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上半年,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方针,继续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
1、基本情况。全县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90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5个,村居调委会273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个;全县现有调解人员1320人。调解员的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为主,文化层次以高中、中专为主,目前规范化乡镇调解委员会达到100%,规范化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80%。全县各乡镇调委会今年1至5月份,共调解民间纠纷1709 件,调解成功1657件,成功率达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0件0人,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3件62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件30人。
2、纠纷排查情况。
今年,我们根据市局、县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分别在“春节”、期间,“两会、春耕、清明”期间,分两次进行了全县集中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250件,其中坟山纠纷4件,债务合同纠纷25件,伤害纠纷20件,其他纠纷201件。各乡镇能按规定每月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纠纷排查,重大、突发性事件也能及时上报。对排查出来的案件,各司法所和其他人民调解组织按案件性质、类别进行重点防范,专人调处,及时化解,确保了当地的社会稳
1 定。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目前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5个,其中乡镇所15个,“148” 法律服务所1个。到目前为止,参加年度注册年审的所有16个,年审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5人。今年1至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18家,代理诉讼6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26件,调解民事纠纷120件,办理见证35件 ,代写法律文书580份,解答法律咨询531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 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三、存在问题
1基层法律服务逐年萎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目前尚未找到摆脱困境的出路。
3、基层所的工作没有及时反馈,上下之间没有及时沟通,指导管理工作的人员只有二个人,人员太少造成对基层所的管理指导工作没有走入正轨。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抓好规范化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尽快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化调委会要达到90%。
(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和指导,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要求,大力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促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尽快走出低谷。
(三)要积极探索新时期行之有效的基层“两所”管理方式,加强调查研究,树立典型,弘扬正气。