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中镇中心小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
【201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特制定金中镇中心小学教学活动公示示制度:
一、公示内容:
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安排计划、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
二、公示时间:
1、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公示: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安排计划。
2、每天公示学生书面回家作业内容作业量。
三、公示地点:
1、学校教师安排表、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安排计划公示在学校宣传栏处。
2、班级告示栏内公示:日课表、作息时间表。
3、学生每天的书面回家作业内容作业量由任课教师通过电话形式向家长公示。
学校将严格执行上述公示制度,切实落实“减负”措施,接受全体师生和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0851-7500533
本制度于2011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
金中镇中心小学
2011年4月17日
《金中镇中心小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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