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积分规定及奖励办法
积分规定:
1、积分达到一定分数后,可选择与分数相应的藏诺健康品或奖品,也可继续积分(领取奖品后积分不可累积,重新回到起评分数)。
2、积分必须由服务人员和专人负责做好记录并备案,由部长负责监督。
3、积分情况由回访人员负责,并记录在积分表格上。
4、达到一定分数后,由回访人员申请奖品,经审核后在联谊会现场发放。
5、老顾客介绍新顾客同一场会、同一顾客不能累计产品积分。
6、每年积分换产品两次(六月、十二月各一次),由服务人员提前通知。
7、如发现有弄虚造价所有积分归零.,服务人员也受相应处罚。
8、老顾客介绍一个新顾客到会场积分2分,凡介绍顾客购买产品1000-2000元的积2分,购买产品2001-3000元的积5分、购买产品3001-4000元的积8分、购买产品4001-5000元的积12分、购买产品5001-6000元的积16分、购买产品6001-7000元的积20分、购买产品7001-8000元的积24分、购买产品8001-10000元的积30分。 回报政策
积分50分赠价值80元藏诺产品
积分80分赠价值200元藏诺产品
积分100分赠价值300元藏诺产品
积分200分赠价值700元藏诺产品
积分300分赠价值1200元藏诺产品
积分500分赠价值2000元藏诺产品或赠石家庄五日游并由公司领导或知名科学家颁发藏诺健康大使荣誉证书。
积分550分赠价值2800元藏诺产品或赠石家庄五日游并由公司领导颁发“荣誉顾问”聘书。
注:此规定于2009年9月12日起执行
石家庄藏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会员积分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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