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措施
一、感染控制监测
(一)机器表面
透析室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二) 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1、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它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 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2、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该每6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标志物1次; 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3、对于血液透析患者存在不能解释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 和HCV-RNA定量检查。
4、如有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乙肝、丙肝阳性, 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乙肝、丙肝标志物检测。
5、对于暴露于乙肝或丙肝怀疑可能感染的患者, 如病毒检测阴性, 在1~3月后重复检测病毒标志物。
(三) 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二、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一) 工作人员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二) 对血液净化中心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监测。对于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三) 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
1、紧急处理办法: 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被 HBV 或 HC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推荐在 24 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于 1~3 月后再检查,仍为阴性可予以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二、透析液质量控制
取浓缩液样品 1 份,按倍比稀释倍数加透析用水 34 份,稀释成透析液,检测下列各项指标: ①电导度:0.13~0.14 s/m;②pH:7.1~7.3;③渗透压: 280~300mmol/L;④血气分析:PCO25.3~8.0 kpa(40~60 mmHg),HCO3- 30~35 mmol/L。
三、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一) 电导率正常值约 10μs/cm。
(二) 纯水的 pH
值应维持在 5~7 的正常范围。
(三) 细菌培养应每月 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透析机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四) 内毒素检测至少每 3 个月 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内毒素<2 EU/ml;采样部位同上。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五) 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 1 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 1 次,参考 2008 年美国 AAMI 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