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 主 席 接 待 日 制 度
为加强本公司工会主席接待工作重视力度,突出维护职能,按照镇总工会关于争创“和谐企业”的要求,进一步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关系,充分发挥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25日为工会主席接待日,工会直接接待职工来信来电来访,集中处理疑难、复杂意见、建议。
二、参加接待领导:公司工会主席、总经理等领导。
三、接待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相关事项
1、接待日时间按照规定日执行,如遇重大事情、节假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打破常规不受规定时间的制约,可直接通过电话联系约定来访的时间。
2、接待来访的人员包括在职的职工、工伤、病保职工、离退休人员、职工的家属、离退休人员的家属、工病亡职工的家属。
3、接待来访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生活的福利、劳动保险方面的问题;劳动争议相关的问题;厂务公开的有关问题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工会主席接待日办理工作流程
“工会主席接待日”登记表
2011年月日编号:
“工会主席接待日”情况反馈单
编号:
注:请对接待情况评议,在相应的选项中打“√”。
“工会主席接待日”情况反馈单
编号:
注:请对接待情况评议,在相应的选项中打“√”。
《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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