性强,能够较好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能较好的履行本职工作;

4.日常生活中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较高的集体观念,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素质,有积极的人生态度;

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及日程安排

1.公司全体职员根据本通知的规定,对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和标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应写一份个人申请:主要内容为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学习、学习成绩、工作成绩(业绩)荣誉等方面,取得了哪些进步,仍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等。申请者请按上述要求书写,要求真实、具体、详细,内容不全者不予考虑。

2.公司党小组对各候选人组织群众调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并公示。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者请于4月18日下午15:00前将申请书交到XX部,逾期作为放弃。

特此通知

限公司党小组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推荐第4篇: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的

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各企业党委: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完善发展党员档案,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高全县党员队伍素质,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发展党员“三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精神,结合发展对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尤其是实行“三项制度”以来发展党员情况。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预备党员的确定到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每项具体事项全面进行检查。检查“三推荐”情况汇总,“三票决”原始票据、得票结果以及“三公示”公 1

示报告等内容。

二、自查形式。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随机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主要查看发展党员的各种文件、规定、制度是否全面,发展党员各项资料是否健全、规范,以及党组织发展党员的每次会议记录是否完整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听取大家对本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三、自查时间。8月19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自查要求。各党委要高度重视,按时间、要求完成自查工作,并于8月23日前上报发展党员自查总结,同时,推荐1个先进典型党组织(自查总结、典型推荐均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准备迎接市委组织部的随机抽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推荐第5篇:关于下达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在全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机关支部:

为进一步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保持我乡发展党员工作良好的发展态势,按照洪区组

【201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定2012年全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现将计划发展数分解下达到各支部,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壮大党的骨干力量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在机关,要着力把那些表现突出、德才兼备,年龄在40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发展成为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农村,重点在有文化、有一技之长、能带头致富并能主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注意把致富能手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

各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要遵守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把好发展对象的确定、政审、预审等关键环节,并坚持发展党员推优制、

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各支部要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要进一步建好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台账,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确保入党积极分子的常量。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集中培训制度,凡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展入党。

推荐第6篇:关于报送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谨、规范、民主,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党员发展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1.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基层党委书记要亲自把关,分管副书记和党办主任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第一季度发展党员预审工作要确保在2月15日前完成,并按此时间报送发展党员档案,未按时预审并报送的,取消发展党员计划。

2.严格实行发展党员的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和票决制。区委组织部继续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重点从宏观上调控发展的新党员在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性别比例、行业、地域和各社会阶层分布等方面符合整体发展规划,保证年度发展计划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中要普遍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增强发展党员的透明度。要严格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程序发展、搞“人情”入党或把入党作为一种奖励措施的,除取消发展对象的预备党员资格外,要按

1 党内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发展程序,保证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步骤,认真履行入党手续。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和成批发展。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四查”、“四看”,即严格审查支部大会决议,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吸收;严格审查考察材料,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严格审查培养人意见,看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严格审查有关手续,看各种材料的填写和应履行的程序是否完备,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要做到“五不批”,即未列入发展计划和确定为培养对象的不批;支部培养教育不达一年以上的不批;未经集中培训的不批;没有经过政审的不批;程序不规范的不批。

4.报送要求:2012年发展党员计划、2012年第一季度发展党员名单的纸质版经审核盖章后,于元月20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组织科上报邮箱:zzkgy835604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基层党(工)委2012年第_____季度计划发展对象名单

中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组织部

2012年1月13日

推荐第7篇: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

委直各党委、总支、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基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 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进一步规范我委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1、严格坚持“入党志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2、严格执行《党章》和《细则》。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做到标准不降,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3、严格遵循“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切实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4、严格执行“双过半”原则。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决议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出席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5、认真实施“九项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建立信息库档案制度、“五推优”制度、公示制度、政审制度、预审制度、集中培训考试制度、票决制度、全程教育培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九项制度,严把“入口”关,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发展党员的条件

党章规定:年满18岁(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城乡管委对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职工有权进行发展。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

一位要求入党的同志从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到成为中共正式党员,要经过5个阶段。

(一)申请入党阶段

1、申请人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要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原则上不要口头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入党动机、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

2、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注意申请入党日期应与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3、党组织接到申请后,一般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正面教育、引导和鼓励。谈话卡每季度一次。

4、党小组或工、青、妇、群众“五推优”推荐入党积

2 极分子意见。包括各方面表现及推优情况。

5、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申请人工作进行研究情况。须有会议记录。

6、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党内外群众评议、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等情况。 (二)积极分子阶段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且是共青团员的,一般要经共青团组织推优。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1、入党申请书。2002年以前申请入党的需递交第2份入党申请书。

2、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内容要深刻,日期、标题要和考察登记表一致;必学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党史、论共产党修养等。

3、党组织派人与积极分子谈话,每季度一次,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当前形势。

4、2个培养联系人意见。每个培养人1份,不能出现1份意见同签2个培养人的情况。

5、党小组意见。

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要以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支委或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该同志的反映。参加座谈会的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若无法召开座谈会,也可采取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记录整理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内的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的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7、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治思想、培养教育情况、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现实表现等方面。

8、初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经支委会研究同意,初步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中须明确“XXX同意确定XXX为入党积极分子 ”

9、公示及结果报告。公示内容包括:初步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申请时间、思想政治及现实表现、支部讨论意见、公示时间、反映问题渠道等;结果报告包括:个人情况、思想动态、工作等各方面表现、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等,须明确“XXX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公示,无任何异议。”

10、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注意确定为积极分子日期须与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

4 致。

(三)发展对象阶段

1、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谈话卡每季度一次,结合当前思想工作实际和当前形势。

2、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学习心得、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内容要深刻,日期、标题要和考察登记表一致。

3、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全面考察和讨论同意后,列为拟发展对象。会议记录中须明确“XXX同意确定XXX为发展对象 ”

4、公示及结果报告。公示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及支部意见。结果报告中需明确“XXX列为发展对象,经公示,无任何异议。”

5、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注意确定为发展对象日期须与会议记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上日期一致。

6、参加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章》、《入党教材》等。

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支部会确定党支部组织委员或专人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审查,并向支委会报告政治审查情况。

政审材料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

5 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证明材料既要有支部章、又要有党委章)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8、支委会研究,讨论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需由会议记录。

9、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应包含: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问、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过程、政审结果、集中培训考试成绩及所在党组织培养考察的简要情况。

10、综合考察报告。内容包括:本人情况、培养情况、公示情况、考试情况、外调政审情况、支部意见等方面。

11、上级党委审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完成之后,应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不同时期的思想和工作汇报、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材料、对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的综合报告等材料,报送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对审查后认为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四)预备党员阶段

1、管委组织部预审,下发《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形成意见。

2、支委会审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支委会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票决,须有会议记录。要求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人数(注明缺席原因)、预备党员人数、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4、填写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党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后,支部负责人在《入党志愿书》上签注支委会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设有党总支部应先报党总支部审查,然后报党委审批)。填写接收新党员决议时必须写明党支部大会召开时间,被接收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通过决议时应到会正式党员、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以及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人数。最后,党支部要盖(公章),由党支部签名盖章,并填写决议时间。

5、党委审批

(1)党委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党支部报来吸收预备党员材料后,应及时审查,并指派专人与接收对象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将谈话情况和是否同意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签注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内。并向党委汇报。

7 (2)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坚持集体讨论、逐个审议、表决决定,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3)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注意确定为预备党员日期须与会议记录日期一致。

6、通知党员本人。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还应及时将其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告知交纳党费的时间及有关规定。

7、入党宣誓。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总支)组织集体进行。

8、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组织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五)预备党员转正阶段

1、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话、按期缴纳党费,认真履行各项义务。

2、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后,提出转正书面申请。

3、党小组意见。

4、支委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正。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提出能否转正意见。须有会议记录。

5、公示及结果报告。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向群众公示。(公示时间及范围与对积极分子的公示时间、范围相同)

6、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对象能否转正。进行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会议记录与接收预备党员时召开支部大会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相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延长预备期最短不少于半年,最多不得超过一年,还必须另外提交《预备党员申请延期转正说明》一份。

7、上级党组织审查(审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上级党组织收到党支部报送的中共预备党员的申请转正材料后,应认真负责地进行再审查,召开会议讨论作出是否同意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决议,并签注意见。

8、录入信息库相关信息。

9、党支部收到上级党委批复后,应及时向党员宣布党委批复,并通知本人。

10、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和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培训考试合格证、转正申请5种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按干部职

9 工管理权限),其余的材料由所在党委负责保存。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查和审批

对接收预备党员决议的审查和审批。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经过严格的审查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并将审批意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五、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领导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保持党的纯洁性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管委各级党组织对此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程序,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充分认识和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坚决防止和克服降低标准,变通程序,简化手续等现象,努力使我委发展党员工作走上程

10 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提高发展党员的整体水平。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推荐第8篇: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县直机关工委:

近年来,我县各基层党组织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的建设。但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着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标准不够严格、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够完备等现象。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新党员质量,规范发展党员程序,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以来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各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办发〔20xx〕19号)以及《xx市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通过检查,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找出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2、各级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总结;是否制定中长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是否及时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等。

3、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是否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是否侧重在农村、企业等生产一线发展党员;党员入党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4、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档案的管理情况。是否安排专人管理。

在职党员入党材料是否按要求归入人事档案保存;农民及其他党员入党材料的保存是否规范。

二、检查方法和时间

本次检查采取各基层党组织自查(自查内容附后)和县委组织部抽查的方法进行。自查工作在8月25日之前完成,县委组织部将于xx月xx日后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布置这项工作,认真组织力量搞好自查工作,把它作为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认真抓好。既要认真查找问题,又要注意总结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防止走过场。对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报告。各基层党委、县直机关工委于xx月xx日之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告的主要内容是20xx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附: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党委

1、党委是否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研究部署,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并定期检查总结,发展的党员结构是否合理;

2、是否建立发展党员台账,即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新党员登记表、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党组织、党员信息库是否有专人负责维护;

3、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是否实行预审制,是否经党委会(不能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会议记录是否完整;

4、审批预备党员和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是否在党支部通过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议上报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党委审批后,是否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有否超过6个月审批的;

5、是否按要求培训发展对象(查培训记录,包括课程安排、点名册、试卷等);

6、对批准接收的新党员是否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7、入党材料是否按规定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没有人事档案的是否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管。

二、基层党支部

1、基层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1名以上党员,建立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

2、是否用党总支发展或审批预备党员,党总支不能发展或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3、是否经过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查会议记录是否与入党材料相符),是否进行公示;

4、是否对发展对象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综合性政审材料是否有结论性意见(结论性意见应包括政治历史、经济、综治、计生等方面的政审情况,查原始材料是否与入党材料相符);

5、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是否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会议记录是否与入党材料相符),是否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

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是否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是否能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7、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时,是否事先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党员到会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否实行票决制,是否逐个讨论和表决(查会议记录是否与入党材料相符),是否进行公示;

8、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委审批后,是否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9、本人是否参加支部吸收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查支部大会记录);

10、党支部的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11、入党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与各种记录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符合逻辑关系。

推荐第9篇:发展党员

我县二00四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结合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加大村级活动阵地建设力度,促使村级班子办公正常化。同时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高。通过县、乡(镇)、村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党员队伍不断壮大。

一、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威宁县委组织部于年初制定下发了200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于2004年六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作出强调。要求各基层党委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程序和手续,严格遵守预审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在生产一线、妇女、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逐步消灭无党员村民组和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

2004年底全县共有党员22552名,其中农民党员14432名,占党员总数的63.9%;少数民族党员6379名,占28.2%,女党员2524名,占11.2%,大学本科学历的425名,占1.88%,大中专学历的4082名占18.1%,高中学历的2127名,占9.4%,初中及初中以下的15913名,占70.5%,35岁及以下的5370名,占23.8%。

全年共发展党员632名,其中农民党员335名,占发展数的53%,妇女91名,占14.4%,少数民族183名,占28.9%;35岁及以下的491名,占77.6%,36-59岁的141名,占22.3%;大学本科学历的40名,占6.3%,大、中专学历的239名,占37.8%,高中学历的43名,占6.8%,初中及初中以下的310名,占49%。

与二00三年相比,全县发展党员数增长了3.9%,少数民族党员和女党员比去年略有下降,降低了1个百分点;党员年轻化程度比去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25岁以下比去年多了1个百分点,26岁至35岁的比去年多了6个百分点,36岁至59岁比去年下降了5.1%;发展党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4.4%,大专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1.2%,生产工作一线的比去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基本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目标计划,党员队伍的结构逐步得到改善。

二、加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保障发展党员质量

工作中不断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把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的周围,加大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努力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党员队伍结构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00四年全县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845名,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了3%,其中妇女474名,占16.5%,少数民族679名,占23.7%,35岁及以下的2132名,占74.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401名,占13.9%,高中、中专学历的968名,占33.8%;生产工作第一线的2441名,占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85.2%。

入党积极分子中的妇女和少数民族比例比去年降低了1个百分点左右,35岁以下的比去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大专以上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高中、中专学历的比去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在生产工作一线入党积极分子与去年相比较仍占到80%以上,无明显变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年龄结构、文化结构与去年相比较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为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1、县委组织部作为负责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针对农村党员发展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制定全县中远期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宏观管理和具体指导,强调要重视在初中以上毕业生、退伍军人、打工回乡的农民中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年内每个村至少发展1名党员、培养4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各乡镇党委按照全县发展党员目标制订本乡镇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农村党员发展工作有序进行。

2、县部门实行联系乡镇、村工作制度,县、乡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联系点工作制度,并组建农村党建扶贫工作队,从县直部门抽调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善于开拓创新的138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赴乡镇帮助开展工作,对农村党建工作进行帮助、督促和指导。注重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加强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建设管理,下大力解决村党组织“有址议事”的问题,总共投入资金1473.994万元建设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为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以及有关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严格按照“四个敢于”的标准选拔村党支部书记,下大力整建后进村支部。对工作后进的村党组织,其党支部书记要负主要领导责任,由乡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时间内工作仍无起色,坚决给予调换。

4、不断加强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和新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启迪普通职工加深对党的认识,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全年共发展非农入党积极分子870人,新经济组织中18人,党的阶级基础得到壮大。

5、加大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力度,采取项目、资金、技术、慰问、救助、低保等多种扶持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帮助他们提高增收致富的本领以摆脱贫困,增强党的凝聚力,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2004年,县委组织部在七一期间从代县委管理的党费中共拿出4万余元经费,对贫困党员进行了慰问,体现了党组织对贫困党员的关心;制定实施贫困农民党员最低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特困农民党员实行每月3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建立解决农民贫困党员生产生活困难的长效机制,让农民贫困党员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坚定了对党的信念,进一步吸引了大部分农村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6、加强制度建设。县委组织部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下发到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预审制已得到良好的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逐步完善。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7、做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一方面对组工干部、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发展党员的有关政策、原则及操作规程;另一方面对普通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以《党章》、《入党培训教材》等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先进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全年共投入经费15.7万元,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38期,培训人数达18000人,其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300余

人。

8、针对基层党组织资料缺乏的问题,县委组织部从代县委管理的党费中补助出一部分,为全县基层党组织订阅《当代贵州》杂志,并挤出部份资金,订购了相当数量的党报党刊及有关资料,如党章、党课教材等发到各基层党

支部,使党员能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加大了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党员的党性意识,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亲和力、战斗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

农村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现象仍很突出,全县19928名农村党员,55岁以上的有7093名,占总数的35.6%,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923名,占总数的4.6%,初中及以下的有15041名,占总数的75.5%,虽然发展的农民党员在年龄、学历方面逐步有所改善,但在短期内无法明显改变农村党员结构。

2、党员男女性别比例不尽合理,主要体现为女党员比例偏少,女党员2524名,占党员总数的11.2%,在今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女党员91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4.4%;与年初制定的女党员比例达20%有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各级党组织部对发展妇女党员工作没有尽到最大努力,加之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的妇女人数较少,从而造成女党员比例偏少的现状,今后应加大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力度,注意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发展妇女党员。

3、由于农村村级组织缺乏经费来源,多数群团组织工作开展不正常,致使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在“推优”方面还有所欠缺,今年共发展共青团员54人入党,经过“推优”的32人,占总数的59%,达不到年初制订的90%目标,在下步工作中将注意调动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吸纳优秀人才加入党组织。

4、由于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缺少就业渠道,大部分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青年和退伍军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入党积极分子的来源减少,致使基层党组织培养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增加了困难,存在无法按计划发展党员的情况,发展党员工作仍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近年来,我县的发展党员工作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兄弟单位的关心帮助下,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三制”,严把发展党员的“入口关”,确保了发展党员质量。现将三年来我县发展党员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我县共发展党员2563名。2002年发展党员694人,其中男党员592人,占85.3%,女党员102人,占14.7%;35岁以下党员508人,占73.2%;高中以上学历的594人,占85.6%;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31人,占4.5%;工作在农村第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普通群众505人,占72.8%。

2003年共发展新党员993名,其中男党员669名,占67.4%,女党员269名,占32.6%;35岁以下党员512名,占51.6%,高中以上学历655人,占66%;农村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563人,占56.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81人,占8.1%。

2004年共发展党员876名,其中男党员621名,占70.9%。女党员255名,占29.1%,35岁以下党员529名,占60.4%,高中以上学历623名,占71.1%,农村一线的村组干部、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495名占56.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党员89名,占10.2%。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2002年12月底,县委组织部下发长组发[2002]12号文件,从2003年开始在全县发展党员工作中全面严格实行公示制、审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为加强组工干部的业务素质,县委组织部在三年间八次对全县组工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各单位党员发展计划、目标,要求各基层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宏观调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党员发展规划,并将“三制”文件复印到全县每一个基层党支部。今年七月中旬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先后到20个乡镇党委和县直机关工委,教育局、国税局、邮政局、电信局党委进行发展党员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党委解决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委组织部根据公示制有关要求,在全县统一“预备党员发展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的格式,切实保证党员发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从严把握各个环节,确保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为了保证全县新发展党员的高质量,我县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每年分三批对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国家教师和高中学生进行培训,三年来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1557名。我们切实加强了对各乡镇党委培训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要求各乡镇党委在举办培训班前一周将培训计划、培训名单报组织科备案,然后根据培训人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方能开班,确保了基层党委培训班的质量和效果,全县20个乡镇党委三年来共培训入党积极分子4221人。二是狠抓发展程序的到位。在每次组工干部业务培训班上,组织科重点进行了发展党员程序、环节的培训工作,将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所需的十三个材料编印发放到每位组工干部手中,切实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规范,资料齐全。三是狠抓了党员发展的审查工作。审查制是上级组织部门党员发展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县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对全县有审批党员资格的26个基层党委所申报的2624套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共审查发展党员材料34117份,审查出不符合发展条件和要求的对象68名,下发审查通知书2575份,各基层党委最后审批通过2563名。

(三)严肃党员发展工作纪律,保证了全县新党员队伍的高素质

发展新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今年7月,下发长组发[2004]10号《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关

于进一步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明确追究对象为基层党支部、基层党委的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人。具体对象为基层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推荐人、培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入党介绍人、党小组长、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分管副书记、党委书记。严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多次深入基层党委检查党员发展工作,深入基层党支部抽查了解党员、群众对本单位新党员的各方面反映,确保了新党员队伍的高素质。在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的2575名对象中,基层党委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纪律,有12名发展对象在党委讨论审批时未予通过,基层党委将审批未通过对象名单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三、主要效果

(一)党员的素质较以往普遍提高

通过严格把好入党的“三关”和推行“三制”,今年全县发展的党员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其一是文化水平的提高。新发展的2558名党员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870人,占73.1%,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大幅度减少。其二是实用农业技术水平提高。今年有187名种养能人加入党的组织,他们正利用手中的技术帮助、指导、带动周围的农户勤劳致富。其三是开拓进取精神增强。所发展的党员政治理论素质高,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接受新鲜事物和新知识快,在全县各条战线正发挥着骨干作用。

(二)党员的结构更趋合理

新发展的党员中不仅有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机关干部、奋战在农村第一线的普通群众,而且还有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不仅有国有经济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还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管理干部、工人和从事私营、个体经济的管理人员;不仅男党员的数量未减,而且女党员的比例有所增加;不仅有50岁以上的中年党员(年龄最大的64岁),而且有20岁以下的年轻学生党员。今年7月,长沙远大直燃机有限公司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新发展年轻党员2名,全县新发展的党员遍布各个阶层,形成了中青年党员为主、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业务骨干为主的党员结构。

(三)发展党员的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通过推行公示制,有效地防止了政治上不合要求、程序上没有严格操作就批准入党的情况发生,将党员的发展过程置于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下。推行责任追究制,有效地杜绝了发展党员的有关负责人不负责任的现象,使得党员发展工作更加严格。推行审查制,全县所有农村新党员的发展都必须经过县委组织部审查,有效地改变了过去农村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现象发生。总之,推行“三制”确保了党员发展程序的科学规范,确保了新党员的高质量、高素质。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2004年8月6日

推荐第10篇:发展党员

注意:每一页用一篇信笺纸写,省略号、XX处为自己补全,内容尽量多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可辨。

发展党员登记表:

第三页:第一次培养考察情况

XX同学在上半年的培养考察期间,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接着写自己的考证情况和获奖情况。

此外,该同学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缺点必须写)

希望XX同学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克服自己不足,不断提升自己。

第四页:第二次培养考察情况

XX同学在下半年考察期间,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 XX同学还需改进的是……。

希望XX同学在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克服自己不足,不断提升自己。

入党志愿书:

第八页:入党介绍人意见

上栏

XX同学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接着写自己的考证情况和获奖情况。 该同学已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我愿意介绍XX同学加入中国共产党。 下栏

XX同学政治上……;工作上……。

但该同学缺点……。

我认为XX同学已基本达到入党条件,我愿意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11篇:发展党员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发展党员工作具体步骤

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工作具体步骤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1.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学应主动向党组织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入党申请书》由各党支部书记暂时保管。

二、团组织推优

1.班级团支部推优;

2.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

3.到研究生院团委盖章。

三、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做《会议记录》;

2.党支部书记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3.党支部书记填写《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登记表》,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4.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凭《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登记表》到校组织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5.党支部书记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群团组织推优意见”一栏需要到研究生院团委签字盖章;

6.党支部书记要提醒入党积极分子每三个月上交一篇《思想汇报》并收齐存档,党支部应有计划地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联系人和支部每半年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注意:为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系统,更加有序,也为方便学院党委及研究生团总支组织部开展工作,特别要求,每年3月、5月上旬、10月、12月上旬各做一次推优及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其他时间不再安排推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四、参加党训班学习以及考核

1.学院党委于每年4月和11月各办一期党训班;

2.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训班学习以及考核,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发展为党员;

3.党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这1年之内若没有被发展为预备党员,则需要再参加党训班学习。

五、确定发展对象

1.条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党训班结业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其他重大问题;

2.党支部书记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时间表》安排发展党员时间,发给组织部商定及备份,并按照商定后的时间安排来开展工作、填写党员材料;

3.党支部书记做《拟发展对象公示》及民主测评或座谈会;

4.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发展对象,做《会议记录》;

5.党支部书记指导发展对象写作《入党志愿书》、《自传》;

6.党支部书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公共管理学院发展党员审批表》、《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7.组织部交学院党委预审,凭《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到校组织部领取发展党员材料;

8.支部书记指导发展对象填写材料。

六、接收预备党员

1.召开党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做《会议记录》;

2.党支部书记做《预备党员公示》;

3.党支部书记安排新党员谈话,并进一步完成材料填写;

4.新党员档案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审核;

5.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

6.党支部书记要提醒预备党员每三个月交一篇《思想汇报》并收

齐存档,党支部应有计划地召开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会,《预备党员考察表》中培养人和支部意见每半年填写一次。

七、转正

1.预备期为一年,无重大问题不要随意延长预备期,如需延长预备期,要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做好《会议记录》;

2.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主动上交《转正申请书》,落款时间为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为好;

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培养人和支部意见,并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后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做好《会议记录》;

4.党支部书记补充填写《公共管理学院发展研究生党员时间表》,上报组织部;

5.党支部书记填写《入党志愿书》转正决议,与《会议记录》一同上交组织部;

6.组织部交学院党委审批。

所需材料:

一、几份比较重要的表格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2.发展党员预审登记表

3.预备党员考察表

4.入党志愿书

5.思想汇报

6.自传

二、几次比较重要的公示

1.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2.拟发展对象公示

3.预备党员公示

三、几次比较重大的会议

1.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

2.确定拟发展对象支部大会

3.转预备支部大会

4.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

第12篇: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水委发[2002]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

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支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现将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探索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

中共大连水产学院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发展党员制度意见通知

大连水产学院办公室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印发1

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

大组通字[2000]4号

为了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落实好发展党员责任制,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今年起在我市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一、党委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规定

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并给予主要负责人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

1、未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日程,没做到定期研究、布置和检查工作,或没有党委组织员,不能正常开展发展党员工作的;

2、没有发展党员计划或随意更改计划盲目发展的;

3、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所属的生产、经营一线党支部五年以上或村党支部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的;

4、未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的;

5、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未在3个月内审批,或在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未逐个进行审批的;

6、在审批预备党员后,未组织或安排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的;

7、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未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

的。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规定

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并对责任人给予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有下列第4条、第6条和第7条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

1、未按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进行考察并如实填写考察表的;

2、未按发展党员程序、不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

3、未按要求派出两名正式党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或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政审材料失实的;

4、以支委会代替支部大会,或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讨论表决,或虽召开支部大会但到会人数未达到规定要求而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

5、支部大会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未逐个进行表决的;

6、不如实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尤其是在填写到会和表决情况时弄虚作假的;

7、在党委组织员进行谈话考察时,隐瞒事实真相,或指使他人隐瞒事实真相,妨碍考察人了解真实情况的;

8、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不力,或未按要求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

三、负责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失误责任追究规定

有关人员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给予谈话批评或通报批评;有以下第3条、第4条和第5条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处分。

1、党委组织员因对材料审查不严,或对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情况和发展对象情况了解不清、考察不细致,造成工作失误的;

2、外调人员未按要求调查取证,造成调查材料失实的;

3、考察谈话涉及的有关人员故意隐瞒问题,不如实向党组织反映情况的;

4、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不实,或不负责任将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介绍入党的;

5、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的;

6、对《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在存档之前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毁坏或遗失的。

四、发展对象错误行为责任追究规定

发展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被发展党员资格,五年内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1、隐瞒本人政治历史问题、所受处分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的;

2、为达到入党目的,采取贿赂、威胁等不正当手段的;

3、对党组织有其他欺骗行为的。

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是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党委组织员一定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政治责任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认真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自觉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标准和制度、程序发展党员,避免工作中的人为失误。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和要求发展党员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查处,切保全市发展党员的质量。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13篇:外国语学院秋学期发展党员工作通知

外国语学院2012年秋学期发展党员工作通知 各支部:

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把最优秀的同学吸入党组织,根据《盐城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际,现将2012年春学习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满一年;

2、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顺利结业获得结业证书或正在参加2012年秋学期党校培训;

3、成绩优良,进校以来各学期综合测评和学业成绩排名要处在全班学生的前50%,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09级主要学生干部条件可放宽到至少获得过三次以上(含三次)奖学金(含单项)。(参阅中共盐城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2007年第25号文《盐城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4、至少获一项校级奖励或一项院级综合奖励(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学雷锋先进个人、科技文化艺术节先进个人、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团先进个人等);

5、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发展程序

1、个人申请:所有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同学可以自愿申请;各班申请材料务必于12月20日下午4:00前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给103班杨树萌同学。

2、民主测评:通过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意见;

3、“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发展、转正答辩。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12年5月20日

第14篇:关于印发《竹山县—发展党员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竹山县2005—2007年发展党员规划》的通知

竹组[2005]13号

各乡镇党委,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现将《竹山县2005—2007年发展党员规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

2005年3月3日竹山县2005—2007年发展党员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竹山县2005—2007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把更多的优秀分子和优秀人才凝聚在党的周围,为实现走“一主三化之路、建生态水电大县”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严格工作程序,坚持党员标准。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努力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要着眼于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做好在农村经济能人、青年、知识分子、妇女、少数民族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发展党员。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党员,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突出发展重点,狠抓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解决农村党员队伍后继乏人、结构不优的问题;突出做好在各类能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把各类优秀人才凝聚到党的周围;重视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拓宽发展党员工作领域;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充分发扬民主,完善工作制度。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拓宽群众参与发展党员工作的渠道,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注意研究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制度.二、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今后三年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一)党员数量。到2007年,全县党员总数保持适度增长,达到17000名左右,三年新增加党员1500名左右,每年发展新党员500名左右。

(二)党员质量。到2007年,全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新发展党员应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新发展党员中先进模范人物占较大比例,绝大多数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结构。到2007年,全县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年龄、文化、性别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全县35岁以下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25%以上,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每年发展35岁以下党员占

当年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全县高中(中专)以上党员占党员总数的50%以上,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发展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占全县党员总数的20%以上。全县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5%左右,每年发展女党员占发展总数的25%以上。

三、工作方法和主要措施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实现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订发展党员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控制,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在农村,每年发展35岁以下的经济能人型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70%,每个村每年发展1名以上35岁以下青年党员,每年保持有2名以上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在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注重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人员入党的比例,发展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80%。在企业,注意发展生产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逐步实现从业人员8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有党员的目标。

第二、加强教育培养,实施动态管理,狠抓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3:1的比例,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推优”工作。二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在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订培养计划,指定培养联系人,以县乡党校为主阵地,强化集中培训。纳新党员必须组织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从总体上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突出发展重点,优化队伍结构,消除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一是做好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和完善推荐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员工入党制度,注重在企业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中发展党员。二是做好在农民特别是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乡土人才递进培养活动,坚持把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乡土人才培养成党员,注重在村组后备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三是做好在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注重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拔尖人才中发展党员。四是做好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把外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范围。

第四、严格工作程序,健全完善制度,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一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每一个环节上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扬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认真落实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三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违规违纪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一是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目标,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强化党组织书记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和县直机关组工干部,原则上做到专职专用,积极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每年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第15篇:关于上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12.2

关于上报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正确处理好发展数量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与改善结构、宏观指导与微观把握、加强培养与跟踪管理的关系,现将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科学制定2012年度党员发展计划,防止和避免出现长期不发展或急于求成、突击发展的现象。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党员发展质量。

二、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对本单位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制定2012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入党发展对象。要注重从宏观上把握发展计划与实际发展的比例,强化计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报送党员发展计划时,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比例要基本稳定在7:4:1以内。要注重在社区、学校、村、牧场、企业等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加强年轻党员、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的培养比例。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计划所列名单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不得擅自发展。

四、请各党(工)委于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2012 1 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2012年入党发展对象统计表和2011年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区委组织部。联系人:,ATX:,邮箱:,联系电话:。

附.《2012年入党发展对象统计表》、《2011年发展党员情况统计表》

第16篇:发展党员计划

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安徽省2014-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和《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组办字〔2018〕23号)等有关规定,现结合 党员队伍实际,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客观需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县委组织部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那些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味、消极躲避的;那些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已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那些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那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

1 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水平。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质量第一放在发展的首位,决不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决杜绝突击发展、插队发展现象。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三、工作目标

发展党员要注意向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少数民族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倾斜。要更加重视在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中发展党员。要注重做好在先进模范中发展党员工作,继续深化“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和先进模范,把生产经营骨干和先进模范培养成党员。

2018年县直机关计划发展党员107名,其中,发展女党员35名,占32.7%;发展少数民族2名,占2%;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85名,占79%;发展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107名,占100%;发展产业工人(含劳务派遣工)党员10名,占9.3%;发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25名,占23%。入党积极分子总量要保持在500名左右的规模,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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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措施

深入研究新时代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特点,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全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落到实处。

(一)科学规划,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指导数发展党员,控制党员数量,提高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一是摸清情况,合理分配名额。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法收集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建议,摸清实际情况,厘清主要矛盾,增强党员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员发展指导数细化到每个党委、每个总支、每个支部;二是分类指导,重点调控。针对农村、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分类制定党员发展目标,明确不同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点任务,确保党员发展指导数分配合理,党员发展工作有计划、有目标、能落实;三是划分阶段,圆满完成发展党员计划。“七·一”之前至少完成50%的发展党员任务,“十·一”之前要全部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在“七·一”和“十·一”时分别举行两次集中入党宣誓仪式。

(二)拓宽渠道,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首先就要把最广泛的优秀人才吸收到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从源头上解决有人入党的问题。一是重点把握八类人群:非党村(社区)干部、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者、各条战线上的妇女骨干。多增加与这部分人的沟通联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提高他们的觉悟认识,引导他们加入到党组织中;二是建立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变“被动接受发展对象”为“主动

3 寻找发展对象”。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年必须按照年龄、性别、学历、职业等要求上报积极分子名单,次年发展党员必须从上年的积极分子名单里产生,从源头上保障了后备党员力量的充足以及结构的优化。

(三)严格程序,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民主推荐、教育培训、政审考察、发展公示、讨论票决和转正审批等关键环节上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增强发展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等违规违纪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举报案件中牵涉到违规发展党员的,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四)突出要点,完善党员培训制度。一是重视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通过指定培养联系人、办培训班、听党课、参加社会工作等培训方式,既使积极分子时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又使党组织及时掌握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二是重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严格“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结合远程教育、在线学习、微信党支部等网络手段,线上线下互联互动,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

4 高党员整体素质,促进党员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加强监管,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要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对发展党员实行全程介入、跟踪监管,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全程纪实工作负总责,对发展党员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拍”,从入党申请人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到转为正式党员为止,切实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记、一步一审”,做到“谁经办、谁记录,谁负责、谁签字”,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质量过硬。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工)委每年至少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两次以上、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两次以上,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使党(工)委、总支、支部、党小组既有任务、又有责任。对发展党员重点、难点村(社区)和单位,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对连续2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村级党组织要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2.加强督查考核。县委组织部坚持把党员发展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月一调度,不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基层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违规发展党员的及时进行查处,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明确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细化考核细则,对发展程序、发展进度等都有具体分值规定,增强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责任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

5 作格局。县委组织部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层单位作为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加强督查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3.完善保障措施。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建立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组织员,保证专职专用。加强对相关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党务水平,把好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各级党组织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继承中创新,增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手段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努力把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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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某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对要求进步并有意向成为中共党员的同志进行平时的教育和监督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种好形式。坚持和执行好这一制度,对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密切党群之间和干群之间的关系,把党员群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和减少干部犯错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对象

在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认真,积极负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时刻以人民教师的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教学水平高,原则性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这类同志可以作为党员发展的对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1、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2、执行上级决议消极,有抵触,或贯彻不力的;

3、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

4、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出现较大失误的;

5、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突击提干,任用干部不按程序办理,或违反回避制度任用亲属,搞裙带关系的;

6、争权夺利,闹不团结,搞内耗,造成本单位工作被动的;

7、个人独断专横,办事违背组织原则,群众意见较大的;

8、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

9、对待不同意见者有打击报复行为的;

10、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或有短期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

11、工作不够称职,实绩较差,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占30%以上,或在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群众意见较多的;

12、违反保密制度,随意传播、泄露组织尚未公开事宜的;

13、有其他错误行为的,但由于错误轻微或认错态度较好不追究纪律责任的

14、其它事项由学校办公室最终解释。

第18篇: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高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在高校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又红又专的、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的党员队伍,是把高校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的组织基础和保证。对于扩大党的影响,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党支部必须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扩大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党的后备力量。这支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因此,加强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

(一)建立积极分子队伍。这支队伍的来源和组成有三种情况:一是从已经写出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中挑选;二是注意发现靠近党组织并有进步要求的同志,特别是对那些基本素质比较好,有入党愿望,但不知怎么申请入党或认为自己条件不够对入党有些顾虑的同志,党组织要积极帮助教育,及时把他们吸收为积极分子;三是通过共青团组织的推荐,把优秀的共青团员和团的干部吸收进来。

要求入党一般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正式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入党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写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优缺点;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申请书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交给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申请入党的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助其分析存在的缺点,明确作为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人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因为在争取入党的过程中,自己在想些什么,对照党员标准还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等,需要让党组织了解,以得到党组织的帮助。 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党支部应把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申请入党人造册登记,建立档案,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管理,并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归档。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了解和端正申请入党人的入党动机。

2、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鼓励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3、了解申请入党人的经历和家庭情况。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听取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的讨论意见;

2、听取其他党小组的意见,或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

3、听取其所在单位领导的评价和党外群众的意见及反映;

4、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负责了解情况,做出正确的评价。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其程序主要为:

1、介绍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其有关情况;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

3、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其他党小组的意见,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

4、支委会讨论形成意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支部应及时将申请入党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上报党总支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同意后,并通知党支部,发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把申请入党人的材料退还党支部。

党支部接到党总支同意备案的批复后,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谈话,通知他正式进入考察期,教育他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己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的忠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同时,帮助他严肃、认真的填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第

1、2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小组、团支部、党支部(党总支)要填写好该表第

3、4页的栏目。《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归档,并督促有关组织和个人适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相应的栏目。

二、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考察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由入党积极分子到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不是一个自发过程。这就需要有一个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阶段。这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

1、指定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向上,端正入党动机; ②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③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2、经常性的培养教育要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内容的教育。教育途径有:①培养联系人负责经常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③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并检查他们完成工作的情况,给予帮助和指导,使他们在实践中改造世界观,在联系群众中负起一个党员的责任,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尽快成熟起来。

3、定期考察

①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考察,主要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党小组要协助党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和社会表现等情况。特别要注意从动态的角度,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在上述这些方面的变化情况,有什么进步提高。考察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例如通过谈话,听取入党积极分子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等。

②每考察一次,党支部都要根据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培养联系人,向入党积极分子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需加以改进的具体要求。教育积极分子正确对待组织的考察,以实际行动表明自觉接受考察的态度。

③每次考察后,培养联系人都要及时将考察结果如实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关栏目内。

(三)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要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教育,及时安排参加党校短期集中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通过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明确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提高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前必须参加党校组织的短期培训,接受比较系统的教育。培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无《结业证书》者,一般不能被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四)确定发展对象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后,按下列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①培养联系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单位的党小组要认真负责的对其进行评价,向党支部提出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其他党小组的意见,并召集全体党员,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和“不同意列为发展对象”的测评。③征求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应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进行调查核实,并把有关情况向群众反馈。④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汇报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⑤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由总支委员会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⑥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向校党委汇报被列为发展对象的情况。校党委审议,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意见。

2、对于外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如在原单位已经过了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经原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经过一段时间,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制定发展计划

党支部每年12月份要在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逐个排队,确定第二年的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各党总支在对积极分子队伍总体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第二年的发展计划,并填写组织部下发的《ΧΧΧΧ年计划发展对象情况统计表》,上报组织部。

各支部每半年要对发展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将个别因情况不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调整出来,将其他够条件的积极分子补充进来。

(六)党支部要求发展对象递交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

个人思想总结和自传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主要内容是:

1、对党的认识,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入党动机,在争取入党过程的思想变化,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

2、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形势和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和态度;

3、现有的主要缺点,对缺点的认识和努力方向;

4、个人主要履历,政治历史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态度;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及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撰写时应注意:一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能简单地照抄报刊上的内容;二要实事求是,对党忠实老实,不能隐瞒和伪造;三要突出重点,文字简洁明了。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1、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一般来说,应由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

2、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党员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一般不宜做入党介绍人。

3、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①认真了解被介绍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及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如实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

②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对其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③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④认真负责地在《入党志愿书》中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

⑤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对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

(八)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

认真听取各方面对积极分子的意见是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要认真听取本支部党员、团支书、一般群众的意见。对大学生也要征求班主任及主要任课老师的意见,对高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还要征求有关教研室和导师的意见。以利于支部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和觉悟程度。听取意见应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的方式进行。

(九)政治审查

党组织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本人基本情况。②个人简历。③提出入党申请情况,参加党课、业余党校学习情况。④历次重大政治运动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⑤本人政治历史的审查情况、奖惩情况、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查阅档案需要通过系党总支开具介绍信到人事档案室查阅;做函调需由系党总支发外调函。

外调函是党组织通过函件的形式调查了解党员发展对象亲属的政治情况及发展对象在原工作单位的政治表现情况,从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必备文件。发展对象父母健在的必须要有父母双方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证明材料(在农村的由村党支部出具,乡镇党委盖章有效)。如果父母下岗,由父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外调函由支部委员(一般由组织委员)到党总支填写相关登记材料,并负责签发。

(十)支部责成一名支部委员,找申请人谈话

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以及其他需了解的情况。

(十一)党支部认真讨论并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支委会和介绍人向支部大会汇报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政审意见。支部党员根据党员标准和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初步决定发展时间。

(十二)向党总支汇报发展工作计划

党支部内部统一认识后,要向党总支汇报全面的情况,征得党总支同意,并领取《入党志愿书》。正式汇报支部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报告。

2、政审综合材料,外调材料。

3、《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日常工作文字材料(如谈话记录、思想汇报、个人小结等)

4、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直属支部要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十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党支部向发展对象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要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并将《入党志愿书》中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严格按《入党志愿书》里“说明”填写。要求《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真实,不可有任何隐瞒和虚假。可先打好草稿,经支部有关负责同志审查后,再正式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每一栏都要填写清楚,没有内容可填的项目,要写上“无”字,不能有空白,也不能划“/”。并必须贴上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填写不下的项目可以另外附纸填写,但必须注明是附属哪个栏目的内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l、“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填写全称。

3、“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4、“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5、“单位、职务或职业”,无单位、职务的,填写职业。

6、“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现役军人中的入党申请人不填写。

7、“入党志愿”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

8、“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取得学位的在相应栏目中注明。“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9、“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0、“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11、“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12、“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3、“入党介绍人意见”,填写介绍人了解和掌握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对是否同意其入党表明意见。

14、“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入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参加大会的具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讨论的情况、采取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等。

15、“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党委委员或组织员通过谈话了解到的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基本知识是否了解,入党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谈话人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等内容。

16、“基层党委审批意见”,填写党委是否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注明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17、“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填写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写明支部党员大会表决的情况。

18、“备注”填写在吸收有关人员入党,需要提高审批权限的情况下,县级以上党委的审批意见;填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预备党员因故去世等情况。

(十四)支委会审查及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准备工作

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并草拟好支部大会决议。决议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①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觉悟程度;③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及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④工作、学习表现;⑤主要优缺点及努力方向(必须明确写出缺点,不能以提希望代替写缺点)。

2、在召开支部大会前,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确定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②提前通知支部每个党员、发展对象、列席会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有关人员。

③支部组织委员将支委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谈话了解的情况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等,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如实的向支部大会报告。

④支部负责人(或介绍人)找发展对象个别谈话,指导其作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并且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批评,甚至做好不被通过的必要思想准备。

⑤布置会场。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应事先做好表决票。

(十五)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如果一次讨论的人数在两个以上,应逐个讨论表决,支部讨论大会要认真纪录。可邀请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接受教育。

1、主要程序是: ①党支部书记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②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③介绍人和党小组长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④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并表明支委会的意见。

⑤党员讨论,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并表明是否同意发展其入党。

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如果在讨论中持不同意见的人的分歧较大,可暂缓表决,暂时休会,待条件成熟时,再提交下一次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⑦支部负责人宣读支部大会的决议草案(在草拟好的决议中加上本支部应到人数——正式党员数、实到党员数、表决结果、日期),经讨论后形成正式决议。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①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②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③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

④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⑤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⑥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⑦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

四、预备党员的报批

(十六)填写支部大会的决议,将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1、将支部大会形成的正式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2、向上级党委(党总支)上报审批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入党申请书、自传;③政审综合材料及有关外调材料;④《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⑤党校培训结业证书;⑥发展对象平时的重要汇报材料。(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以审批学生党员;教职工发展对象的材料,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十七)、党委派人找发展对象谈话

党委组织部审核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之后,在党委审批之前,党委要派组织员(或党委委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考察。谈话后,谈话人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看法以及自己对发展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内,并向党委汇报。

(十八)、党委审批

1、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校党委(接受授权的党总支)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经党支部讨论通过的新党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碰头会、联系会或委托党委职能部门代行审批预备党员,更不能个人说了算。参加审批党员的党委委员(党总支委员),必须超过半数,否则,应改期召开。如果在同一次会议上讨论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时,应逐个讨论和表决。

3、及时讨论、审批。党委(党总支)必须在党支部上报后的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要及时填写《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和填写《入党通知书》,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所在党总支、党支部。

(十九)校党委(党总支)审批后,党支部需做的工作。

1、党支部接到批复的意见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并将其编入党小组。同时,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找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教育他们自觉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同志,应向本人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鼓励他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入党。

2、要求入党介绍人作为联系人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十)组织预备党员宣誓

党章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每年“七?一”前组织全校性的新党员宣誓大会。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二十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

1、党支部应明确要求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继续担负培养联系人的责任,经常谈心,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帮助其改正。

2、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上党课和党内生活的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党组织应吸收预备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并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和特点,分配给他们适当的社会工作、群众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及时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看他们能否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能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应委托入党介绍人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文字考察材料报支部。预备党员每半年要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应根据入党介绍人的文字考察材料、预备党员的书面思想汇报和党小组意见,每季度对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其改正。

(二十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快要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并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作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提醒他提出转正申请。如果经党组织教育后,仍不提出申请或本人提出不愿转正的,党组织经查明原因后,确属不愿意继续当党员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所在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支部提出其能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意见,并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作为衡量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重要依据。

4、支委会审查。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申请、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及在预备期间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综合分析,认真研究和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党支部要慎重研究,在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前,必须先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和处理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预备党员,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和入党介绍人应到会。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其能否转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5、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的人数,表决结果。

6、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7、支部大会做出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后,支委会要将有关决议分别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内,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进行审查、审批。

(二十三)上级党组织审批

1、校党委授权各学院(系)党总支可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教职工预备党员转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后上报党委组织部并由校党委审批。

2、校党委(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必须经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代表党委进行审批。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3、党委对支部上报转正的预备党员,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又不得少于半年。

4、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党支部要具体地向他(她)说明延长的原因,帮助其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若具备党员条件,可转为正式党员。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关系到预备党员的政治生命,一定要有事实根据,理由要充足,并要做好本人的思想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只是说明其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党组织仍要关心他们的进步。一旦具备条件,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党组织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写清楚。

6、党委审批后,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有关的栏目内,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找本人谈话,告之党委审批结果和党龄从预备期满转正之日算起,并鼓励其继续努力。

党委审批结果,应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六、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组织员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档案材料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19篇:发展党员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现在的社会有很多浮躁的人,我们看到许多我们称之为炒作的现象总是刺激着我们的道德底线,作为发展党员,我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够安心踏实的工作和学习?我认为我们应当静静的反思一种叫做默默奉献的精神。

默默奉献,是无声无息积极的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出有益的事情,即称之为默默奉献;是相互关爱、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桥梁和纽带。默默奉献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奉献能使人变得乐观豁达,加深朋友友谊、家庭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美好、促进人与人之间互助互惠。奉献又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主动的、自觉的、真诚的、发自内心的无私无悔的积极行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不论是在日常生活里还是在工作生产中,都能够自觉的充分认识到自身利益与他人、社会、国家、民族利益的一致性,能够树立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将他人、国家、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的利益之上,去助人为乐,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自己的一切。就会不计名利、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倡默默奉献并不要求无谓的牺牲,而是要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关心他人的利益、人民的利

益,最大限度地发辉自己力能所及的作用,为人民多谋利、为社会多做贡献。

请党组织相信,我会踏实的学习,默默的奉献,帮助有需要的人,在我能力许可的时候,我会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品德高尚的人,对社会做出有意义的事。

科学发展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凝聚人心,形成共识,通力合作。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汇报人:

年月日

第20篇:发展党员程序

发展党员程序

初步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编辑

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要明确申请入党的资格,郑重庄严地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规范的入党申请书。主持人(单位)申请人。

2.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要专门安排 进行谈话。谈话人要做好准备,严肃认真地教育申请人端正入党动机,自觉接受和争取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经受党组织的考验。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或委员。

3.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申请人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

4.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重点培养、教育、考察阶段:编辑

5.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6.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

7.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申请人被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要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要收集保存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调查证明材料、政审材料、以及培训卡、预审表等有关材料。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8.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和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加强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人要定期谈话,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的其他活动;定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9.讨论推荐计划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向党小组汇报培养情况并提出意见,党小组讨论提出计划发展的意见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

10.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及时报告上级党委。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1.政审:党支部要明确政审的内容和方法,认真进行政审,并写出政审综合材料。主持人(单位)党支部。

12.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对计划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调整。主持人(单位)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

13.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列入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要进行集中的系统培训,凡是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要有针对性,方法要有灵活性。通过培训,要使他们对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和党员标准,党在新时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主持人(单位)党委组织部。

14.讨论推荐发展对象:党小组根据计划发展对象的成熟情况,及时讨论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15.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通过征求党内群众的意见,专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会后将发展对象的情况连同本人档案及时上报党委。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16.上报预审:党委组织部通过预审,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党委会审定。主持人(单位)组织部。

17.审定发展对象:党委审定后,由组织部及时通告党支部履行入党手续。主持人(单位)党委。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编辑

18.确定入党介绍人:经上级党委预审原则同意后,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介绍人可以由党支部指出,也可由申请人约请。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介绍人要向党组织和本人负责。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

19.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发给申请人《入党志愿》,对申请人再次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并指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要求。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具体指导下,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介绍人要实事求是地对申请人的成长进步情况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指出优、缺点认真填入表中,并负责地填写自己的意见。主持人(单位)党支部申请人介绍人/

20.讨论研究发展意见:(1)党小组、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2)各党小组讨论发展意见;(3)支委会讨论提出发展意见,并确定支部大会时间。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21.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和会议是否有效;(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5)支委会发表意见;(6)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7)支委会综合讨论意见;(8)党员表决,作出决议;(9)被发展对象表态。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2.填写支部大会决议:(1)到会党员情况;(2)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扼要说明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3)支部大会的意见;(4)通过决议的情况和日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3.上报审批:党支部将《入党志愿书》(党总支加注意见)连同发展对象的全部档案材料一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提交党委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

24.指派专人谈话并审查:(1)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2)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要直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5.审批预备党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党委集体讨论审批;要对发展对象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并作出审批决定。将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填发《接收预备党员通知书》,登记造册。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6.宣布批复编入组织: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宣布党委的批复,支部书记向党员介绍支部情况,提出要求,编入党小组。填写卡片,登记造册。做好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青年工作。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7.组织新党员宣誓: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举手宣誓,会场要庄严,主席台悬挂党旗和会标。(1)党组织负责人致主持词,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入党时间;(2)宣誓人列队肃立,随领誓人跟读,最后报出自己的姓名;(3)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4)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人总结发言。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管理、培养、教育、考察、转正阶段编辑

28.对预备党员进行管理、培养、教育、考察:(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2)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3)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4)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锻炼;(5)针对性地进行教育;(6)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情况;(7)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8)预备党员每月汇报一次思想;(9)每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察写实。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29.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届满后,预备党员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着重写清在预备期的表现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30.讨论审查并提出意见:党支部责成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组织党员对其在预备期的表现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根据本人的申请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主持人(单位)党小组支委会。

3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1)主持人宣布议程,报告出席会议党员人数;(2)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3)党小组介绍情况,发表意见;(4)支部委员报告情况,发表意见;(5)与会党员讨论;(6)党员表决,作出决议;(7)上报审批。主持人(单位)支部大会。

32.审查审批:(1)进一步审查预备党员对党是否忠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入党程序是否符合党章规定;(2)进一步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党委要严格审查预备党员的全部材料,听取组织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主持人(单位)党委。

33.预备党员转正批复:党委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委书记要认真填写批复意见,并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和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主持人(单位)党委。

34.与新党员谈话: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教育其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持人(单位)党支部书记。

35.入党材料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党员档案,是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入人事档案。党员档案由县级组织部管理。主持人(单位)党委。

发展党员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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